范本五浙江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研究中心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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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五:浙江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研究中心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浙江大学XXXX

关于共建“浙江大学-XX联合研究中心”协议

二零年月

合同范本使用指引

一、本范本为浙江大学使用的与企业共建联合研究中心(非法人类)协议范本,建议各单位参照使用。

二、合同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同时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

三、各单位使用本范本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将括号及灰色文字内容删除。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或删去该条款。

四、本范本中仍然有大量留白需要填写的内容,签约前各单位仍应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各单位使用本范本对外签约前,合同内容涉及科学研究、教育教学、人事关系、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继续教育等各项内容时,仍需报经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管理处、国内合作办公室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国内合作合同管理细则的具体要求完成审批和后续签订工作。

六、各单位使用本范本对外签约时,应将封面处“范本五:浙江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研究中心协议范本”字样及本页“合同范本使用指引”全部内容一并删除。

关于共建“浙江大学

甲方:浙江大学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和“双一流”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同发展”

的原则,就共同建设“浙江大学”(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条联合研究中心名称:浙江大学-XX联合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ZJU-XX RESEARCH & DEVELOPMENT CENTER。

第二条

第三条联合研究中心性质:双方共建并实行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

第四条联合研究中心可在甲乙双方分别挂牌。日常运行由浙江大学学院(系)负责协调管理。

第二章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向联合研究中心推荐/派遣研发人力,并按现有规定为联合研究中心提供办公场所及图书情报信息等保障服务,必要时为联合研究中心使用学校有关设施提供方便。

第六条乙方为联合研究中心提供研究经费;为联合研究中心推荐优秀人才;为联合研究中心项目研究提供办公场所,研发设施以及项目研究所必须的数据等;为甲方提供研究生及本科生实习基地。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七条联合研究中心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联合研究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联合研究中心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甲方委派;设副主任1名,由乙方委派(具体名单见附件)。

管理委员会以召开会议的方式议事,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经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意,管理委员会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当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代其行使职权。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或其代理人)出席方能召开。管理委员会委员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管理委员会每项决议须经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核批准联合研究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决定联合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及专家委员会的聘用;

(3)审核批准联合研究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工作总结和经费决算;

(4)决定和批准联合研究中心的存续与解散;

(5)其它应当由管理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联合研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联合研究中心主任由甲方提名,乙方可提名1名副主任,报管理委员会通过后聘任。联合研究中心正副主任共同构成联合研究中心领导班子。联合研究中心领导班子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2)全面负责联合研究中心日常工作;

(3)负责联合研究中心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设计;

(4)拟定联合研究中心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负责组建联合研究中心研发团队;

(6)拟定联合研究中心的各项预算、决算方案;

(7)拟定专家委员会名单,报管理委员会批准;

(8)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联合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包括经费使用、研究工作进展等;

(9)其它应当由联合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联合研究中心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由联合研究中心主任提名报管理委员会批准,由联合研究中心聘任。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项目进行专业评审,并提供专家意见。

第九条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联合研究中心管理委员

会成员的变更由委派单位决定;联合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和专家委员会人员变更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联合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变更由联合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决定。

第四章研究方向和目标

第十条联合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包括:

(1)

(2)

(3)

总体目标是

第五章经费来源、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计划年内投入联合研究中心的资金规模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首期经费万元,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万元经费,每年不低于万元,于每年的3月31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联合研究中心经费由中心主任根据实际需要支配。中心主任每年向管理委员会提交经费使用决算方案。

第十四条联合研究中心经费在甲方实行单独核算,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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