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医院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_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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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防
JUNE 2021台风防
汛应急
预案
整理人尼克
知识改变命运
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适用范围1
1.4 工作原则1
2 区域基本情况 (2)
2.1 自然地理2
2.2 洪涝防御体系2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3.1 组织机构3
3.2组织机构职责3
4 预防与预警机制 (8)
4.1 预防预警信息传送8
4.2 预案准备9
4.3 预防行动9
4.4 响应级别9
5 响应工作 (9)
5.1 总体要求9
5.2 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9
5.3 防台风应急响应14
6 保障措施 (19)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19
6.2 支援与装备保障19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20)
7.1 宣传教育20
7.2 培训20
7.3 演习20
8 附则 (20)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20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21
8.3 预案实施时间2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好暴雨、台风、内涝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抗灾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范及福州高新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福州高新区托管范围内暴雨、洪水、台风、内涝等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对暴雨、台风、内涝等突发事件应对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
(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减少暴雨、台风、内涝等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检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做好应对暴雨、台风、内涝等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分工负责,维护稳定
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全面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社会秩序,减少对社会的影响。
2 区域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
福州高新区托管区域位于福州市西部、闽江下游,东与仓山区隔岸相邻,南与南通镇和永泰县毗邻,西靠旗山森林公园,北与上街镇相连管辖,辖南屿镇、村镇办,29个行政村(居),总面积185.9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万人。区域气候温和,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雨量1400~2000毫米。区内溪流众多,流域面积较大的有乌龙江、大樟溪、溪源江、五溪、九都溪、蓬莱溪等。
2.2 洪涝防御体系
福州高新区管辖区域内的洪涝防御体系共有防洪堤32.23公里、水闸9座、排涝站5座、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4座、山塘水库4座。
2.2.1 南屿镇防洪工程体系
南屿镇地处大樟溪与乌龙江交汇处,旧防洪堤长12.3公里(其中国营堤长10.7公里、六十份堤0.8公里、江宁村堤0.8公里),新防洪堤长5公里(南屿江口—湾边大桥),水闸6座(窗夏水闸、尧沙水闸、江口水闸、六十份水闸、元峰水闸、浦口水闸),排涝站2座(江口排涝站、六十份排涝站),小(一)型水库2座(王庙水库、良浩水库),小(二)型水库4座(五峰水库、东洋湖水库、双峰水库、土山尾水库),山塘水库3座(乌门山塘、仙踪寺山塘、洪坑山塘)。
2.2.2 上街镇托管5个村区域内防洪工程体系
上街镇托管5个村区域内旧防洪堤长度6.9公里(上街建平~葛岐九孔水闸),新防洪堤8.03公里(橘园洲大桥~湾边大桥),水闸3座(厚庭水闸、葛
岐水闸、九孔水闸),排涝站3座(旧葛岐排涝站、新葛岐排涝站、厚庭排涝站),山塘水库1座(后园山塘)。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福州高新区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全区防汛防台风工作,区防指由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管委会相关领导担任副指挥,有防汛防台风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为区防指成员单位。(具体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一)。其办事机构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挂靠区经济发展局。
南屿镇和村镇办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需要设立部门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灾工作。
3.2组织机构职责
3.2.1 区防指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全区防汛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或者终止区防指暴雨、洪水、台风应急响应。
(2)在管委会和上级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区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领导参加的防汛抗灾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制定防灾救灾应急措施。
(4)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紧急时期下达抗洪抢险、水库泄洪、闸站启闭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组织协调镇村和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动员社会参与,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