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美国移民报税的知识点(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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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美国移民报税的知识点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但凡美国公民、美国居民以及符合美国税务居民居住条件的外来人员,都需要向美国申报和纳税。而很多刚登陆美国的新移民和未拿到美国绿卡的移民申请者最关心的,莫过于何时报税、如何报税以及哪些收入需要报税等问题。

美国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美国的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根据权责划分,对税收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联邦与州分别立法,地方税收由州决定。其中,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此外还有遗产税与赠与税、消费税等。

此外,由于美国采用先行扣税,报税人所得收入的部分(无论是薪资收益,还是投资收益)都会按一定的税率上交给美国联邦政府,这部分税被称为“预扣所得税”。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报税的结果往往是美国政府将多收缴的税金退还给报税人,仅有部分报税人因少纳税款而被要求补缴,因此可以说在美国报税的过程,也是一种退税的过程。

哪些人将成为美国的税务居民?

美国的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都需要向美国申报和纳税。除了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根据美国税法,新移民自登陆之日起,即作为绿卡持有者,自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持有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的外来居留人员,都需要在报税季上报自己过去一年的全球收入情况。

其中,外来居留人员指的是于本报税年度在美国居留达183天;或,于本年度在美国居留达31天且在本年及上两年在美国停留的天数被乘以一个指数后累加超过183天(公式:本年度停留天数+上年停留天数*1/3+前年停留天数*1/6)的人员,包括持有学生签证和短期工作签证的人员。

美国税务申报涉及哪些范围?

美国实行全球税务申报,因此需要申报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具体如下:

(1)美国境内:主要包括在美的工资奖金收入、自营收入、银行利息收入、股息分红、股票买卖收益、房屋租金收入、投资项目收益等;

(2)美国境外: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收入、自营收入、银行利息收入、股息分红、股票买卖收益、房屋出租收入、特许专利权费等。

(3)美国以外的海外特定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基金、股票、PE、信托、持有公司的股份、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等随时可变现的资产。

在美国报税,申报人的婚姻状况、年龄、申请方式和收入都会影响其缴纳税额的多少。因此,在报税过程中,申报人首先要确定自己的报税身份或报税形式,通常有5种类别:单身人士、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分开申报、一家之主(夫妻中的一个人带着孩子移民同时这个人供养生活费用的一半以上,则可以用一家之主的身份来报税)以及丧偶人士。

在确定报税身份后,申报人需收集报税所需的收据或文件材料,并确认需要申报的税务表格,一般可申请提交税款的表格包括1040EZ、1040A、1040等。之后,从上一年中的所有收入中扣除免税或抵扣项目,按调整后的总收入计算税额。如果应纳税款大于已纳税款,则需计算欠税额;如果已纳税款大于应纳税款,则需计算退税额。当然,如果税务情况复杂的人士,可考虑雇佣税务专家协助报税,这也是大部分美国人的选择。

值得提醒的是,很多在办理美国移民但尚未获得美国绿卡的投资人以为,只要尚未拿到美国绿卡或不在美国居住,就和美国报税没有干系。其实不然。即使不是美国税务居民,只要在美国有参与投资获得收入,就需要向美国国税局(IRS)进行申报。

因此,对于很多正在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人而言,虽然尚未拿到绿卡,但因为参与投资的美国EB-5区域中心项目有相应的收益,即有了美国境内的收入,因此仍需要以外国人的身份并通过EB-5项目的K-1审计表格进行税务申报。

新移民需何时开始报税?

美国采取自然年度纳税,一般纳税的截止日期为次年4月15日。因此,新移民在登陆后,需要根据美国税务规定进行税务申报,第一次报税的时间是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后的第二年,并在当年4月15日之前完成报税。资料若准备得不够齐全,可以延期6个月到10月15号再申报。但是应缴税款一定要在4月15日之前缴齐。

扩展阅读: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常见问题

一、申请美国移民EB-3项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需要雇主提供一个真实的全职的永久性工作承诺;雇主需要登广告做招聘努力,证明在美国目前就业市场上找不到一个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国工人来胜任这份工作(劳工短缺);美国雇主要承诺给外国雇员支付符合标准的薪水;在绿卡申请的过程中,雇主要证明他有能力支付承诺的薪水。此外,申请人要满足该工作职位的要求。

二、申请美国雇主担保EB3移民的过程中,雇主倒闭了怎么办?

除非后面的雇主是原来雇主的利益继任者,否则与原来雇主的EB-3申请将无法继续。但是如果I-140已经批准,没有递交I-485,原先的优先日得以保留,但找到新雇主以后需要重新整个申请程序。如果I-140和I-485同时提交,I-140已经批准,且I-485已经在审理状态中180天或以上,那么只要申请人找到新的雇主愿意支持EB-3,仍然可以通过新的雇主继续美国移民EB-3的申请。

三、在美国EB-3移民结果的等待期间,申请者遇到家庭变化,例如结婚生子等,如何处理?

在I-140之前,材料还没准备,所以只会发生在I-140之后,所以如果发生状况,只要补材料即可。澳臻移民不会收取材料审核费用,但客户需要对新增的申请人支付移民局的移民申请费。

扩展阅读:美国家庭团聚移民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中对子女的要求如下: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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