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协议转让清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股权协议转让

过户申报材料清单

1、国有股、法人股股权协议转让申请书;

2、国有股、法人股股权协议转让声明书;

3、双方转让协议书;

4、转让双方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及公司印章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

件);

5、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

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6、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转让双方证券帐户卡原件、复印件;

8、转让方若持有证券登记证明书,需提交原件。

注:A、发起人股股权转让,上市公司须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

B、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应当出具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的批文;

C、金融类上市公司国家股、法人股转让,应当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文;

D、股权变动达5%以上或持有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的总额的2%以上,都须进行信息披露。先公告,后办理过户手续。

——深圳证券交易所存管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