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方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黔府办函〔2017〕122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2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30日贵州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一)严格药品注册审评1.做好加快建立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充实审评力量。
加强对企业研发的指导,建立与申请者事前沟通交流机制,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
按照《贵州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细则》,规范临床试验现场检查,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
全面公开药品审评审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二)稳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2.引导、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按相关指导原则开展研究和评价。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34号)。
对我省优势品种重点扶持,开通绿色通道,争取一批优势品种先通过一致性评价。
对用于一致性评价研究用的进口参比制剂,加快审批协调,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提高通关效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08•【字号】桂政办发[2004]80号•【施行日期】2004.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8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六月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36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意见》(桂委会[2004]4号),在各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的基础上分别组建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一、职责调整(一)继续承担原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的职责,即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二)增加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
(三)划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保健品审核职责,增加保健品监管职责。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模版(3篇)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模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依法行政,执行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归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净化食品医药产业的发展环境。
二、目的意义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核心价值观,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程序,有效防止和解决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使社会公众对全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满意度得到明显上升。
三、___保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四、检查内容(一)法制队伍建设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2、设立一名专职工作人员;3、___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二)法制制度建设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行为)自查和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并严格执行。
2、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
(三)坚持政务公开1、公开政务信息专人管理和审核把关;2、政务___息的渠道合理,范围合法,适当;3、制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四)___投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___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有___、投诉登记,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行为监督情况1、分管法制工作工作人员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并进行登记;2、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案件;4、按照县食药监发〔___〕17__文件要求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检查;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均应召开听证会;7、严格执行《规范化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六)法制宣传工作每年在州级以上各类新闻宣传媒体上发稿___篇以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6•【字号】渝府发[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4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现就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坚持创新制度机制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一)整合监管职责和机构。
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后的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局级。
其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保留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将市商委的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划入市农委。
将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卫生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编制、人员划转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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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3〕4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3〕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改革完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调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一)整合监管职能。
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市质监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二)调整机构和人员编制。
将设在市卫生局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7名行政编制)、市工商局的食品流通监管分局(15名专项编制、1名机关工勤编制)和市质监局的食品生产监管处(8名行政编制、1名机关工勤编制)整建制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编制划转后,承担相应工作的人员及相关经费、资产一并划入。
(三)设立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
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更名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执法支队,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执法等工作。
将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更名为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执法机构,主要负责食品监督执法等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4•【字号】鞍政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3〕3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市直及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全过程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
按照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要求,市及县(市)区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由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将服务业部门的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畜牧)部门。
市及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作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
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成为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改革与创新目标1.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率,确保监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正性。
4.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提升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三、改革与创新内容1.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有法可依。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提高预警能力。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优化内部组织结构(1)整合监管资源,实现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2)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防控和处理。
(3)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3.创新监管方式(1)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数据的共享和应用。
(2)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提高监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4.强化监管执法(1)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完善食品药品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形成合力。
(3)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执法不严。
5.提升公众参与度(1)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和参与。
(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监管信息。
(3)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格局。
四、改革与创新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与方案制定:对现有内部管理体制进行深入调研,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改革与创新方案。
关于当前食药监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当前食药监工作的问题及建议关于当前食药监工作的问题及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当着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平安的重大责任,社会关注度极高。
要实现大多数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关键在人。
因此,强化自身建设,建设和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成为当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作为一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及职责调整而重新组建的部门,基层县局自组建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仍有许多问题阻碍着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五重五轻:〔一〕重检查轻管理。
主要表现为,热衷于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无视加强单位管理制度建设,以建立长效机制,难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此失彼。
〔二〕重监督轻效劳。
主要表现为,注重对违反行为的查处,无视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制定改良措施,效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不积极,工作不主动。
〔三〕重任务轻创新。
主要表现为,机械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或因循守旧,或照抄照搬,无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原地踏步,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应保障食品药品平安形势需要。
〔四〕重改善轻开展。
主要表现为,将可用资金用于办公条件改善和职工生活条件改善,无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原地踏步,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保障食品药品平安形势需要。
〔五〕重业务工作,轻作风建设。
主要表现为,对于各项业务工作,抓得较紧,无视干部的作风建设,工作不负责任,“懒、散、拖、浮”现象时有发生,干部的工作激情明显衰退。
二、采取的措施及对策找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难,难的是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对策解决问题,结合基层县局实际,笔者认为可采取“五抓”等措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和谐有为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形象。
〔一〕抓管理,促政务标准。
强化科学管理,实现管理制度化、政务程序化、责任明细化。
促进政务标准,责任明确,是解决存在问题的重要前提。
一是管理制度化,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要坚持制度公开,承诺执行,考核评定的原那么,靠制度来标准企业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为,实行双向监督,促使企业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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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