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模板】

第4号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XX股份有限公司X年第X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议案审议情况逐一披露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披露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披露逐项表决的结果;涉及特别议案的,应予以强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根据公司章程执行的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说明见证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和律师姓名,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若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应全文披露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二)法律意见书(如有);(三)会议需要的其他文件(如有)。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XXXX 年XX 月XX日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 )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 会议召开时间:(年/月/日)2. 会议召开地点:()3. 会议召开方式:()4. 会议召集人:()5. 会议主持人:()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否决)()议案1. 议案内容:股数()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股数()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债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成熟,公司债券作为重要的融资工具,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运作,本文将对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进行详细阐述。
1.定义与解释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是指为了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债券持有人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议而召开的会议。
会议涉及的术语和概念,如债券持有人、债券等,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债券持有人权利与义务债券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2)享有公司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等约定支付的权益;(3)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相关权利。
债券持有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2)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持有债券,并承担相应的风险;(3)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3.会议的召集与召开(1)召集人: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受托管理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召集职责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召集。
(2)召集程序: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规则的规定进行。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召开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并在会议通知中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议程等必要事项。
(3)召开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现场、网络或电话等方式召开。
具体方式由召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载明。
(4)出席人员: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按照会议通知的规定出席会议。
所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与表决。
(5)主持人: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召集人指定的主持人主持。
主持人负责组织会议的进行,并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6)议程:在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前,召集人应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准备会议议程。
议程应包括各项议案的主要内容、审议方式和表决程序等。
(7)记录: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审议事项和表决结果等内容。
公司章程的股东会议规定

公司章程的股东会议规定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权利义务以及各方的权力和责任。
其中,股东会议规定是公司章程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对公司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以及参会人员有着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公司章程中的股东会议规定进行探讨。
一、会议召开方式和通知1.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一般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
常规会议是按照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定期召开的,一般为年度股东大会;特别会议是在特殊情况下召开的,如重大决策需要股东共同协商决策时。
2. 会议通知:公司章程规定了会议通知的方式和期限。
通常会设置通知期限,例如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以确保股东有充分的时间准备会议。
通知方式可以通过挂号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以确保通知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二、参会资格和表决权1. 参会资格:公司章程规定了参会股东的资格,通常要求持有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股份才能获得参会资格。
此外,还可以规定特定股东必须亲自出席会议,而不能委托他人代表。
2. 表决权: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表决权,包括每股对应的表决权数量以及表决方式。
一般情况下,每股持有人都有一票表决权,但根据股东身份和股权比例的不同,也可以增加表决权数量或设立特殊表决权。
三、议事程序和决策规则1. 会议主持:公司章程规定了会议的主持方式,一般由董事长或董事会任命的主持人担任,负责维持会议秩序和议事规则。
2. 决策方式:公司章程规定了决策方式,一般采用多数原则或特定比例原则。
多数原则指,在股东会议中,决策结果取决于表决支持的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特定比例原则指特定事项需要达到事先规定的比例才能通过,如重大投资决策可能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
3. 议事程序:公司章程明确了会议的议事程序,包括议程的设定、发言顺序、表决程序等。
议事程序的规定可以确保会议的有序进行,同时保障各方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四、会议记录和决议的生效1. 会议记录:公司章程规定了会议记录的要求,包括记录方式和记录内容。
证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证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一、总则1. 为规范[证券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2.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3.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1. 当发行人提出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进行审议并决定是否同意该变更。
2.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时,债券持有人会议可就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进行讨论并决策,如要求发行人加速清偿债券本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3. 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等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决定债券持有人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4. 当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实现时,如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担保物价值大幅减少等,债券持有人会议可就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要求发行人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5. 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审议并决定是否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确定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事宜。
6.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以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000697炼石航空: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公告编号:2021-02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张政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参加表决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98,270,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2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7,682,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11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0,588,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102%。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599,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9,5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20,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17%。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1.00关于向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批准公司全资公司炼石投资有限公司向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3,100万美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7%/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955,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50%;反对923,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64%;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是指公司发行债券后,为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设立的一种机制。
在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规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决议、表决等方面的具体规则,保障了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 公告:公司应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
2. 通知:公司应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发出通知,告知他们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
3. 准备材料:公司应在会议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会议议程、决议草案、投票表决书等。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是指在会议上通过的决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 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需要通过表决来进行。
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或者以书面形式表决的方式参与表决。
2. 计票:公司应在会议结束后进行计票,统计出各项决议的表决结果。
3. 公告:公司应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会议决议的内容和结果。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权是指债券持有人在会议上行使的权利。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权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每个债券持有人在会议上拥有平等的表决权。
2. 一票一份原则:每个债券持有人拥有的表决权应当与其持有的债券数量相对应。
3. 多数原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应当遵循多数原则,即获得过半数以上债券持有人的同意才能通过。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效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和债券持有人都具有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原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 公正原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应当公正、合理、公平。
3. 保护原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应当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是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要机制,它规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决议、表决等方面的具体规则,保障了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红太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公告编号:2020-050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3: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寿海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246,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0,772,873股的39.6448%。
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44,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0,772,873股的1.9878%。
具体如下:(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9,163,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0,772,873股的37.736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082,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0,772,873股的1.908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指派吴庭祥律师、胡廷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尊敬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相关法规,我们将于XXXX年XX月XX日(星期X)XX时XX分,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股东大会。
为了确保股东大会高效、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东大会召开的目的和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的目的是为了讨论并决定以下议程:1. XXXX事项:详细描述与此议程相关的背景、内容和目的,包括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和需要满足的条件等。
2. XXXX事项:详细描述与此议程相关的背景、内容和目的,包括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和需要满足的条件等。
3. XXXX事项:详细描述与此议程相关的背景、内容和目的,包括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和需要满足的条件等。
...二、参会资格和投票权1. 参会资格: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享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中登记,并拥有相应的股权。
2. 投票权:每位股东均享有根据所持股权进行投票的权利。
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委托投票,在会议现场的股东可直接进行表决,未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其他股东代理进行投票。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1. 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星期X)XX时XX分。
2. 会议地点:公司注册地址。
四、会议组织和程序1. 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将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主持,如主持人因故无法履职,将由董事会委派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为主持。
2. 会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会议的一般程序包括:a)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b) 通报会议议程和事项;c) 股东环节;d) 议案讨论和投票;e) 会议总结和宣布结果;f) 会议闭幕。
五、会议参与方式1. 现场参会:股东可亲自前往会议地点参会。
2. 委托代理参会:未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托其他股东代理进行投票,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表被委托股东证券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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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6日发布并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7日17:00,会议审议了《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表述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上合称“本次会议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3月4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6,506,813.15份。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8,439,361.9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8.0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2019年3月18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8,439,361.9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8.03%,其中对《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8,439,361.9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对《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托管费
率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8,439,361.9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对《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表述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8,439,361.9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据此,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3月1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表述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修改基金合同表述相关事项的实施方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降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修改基金合同表述。
具体如下:
1、将本基金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整为0.60%;
2、将本基金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25%调整为0.10%。
3、修改基金合同表述: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涉及文件均做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于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即本基金管理费及托管费自2019年3月18日起按照以上费率进行计提,计提方式以该日生效的基金合同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