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工作交接记录管理规定(范本文)

工作交接记录管理规定1. 引言工作交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能够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并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错误的发生。
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的过程,减少信息丢失和沟通不畅所带来的不便,制定工作交接记录管理规定十分必要。
2. 目标和范围3. 工作交接记录创建3.1 交接记录的创建时机开始工作交接前,应确定交接记录的创建时机。
通常情况下,交接记录应当在交接开始前的一周内创建。
交接记录的创建者应与接收者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在确切的时间点开始记录交接内容。
3.2 交接记录的内容3.3 交接记录的格式4. 交接记录的管理和保存4.1 交接记录的管理交接记录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规则进行管理。
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时间、部门或项目等维度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系统。
同时,应确保交接记录的保密性,只有相关人员才能够访问和编辑。
4.2 交接记录的保存交接记录应及时保存并备份,以防止意外情况导致记录的丢失。
建议使用云存储服务进行保存,确保交接记录可以随时随地访问和查阅。
5. 交接记录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交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交接记录也需要不断进行更新和维护。
在交接过程中,交接记录的创建者和接收者应及时更新记录,记录下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同时,应定期进行维护,删除过期的交接记录,更新相关和资源信息。
为了确保交接记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建议定期对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和修订。
对于每个部门或岗位,可以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和修订相关的交接记录,并将修订情况记录下来。
7. 总结通过制定工作交接记录管理规定,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交接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信息丢失和沟通不畅的问题。
同时,合理的管理和保存工作交接记录,也能够为工作的延续性和团队协作提供保证。
员工移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移交工作,确保员工离职、调动或退休等情况下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离职、调动或退休等情况下进行工作交接。
第三条员工移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确保移交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协调一致原则:各部门、各岗位间相互配合,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3. 及时高效原则:确保移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二章工作交接程序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调动或退休申请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交接:1. 提交交接申请: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工作交接申请,并填写《员工工作交接表》。
2. 审批交接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接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 制定交接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交接申请,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计划,包括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员等。
4. 通知交接双方: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和接替人员,告知交接时间、地点和要求。
5. 进行工作交接:离职员工按照交接计划,将工作资料、设备、职责等移交给接替人员。
6. 交接确认:接替人员对移交内容进行确认,并在《员工工作交接表》上签字。
7. 交接总结:人力资源部对交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员工工作交接总结报告》。
第三章工作交接内容第五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文件资料: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项目资料、客户资料等。
2. 硬件设备:包括电脑、手机、办公设备等。
3. 账户密码:包括公司内部账户、邮箱、系统账号等。
4. 工作职责: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5. 在职期间取得的成果:包括项目成果、业绩、荣誉等。
6. 在职期间存在的问题:包括工作不足、改进措施等。
第四章工作交接责任第六条员工移交工作责任如下:1. 离职员工:负责将工作内容、资料、设备等完整、准确、及时地移交给接替人员。
2. 接替人员:负责接收、确认移交内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交接班管理制度(15篇)

交接班管理制度(15篇)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一一、交接班人必须在工作场所进行。
二、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有关交班工作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0~20分钟到班,接班人因帮未到班或迟到,交班人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离开工作岗位或托人代替交班。
三、值班人不得上连班和随意改变倒班秩序(特殊情况报上级批准方可执行)。
四、交班人必须将本班的运转故障及处理经过等各项工作情况详细向接班人介绍清楚,接班人应与交班人一道按《巡回检查图表》详细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有无异状,并检查是否清洁。
五、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一般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进行,处理完毕后进行交班。
六、交班人应将工具、配件和材料逐项向接班人交点,接班人要逐项点收。
七、接班人度为有不能接班的情形或交班人发现接班人带有病容、酒醉或精神失常现象,均须请示上级处理好后方能交接班。
八、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才能离开工作岗位,其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应由接班人负责。
九、交接班要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满意。
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二1,为了加强运行管理,保证设备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2,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设备的全部运行工作,有接班人员负责。
3,交接班手续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
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有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处理。
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4.1在处理事故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调度同意,进行交接班);4.2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4.3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4工具不齐全,没有按要求做好5s的不交班5、接班负责人应该做到:5.1交接班前发生事故,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妥善处理。
5.2审阅运行记录,对安全运行和设备进行较全面检查,并在运行日记上签字。
工程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交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的顺利交接和有效运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的交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工程资料、技术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工程交接管理应遵守安全、保密、合法的原则,确保工程的平稳过渡和持续运行。
第四条工程交接管理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和利用管理制度中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对所有工程交接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追究责任,确保工程交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交接内容第六条工程交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设备交接:包括工程设备的清理、检修、保养,交接手续的办理等;(二)工程资料交接:包括工程资料的整理、整合、备份、传递等;(三)技术培训交接:包括技术培训内容的整理、安排、交接等。
第七条工程交接应按照具体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确保交接内容全面、准确、完整。
第三章工程交接流程第八条工程交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工程准备阶段:进行工程设备、工程资料、技术培训等的准备工作;(二)工程交接安排:确定工程交接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三)工程交接实施:按照工程交接内容逐项进行交接操作;(四)工程验收确认:对交接内容进行验收确认,确定工程交接是否完成。
第九条工程交接流程应在公司内部建立专门的交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工程交接流程。
第四章工程交接责任第十条各部门应明确工程交接的责任人员,建立工程交接责任制度,确保每个人员都有明确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一条工程交接的责任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工程交接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工程交接保密责任应被交接人员承担,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确保工程资料和技术的安全传递。
第五章工程交接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工程交接监督机制,对工程交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交接过程的合规和有效性。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_1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工作交接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2工作交接管理计划一、交接内容交接内容分为两项:工作交接和实物交接(一)工作交接主要是交接人将所负责的工作一部分或所有移交给他人,包括工作权限范围的说明、工作岗位的职责、工作内容的描述、未尽事宜的说明。
(二)实物交接1、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办公用品、公司配备的交通通讯工具(如笔记本、手机、汽车等)。
2、交接人负责的工作所涉及的文档材料和资产。
二、交接规定(一)工作交接1、电子文档(或书面)具体说明交出的工作内容,要求根据岗位职责及工作重点分项描述清晰,不允许只模糊说明工作岗位的名称或工作内容名称,不做详细内容的说明(岗位职责简要说明)。
2、工作管理权限的说明:包括管理的权限、审批签字的权限、决策的权限、调控资金的权限等方面。
3、未尽事项的说明:对待办的工作举行具体说明,避开因工作交接影响工作的进度及连续性对公司造成损失。
(二)实物交接1、办公用品交接: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收人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认真清点,如有毁损的要求交出人做书面标注,视该物品价值大小状况,是否追究交出人责任,另行处理。
如有资产管理制度,需要变更使用人手续的,交出人须同接收人一起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
(如固定资产:电脑、计算器等)不需要交接的物品,由交出人负责办理退库手续;涉及行政部门管理的物品,由行政部门库管负责人仔细清点后签字确认。
2、文档材料与管理资产的交接:(1)文档材料:交接人需要将自己工作所涉及的文档材料分类归纳,做出电子文档(或书面)说明,要具体列出交出文档材料的名称(重要的文档材料需注明涉及的详细内容)。
业务人员交接:由交出人的直接上级主管经理负责把关,完成诸如客户资料移交、在跟业务移交、技术工作承接支配等事务,主管经理负责确认业务交接完成。
(2)管理资产: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工作交接时,对管理资产的移交是工作交接的重要环节,必需严格执行以下规定:①交出人交出之前,仔细清理现有资产和债务情况,编制资产负债表,核实实物与账目的全都性。
工作交接管理条例

工作交接管理条例
第一条:范围
本工作交接管理条例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作岗位之间的职务
交接。
第二条:工作交接程序
1. 在离岗前,由离岗人员向接收人员进行详细交接说明。
2. 离岗人员应制定完整的工作交接计划,并将重要的工作文件、资料、资讯按指定格式及时上交。
3. 接收人员应认真听取离岗人员的交接说明,对于未尽事宜,
及时追问。
第三条:交接内容
1. 交接内容应包括工作职责、工作进展、工作计划及注意事项
等内容,由离岗人员向接收人员全面交代。
2. 离岗人员应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知识技能等进行详细的
说明与传授。
3. 接收人员应对接手的任务进行详细质询,并妥善保管接手的
工作文件及资料。
第四条:交接验收
1. 接收人员应仔细核查交接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
2. 如发现交接文件及资料有误或不全,应当及时协调并补齐。
3. 对于交接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应通过实际操作或考试等方式进行验收确认。
第五条:工作交接记录
1. 离岗人员应制定工作交接记录,记录各类工作、联系方式、文件资料等详细信息。
2. 接收人员应在工作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工作交接记录应存放在公司档案库内。
第六条:附则
1. 离岗人员应按要求如实交接,对于工作交接记录造假、隐瞒内容的,一经查实,公司有权要求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工作交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商业机密,防止信息泄露。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做好岗位工作和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和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
到XXX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
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精选7篇)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2、辞退、除名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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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
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他收据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车险费用票据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
8.其它: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车辆相关手续、其它相关物品;
第八条为了明确责任,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
监交;一般员工交接,由本部门负责人监交,部门负责人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指派人员进行监交;
第九条交接;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单逐项进行移交,接
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编制时遗漏项目必须认真填写进移交清单中;
第十条交接事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相符,不得封包交接;
第十一条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监交人要切实起到
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
第十二条在交接手续尚未办清前,及往来帐目及手续未理清前,管理部不得为员工办理调动关系,调转各项保险和清核
手续,财务部亦不得为交接人结算工资;办理交接以员工交接
会签单为准附件一;
第十三条移交具体细则
1.工作内容交接:
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
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
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
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
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
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
2.实物交接:
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
导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
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
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监督之下进行;
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必须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文件交接:
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负责
人或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
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
4.人员状况:
1移交人需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介绍所属人员状况:既有优点的肯定,又有缺点的剖析;既有现实工作能力、素质的评价,又有发展方向预测、职业生涯规划的建议;既介绍做事,又评判做人;
2移交人介绍人员状况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
3移交人介绍人员状况既要有定性好、中、差或优秀、良好、一般、比较差,又要有定量具体事例、数字;
5.往来帐目:
1移交人要列清楚帐目清单;
2移交人要完备帐目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要在员工移交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职务、姓名,移交清单份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第十五条移交清单一式叁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监交人转存,是员工之间交接由部门负责人转本部门内勤留档一份,是部门负责人之间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转管理部负责档案管理者留档一份;
第十六条对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替或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本制度之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离岗的人员恢复工作,也要与临时接替或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接手;如移交人未能依照本规定移交完岗位工作,不得离开现岗位;
第十七条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但委托人必须承担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任;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总经理签发颁布,财务部、管理部负责实施、管理、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交接会签单
员工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