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廉政行为规范

审计人员廉政行为规范
审计人员廉政行为规范

审计人员廉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发挥审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审计机关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依法行政,廉政奉公,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公务时,要严格遵守如下廉政纪律:

(一)廉洁奉公: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

(二)用权为公;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钱、物及有价证券;

(三)施政严明:不准借公务之便,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谋取私利;

(四)公正执法:不准搞人情审计或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也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滥用职权;

(五)保守秘密: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时,不准泄露国家秘密,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审计秘密;

第三条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必须做到在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附送《审计人员守则》,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第四条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和《许昌市审计局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对取得各种有关证据资料,详细记录,归纳整理填入审计基础资料一览表,凡经确认事实,无论问题大小,涉及什么人,都要如实反映,不得擅自省略和删除。

第五条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涉及《审计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所列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必须申请回避。科员的回避由科长批准,科长的回避由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六条审计项目结束后,必须做好廉洁行政的汇报跟踪检查和回访工作。

(一)审计组汇报审计工作时,要把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人员守则》和廉政纪律的情况一并汇报。

(二)市县(区)审计局纪检部门要坚持审计执法检查制度,适时对审计过的单位,发送《审计人员廉政勤政情况调查表》,同时纪检人员要深入审计组审计单位,检查了解审计人员廉洁行政依法审计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审计局应组成2人以上回访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被审计单位座谈、调查,听取意见,并将回访结果如实向局领导汇报。

第七条实行审计执法谦洁行政举报制度。凡经信访窗

口等渠道举报审计人员在审计中,不坚持以法审计,搞随意性、隐瞒私了违法违纪问题或不遵守廉政纪律,搞以权谋私,人情审计,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吃、拿、卡、要的行为,无论问题大小,情节轻重,一律予以查处。

第八条完善廉政登记制度,建立审计人员廉政档案。对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方面的廉政行为,各科(室、局)要有专人负责,每季如实填写《科(室、局)廉政情况报告表》一式两份,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立卷归档,年终对各科(室、局)和个人做为考核、奖惩、晋级、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在审计结论执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审理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条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中,廉政行政,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一)依法审计,廉洁行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受到被审计单位的好评;

(二)勇于检举违纪者,并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三)在审计工作中,维护审计机关的社会形象和荣誉,事迹突出的;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和警告处分:

(一)廉政意识不强,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招待者;

(二)对被审计单位赠送钱物及有价证券,既不报告,不上交,又不主动退回者;

(三)审计作业时,对审计方案确定和范围,内容及分工,责任心不强。擅自减少或漏计违法违规审计事项者;

(四)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审查的事项、证据、记录缺乏复核、检查和把关,使审计报告有明显错误者;

(五)主审对审计人员认定和违纪违规事实,不如实向局里汇报,擅自截留和减免审计查出的问题者;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不坚持原则,搞人情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串通截留私了查出的违纪问题,其金额在1万元以上者;

(二)因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礼物或其他好处,谋取其他私利,而丧失原则,帮助被审主单位掩盖问题者;

(三)因与被审计单位或责任人有亲属关系或经济利害关系,不申请回避,有意包庇,掩盖违纪问题者。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报有关部门分别给予降级和处分;

(一)在执行审计公务活动中,因吃、拿、卡、要导致工作被动,影响极坏,为掩盖自身错误,主动为被审计单位开脱问题,其金额较大的;

(二)因与被审计单位有经济或其他利害关系,或在被

审计期间托被审计单位办私事,谋取私利,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审计工作,泄露审计秘密,截留审出违纪问题,金额较大的。

第十四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一)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贿赂,贪脏枉法,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二)与被审计单位搞钱权交易,以审出问题相威胁,敲诈勒索,谋取私利达到目的后,又篡改销毁纪事实的;

(三)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在审计执法中违法违纪违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赔偿的,局里有权依法向个人追缴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其他行政管理科室人员的廉政行为规范,按有关部门和级规定。参与审计工作违反以上规定的,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加强管理与监督。

廉政建设的好坏,与审计执法到位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纪检、监察和法制科要负责本意见的实施、管理与监督,并与被审计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采取请进来,走上门,发信函调,电话举报等形式,接受外部监督。

(一)党内由党组书记主管,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对党

员干部的廉政行为负责监督。

(二)行政由局长主管,副局长、科(局)长对所属审计人员的廉政行为负责监督。

第十七条本规范在执行中与上级机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机关的规定为准。

采购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采购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1 目的 1.1 为规范公司采购人员行为,实现很好的采购质量、合理的市场价格,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始终保持廉洁高效、准确及时、服务周到、行为规范的良好状态,树立公司及采购人员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采购业务健康有序进行,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良好风纪,预防违规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到物资采购健康有序进行。 2 范围 2.1 公司物资采购部管理人员和采购的业务人员。 3 职责 3.1 采购部采购业务人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2 采购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采购业务人员的廉洁自律进行监督管理。 3.3 采购中心总监负责对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实施监督管理。 3.4 公司全体员工对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实施监督职能。 4 内容 4.1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4.1.1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

4.1.3 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1.4 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4.1.5 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4.1.6 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4.1.7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4.1.8 禁止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4.1.9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4.1.10 禁止私自经商,禁止业务员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 4.1.11 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4.1.12 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4.2 罚则 4.2.1 违反工作规范行为者按照公司工作奖罚制度处理。 4.2.2 违反禁止行为规范的任意一条,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2)

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 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文明执法行为标准 第一节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执法检查行为标准 第三节案件处理行为标准 第四节零售许可证管理标准 第五节接待受理标准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一节外部监督制度 第二节内部督察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烟草专卖执法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正确把握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严格履行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烟管理相对人的烟草专卖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二章文明执法行为标准 第一节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执法严格。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执法职能,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第五条行为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六条政务公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内容,做到法律法规透明、程序公开。

第七条服务热情。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管理中要耐心做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 第八条用语文明。要讲礼貌,使用文明执法用语。 第九条衣着整洁。佩戴执法标识要规范统一。 第二节执法检查行为标准 第十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须检查的,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在场。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应告知当事人权利,并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三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物;检查完成后,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尽可能的复位。 第十四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应对其配合检查的行为表达谢意;如果发现其确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一)现场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并提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 (三)现场开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当事人核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五)告知当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 第三节案件处理行为标准 第十五条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发现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立案调查,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不得有案不查,案件久拖不结。 第十六条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中发现案件符合移送标准的,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 第十七条询问的标准: (一)调查人员询问前应当表明身份,并认真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得采取扣留被询问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非法方式进行核实。 (二)调查人员询问时,应当问答有序、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有诱导性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及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四)医技人员。指医疗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内各种检验检查科室技术人员、口腔技师、康复理疗师、医学物理工程师和医疗器械检验、维护人员等。 (五)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第九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抵制学术

行为规范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行为规范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行为是政府行政行为的延伸,其言行举止、行为规范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和效能。规范行为,对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有着重要意义,所以,我们有必要来学习。 简称“机关人员” 机关人员行为规范主要分为以下九个方面: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外事行为规范、保密行为规范、公文处理行为规范、公务交往规范和婚姻家庭规范等,今天我们主要学习: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四个方面。 机关人员的行为规范 (一)行为规范的涵义和特点 1、涵义:机关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循的从政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是为其规定的活动原则、办事规则、工作要求、言行标准和行政纪律。 2、特点:(1)政治性(2)层次性(3)特定性(4)严肃性(5)适应性 3、行为规范的内容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和民族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言行作斗争。 三、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模范。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社会团体,经济实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有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挪用或者拆解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廉政行为规范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政治行为规范 1 、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思想 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办 事。 3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 4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积极投身于科学 发展示范区建设伟大事业。 5 、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际形势,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6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7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全局观念,在大局下行动,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 8 、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 要服从集体利益,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一位。 9 、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发现对党和政府的不满行为和诋毁党、国家领导人的言论, 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坚决反对。 10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保持公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同各种非法组织 作坚决的斗争。 二、工作行为规范 1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职位的工作依据、程序和标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2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掌握从事本职工作所需的有关知识和 技能,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成为业务能手。 3 、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力戒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 4 、勤于思考,勇于创新,适应“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创新本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5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 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6 、勇于主动承担责任,不怕困难和阻力,不回避矛盾,不贪功诿过,不以任何借口不作 为或乱作为。 7 、服从领导,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8 、妥善处理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合作协调关系,主动配合不扯皮,积极负责不推诿。

四川省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四川省公立医院领导干部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试行) 为规范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公立医院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划内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一、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权力制约机制 (一)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器材等采购工作。其主要履行监督管理经办机构及经办人员是否认真、正确履行职责,行为是否规范,从业是否廉洁,制度和规定是否认真执行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得介入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涉及医院人、财、物的部门不得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同时管理,管理同一部门超过五年的,原则上应进行轮换。

(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不得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干预、插手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以及医用耗材和试剂、医疗设备、器材与其它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基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 (四)以党务工作为主,兼有行政职务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党的建设上。既是领导班子成员,又是临床业务专家的领导干部,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医院管理工作上,用于个人临床业务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五)未经上级批准,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兼任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中层职务。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兼任的,不得在兼任的科室或部门违规领取奖金、津贴等任何报酬。 (六)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七)结合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制度。 二、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一)“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最新安全执法重在防范

安全执法重在防范

安全执法重在防范 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甚至影响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形象。如何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繁荣发展局面,是摆在政府安全监管人员面前的重大课题。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促进企业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的组织保证。各国的实践也证明,政府适时、严格的监管是控制事故最有力的方法。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使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义务,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最终实现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目的,从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性质和特征 我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性质属于国家监察。国家监察是指国家法律授权行政部门设立的监察机构,具有法律形式的监督管理,是以国家机关为主体实施的,以国家的名义并运用国家权力,对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惩戒的工作,具有国家监察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普遍约束性。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具有以下特征:首先,监察机构与监察对象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构成行政执法机构与监察对象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监察机构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察形式和方法执行监督监察任

务。其次,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监察活动,是运用国家行政权力进行的,监察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因此它的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和国家强制干预的特征。第三,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对政府和法律负责,不受部门或者行业的限制,不受用人方或者被用方的约束,具有公正的第三方的特征。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一种执法监察,主要是监察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标准的情况,预防和纠正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执法检查机构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干预企、事业内部执行法规、政策的方法、措施和步骤,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秘密等具体事务,不代替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执法工作必须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其工作原则具体可以归结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依据准确;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a)法律上的要求: 有法必依: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构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必须依法进行。这有三层意思:一是安全执法检查机构和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设置的;二是执法检查机构的活动符合国家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不失职,不渎职,不越权;三是执法检查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进行。 执法必严:就是本着法律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法,力戒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敷衍了事,走过场。

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公务员行为规范概述 第一节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公务员的涵义(名词解释) 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需具备的三个条件: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责工资福利。 (二)公务员制度的涵义 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 主要包括:《公务员法》 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退休、申诉、控告等单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 (三)公务员的范围 1、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党委、纪检委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委员长、委员会主任、专职主席、秘书长等及其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各级委员会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及工作人员;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注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二、公务员制度的原则 (一)公务员制度的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2、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3、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 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党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路线所规定的干部工作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党委要管好干部路线、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依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的要求培养、选拔、使用、监督干部和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二)公务员管理或任用应坚持的原则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廉政从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各项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1、公司员工在工作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或介绍贿络。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3、公司员工在外出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报销差旅费用。 4、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以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 5、所有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实在不能拒绝的,需报上级领导批准,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6、严把质量关、价格关,严禁利用采购牟取私利,以次品充优品,以高价采购低价产品。 7、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付,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有书面意见。 8、不得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9、坚持实事求是,不在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侵害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10、公司员工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迷信以及邪教等活动。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公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司董事长和党支部书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

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引导司法警廉洁、严格、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坚定政治信念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诣社会而奋斗; (三)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四)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 (一)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理念,严格执法;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文明执法; (三)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 第三条保持司法廉洁 (一)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二)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口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三)不准过问案件、为当事人说情,不准给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带口信、送钱物; (四)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代理人、辩护人的馈赠或者贿赂行为,应果断拒绝并给予批评。 第四条加强职业修养 (一)崇尚法治,维护正义; (二)公正廉洁,文明执勤; (三)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五)坚毅勇敢,不怕牺牲; (六)勤勉敬业,忠于职守。 第五条注重警容仪表 (一)严格遵守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二)除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期间必须着警。服。规范缀钉、佩戴警衔标志、警号、胸徽、领花等; (三)女司法警察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不得化浓妆,发辫不得过肩; (四)男司法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第六条约束举止言行 (一)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警察形象的言行; (二)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 (三)不准对群众和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的态度,不准耍特权; (四)不得打骂、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二、押解 第七条基本要求 (一)遵守押解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押解工作规则 (二)提高警惕,确保押解工作安全;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学习总结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学习总结 按照医院规定认真组织全科工作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学习交流和讨论。现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小结如下:我们科室组织学习了该书的具体内容,并就此展开讨论、总结,认为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提高自身服务能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首先,日常工作中,要时刻铭记“质量·服务·人本管理”的根本宗旨和“温馨沟通·真诚服务”的品牌理念,把学习行为规范与公立医院改革、“二甲”复审、“三好一满意”等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科室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多站在患者、临床一线需求的立场看问题,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其次,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这不仅仅体现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日益健全、细化,还体现在广大患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尤其要重视病案信息资料是医院的重要信息资源,病案信息的服务范围也扩展到社会各阶层,而且病案是解决医疗纠纷真实有效的凭证和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作为医院工作人员,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优质服务。我们每个人都要坚持学习,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服务理念,在工作中不仅能用技术服务患者和临床一线,更要用自身的严谨、宽容感染患者,赢得他们的尊重和认可,才能更好的为患者、临床一线提供更好的服务。

当前,医院新综合大楼即将启用,医院也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医院的基层工作人员要调整好思路、心态,遵守“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八项基本规范为基础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把规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自己的专业和服务能力,为医院的发展与稳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审计人员廉政行为规范

审计人员廉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发挥审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审计机关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依法行政,廉政奉公,提高行政效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公务时,要严格遵守如下 廉政纪律: (一)廉洁奉公: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 (二)用权为公;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钱、物及 有价证券; (三)施政严明:不准借公务之便,利用职权,索贿受 贿,谋取私利; (四)公正执法:不准搞人情审计或隐瞒审计中发现的 违法违纪问题;也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滥用职权; (五)保守秘密: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时,不 准泄露国家秘密,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审计秘密; 第三条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必须做到在向被审计 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附送《审计人员守则》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第四条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审 计程序、审计权限和《许昌市审计局审计质量管理办法》 对取得各种有关证据资料,详细记录,归纳整理填入审计基 都要如实反映,不得擅自省略和删除。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所列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的,必须申请回避。科员的回避由科长批准,科长的回避 由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六条 审计项目结束后,必须做好廉洁行政的汇报跟 踪检查和回访工作。 (一)审计组汇报审计工作时,要把审计人员在被审计 单位执行《审计人员守则》和廉政纪律的情况一并汇报。 (二)市县(区)审计局纪检部门要坚持审计执法检查 制度,适时对审计过的单位,发送《审计人员廉政勤政情况 调查表》,同时纪检人员要深入审计组审计单位,检查了解 审计人员廉洁行政依法审计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被审计单位座谈、 调查,听取意见, 并将回访结果如实向局领导汇报。 第七条实行审计执法谦洁行政举报制度。凡经信访窗 础资料 览表,凡经确认事实,无论问题大小,涉及什么人, 第五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涉及《审计法》 、《国 (三)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审计局应组成 2人以上回访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一、基本行为规范 (一)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 1.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 2.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做到仪容整洁,形象良好; 3.执法过程中举止得当,语言文明,动作规范; 4.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 5.依法提取、收集和保存证据,规范制作法律文书; 6.执法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注意自身安全; 7.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禁止行为 1.不准超越职权执法; 2.不准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3.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4.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5.不准酒后执法及在执法过程中吸烟和咀嚼食物 6.不准同时双向拦截车辆; 7.不准采取扒车等危险方式执法; 8.不准同时拦截3辆以上车辆进行检查,防止造成交通堵塞。 二、着装要求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严禁歪戴帽、卷

袖口、敞衣扣。路上执法时,可配带头盔,夜间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三、执法动作规范 (一)敬礼动作规范 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按帽檐右角约2厘米处,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二)指挥车辆动作规范 1.指挥车辆直行:随立正姿势,体侧迎向来车,使用右臂 (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 2.指挥车辆左转弯:随立正姿势,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如果需要示意车辆左小转弯时,左臂伸直与身体成30度角,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前方)二至三次。 3.指挥车辆停止:随立正姿势,左臂向上直伸与地面垂直,手掌向前。如需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右臂与身体成30度角,向左前方摆动二至三次。如需变换指挥方向,疏通进入路口的车辆时,可保持停止信号转动,身体面向示意停车的方向。 四、执法语言规范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时,应当使用规范语言。 (一)应当按照下述语句表明身份: ?您好,我们是××单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现在依法对您进行调查(检查),请您配合。? (二)当事人对依法进行的调查或检查不予配合,道路运输行政执

学习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学习《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商州区电化教育中心魏勇峰 今天我们中心在赵主任的组织下,认真学习了《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商州区教体系统纪律作风十条规定》等文件。规范分为七章三十一条,主要围绕五个面内容规范公职人员行为。1、政治行为规范;2、工作行为规范;3、文明礼仪规范。4、廉政行为规范。5、责任追究。下面就2、3两项简单谈下自己学习的心得。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出台非常及时,既规范了我们的工作行为,又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虽然我们是事业单位人员不是公务员,但我们拿的是国家、人民的俸禄,因此我们就必须时时刻刻按照《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严格按照规范的三十一条来约束自己。努力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串岗溜岗出外办私事、上班不聊天、不电脑购物、看小说、电影,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参加会议要早到,期间不接听电话玩手机,不交头接耳、随 1

意走动;对待基础教师热情周到,文明待人、高效办事;下班及时关掉电脑等公用设备;遵守工作保密条例,做到不泄密。 文明礼仪就是尊重别人需要的仪式。礼仪所体现的不仅是个人有礼貌的简单层次、更是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自己的爱好和行为习惯,有人说这是不能改变的,我认为不是不能改而是你有没有信心去改,我想为了提高国民素质,每个人都应该尽心尽责,努力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和行为。教师是学生的良好表率。身为教师,礼仪尤为重要,孩子天性好模仿,他们学习说话,待人接物,往往都是从模仿开始的。作为孩子的教师自然是他们学习的榜样。首先是教师的形象礼仪。一个人气质、自信、涵养往往从他的姿态中就能表现出来。作为塑造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老师,更要注意自己在各种场合的行为举止,做到大方、得体、自然、不虚假。因此作为电教人员,首先更要注重形象礼仪,做到仪表衣着文明。教师的着装应符合身份——简洁、端庄。日常工作中,我重视对自身的要求。首先是发型,简洁利落。其次是衣着,保持得干净整洁,另外,服装的式样做到朴素大方,协调得体。其次是教师的举止礼仪。它包括坐立行的姿势,以及表情动作行为习惯等。如果教师注重了自己的着装,但在坐立行方面却做出一些不得体的行为,也是非常难看的。好的教师不仅通过在课堂上讲课实施教育,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良好的道德风范,对学生实施教育,通过自己的存在,自己的人格,对学 2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09年7月12日)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2004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对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该试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若干规定》是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学习贯彻《若干规定》作出具体部署。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若干规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若干规定》,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若干规定》行为的发生。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感谢您的阅读!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一)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和省高院的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华医网接着医学教育 3分公共课程必修 以下蓝色字体为正确答案 1.下面哪项不符合医师的规范行医要求: A.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 B.因病施治,合理医疗 C.为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必要时可适度地夸大病情 D.只是度医疗 2.下面哪项是医疗机构从业治理人员正确的业绩观: A.引进最先进的设备,聘请到最优秀的专家 B.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C.取得最高的经济效益 D.发表最多的SCI论文 3.“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这是()执业的重要行为规范。 A.药学技术人员 B.医技人员

C.医师 D.护士 4.“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出自哪本著作: A.损害杂病论 B.千金要方 C.千金翼方 D.金匮要略 5.“一个大夫,一个护士,一个护理员的责任是什么?只有一个责任。那责任是什么?那责任确实是使我们的病人欢乐,关心他们恢复健康,恢复力量。”是谁讲的: A.柯棣华 B.白求恩 C.马海德 D.以上都不是 6.医师在应用医疗技术时,应幸免: A.总是使用最新技术 B.不违规应用新技术

C.科学合理使用 D.严格遵守规范 7.南丁格尔誓言“终身纯洁,忠贞职守,尽力提高()之标准。 A.技术 B.道德 C.护理 D.思想 8.护士保证患者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的首要工作是: A.正确执行医嘱 B.掌握医学技术 C.听从患者意见 D.以上均是 9.药学技术人员按照医师处方为患者配制并注明其用法、用量的药剂调配操作过程称为: A.开处方 B.处方调剂 C.处方查对

《提高公务员廉洁从政道德水平》考试答案

《提高公务员廉洁从政道德水平》 考试答案 注意:题目顺序和选项顺序会有不同,请注意核对具体选项! 1(单选题).(4分) 对违反廉洁从政行为作出处分、处理、处罚等具体规定的法律法规不包括(B) A. 《刑法》 B. 《合同法》 C. 《公务员法》 D.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2(单选题).(4分)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A)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A. 三年内 B. 两年内 C. 四年内 D. 一年内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3(单选题).(4分) (D)时期,全国一度处于无政府状态,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遭到严重破坏,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设停滞不前。 A. 大跃进 B. 反右 C. 四清运动 D. 文化大革命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4(单选题).(4分) 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B)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 十个月 B. 三个月 C. 六个月 D. 五个月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5(单选题).(4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所适用的范围不包括(D)。

A.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B.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C.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 D. 农村村委会中的党员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6(单选题).(4分) 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属于(D)。 A. 挪用公款 B. 贪污 C. 行贿 D. 索贿受贿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7(单选题).(4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出现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情节很严重的应给予(D)。 A. 记过处分 B. 降级处分 C. 记大过处分 D. 开除处分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8(单选题).(4分)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可以切实维护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A)。 A. 权威性和严肃性 B. 有效性和可行性 C. 严肃性和有效性 D. 权威性和可行性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9(单选题).(4分) 贯彻实施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重要基础是(B)。 A. 党员领导干部的薪资水平提高 B. 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自律 C. 党员领导干部科学的知识结构 D. 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能力提升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10(单选题).(4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文件规定,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D),不准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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