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合同管理A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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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批次课程考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A卷

一、1-5DABAC 6-10CDADD

二、1、ABD 2DCE 3ABCD 4BDE 5BDE

三、名词解释题

1、无效合同

答: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因为欠缺生效的条件自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风险的含义

答: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

3、法人

答: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4、工程索赔的含义

答: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非自身原因而遭到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念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

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建设单位(发包人或称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人或称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6、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答: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题客体内容

1 主体:是指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的当事人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和能力经济法主体

的范围:国家机关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公民

2 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经济信息等

种类:物资财(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行为:为经济活动(为实现权利和义务而实施)智力成果:非物

质财富(工业产权商标权专利权)

3 内容: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济管理权经济职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纳税保证产品质量环境保

护。

7、工程建设监理任务中,“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的含义

答:1)“三控制”.“三控制”即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2)“两管理”.“两管

理”是指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信息的管理.(3)“一协调”.“一协调”是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的工作关系.

8、财产所有权

答: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财产所有权制度构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四、简答题

1、简述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

答: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须知. 2、合同条件.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和建设部最新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 3、合同协议条款.包括:合同文件、双方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和设备供应、设计变更、竣工与结算、争议、违约和索赔.4、合同格式.包括:合同协议书格式、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履约担保书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5、技术规范. 包括: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现场自然条件、现场施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6、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7、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8、图纸及勘察资料.

2、简述法人的概念及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组织.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简述法律规范的效力的概念及法律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答: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法律的空间、时间和对人的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我国全部领土范围内生效;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只在相应的行政区和管辖的范围内有效.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特定适用范围的,则在该范围内有效.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开始生效、停止生效时间及其溯及力.新法律生效,旧法律失效;法律本身规定有失效日期,或者法律已完成了历史任务、已失去存在条件而自行失效;国家明令宣布废除某项法律及废除日期.

4、索赔报告必须具备哪些内容和要求?

答:索赔文件也称索赔报告,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一)索赔报告的内容 1、标题. 2、事件. 3、理由. 4、结论. 5、详细计算书. 6、附件.

(二)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编制索赔报告是索赔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索赔报告的表述方式对索赔的解决有重大影响.一般要注意如下几方面:1、索赔事件要真实、证据确凿.这是整个索赔的最基本要求.2、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 3、论述要有逻辑,说服力要强.4、责任分析要清楚.5、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合理折要。

5、债权如何产生?

答: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的形式中,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6、简述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答:对当事人的要求不同,承揽人可以是拥有一定设备、技术和劳动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对其没有多少资质要求;而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法律有严格的资质条件和资格要求.2、合同的标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的工作成果,随承揽内容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建设工程,具有不可移动、长期存在的特点.

7、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因素;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五、案例分析题

1、案例: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与承包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规定:设备由业主供应,其它建筑材料由承包方采购。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未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同意,订购了一批钢材,钢材运抵施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进行了检验,检验中监理工程师发现该批材料承包方未能提交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材质化验单,且这批材料外观质量不好。业主经与设计单位商定,对主要装饰石料指定了材质、颜色和样品,并向承包方推荐厂家,承包方与生产厂家签订了购货合同,厂家将石料按合同采购量送达现场,进场时经检查该批材料颜色有部分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该批材料不得使用。承包方要求厂家将不符合要求的石料退换,厂家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承包方不同意支付,厂家要求业主在应付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1)业主指定石料材质、颜色和样品是否合理?

(2)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石料通知不许使用是否合理?为什么?

(3)承包方要求退换不符合要求的石料是否合理?为什么?

(4)厂家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业主代扣退货运费款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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