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中有限合伙人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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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中有限合伙人的风险防范

聂成涛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

内容摘要:本文从实践中发生的中欧温顿公司、中金智富公司、中宝投资公司、金鸿基业公司案件着手,探讨相关跑路案件发生的原因,从而总结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的风险防范途径,以及最终的法律保护途径。

关键词:私募基金跑路风险防范有限合伙

曾几何时,一股“创投风暴”强势登陆中国,“PE潮”席卷大江南北。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北京中欧温顿基金公司发生跑路,中欧温顿老板卷款4亿元而不知所踪,令购买了类似公司产品的投资者如坐针毡。紧接其后,中金智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也出现2亿金额不能按期兑付的情况。而且,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被诉讼案件细节曝光,私募基金风险集中暴露。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公司型、信托型和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和信托型私募基金由于发展相对较早,运作机制较为成熟和完善;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直至2007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引入有限合伙制度才得以正式确立法律地位。本文主要以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为研究对象,以探讨有限合伙人如何进行风险防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案例介绍

1、中欧温顿基金公司负责人跑路,涉2000多客户4亿资产

中欧温顿基金公司总部在深圳,成立于2012年7月20日,注册资本金1亿元。深圳总公司的法人代表陈立秋、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张树立、公司的创始人高文华。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是李晓涌,偶尔露面。

公司主要经营两项业务,一是基金,就是拿客户的钱去投资,承诺给客户一定的回报。第二就是“P2P”理财服务,理论上都是公司先拿出一笔钱高息贷给别人,再把债权转让给客户,从中赚差价。从其经营的业务上看中欧温顿基金公司实则为一个第三方理财公司。员工觉得公司的投资收益不错,80%的员工把自己的钱也投了进来,有一名员工投了200多万。很多员工还让亲戚、朋友把钱都投了进来。

但到了2014年春节前,总经理李晓涌在许多应该出现的场合都没出现。春节后,公司一直比较松散,慢慢地,有员工意识到公司的情况有些不对。2月24日,有员工想帮客户提前赎回投资的钱,“按理交3%的手续费即可,结果迟迟办不成。”还有的员工说,他客户的钱2月21日正常到期了,也一直不给退还。

另外,该公司并没有资本雄厚的第三方担保方来托底,所投资的P2P产品投向是个人借贷,客户经理所能提供的只有出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债权表等,同时该公司向出借方收取20%左右的收益就按月返还其10%的收益。

2、中金智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智富”)陷兑付危机、募资合同疑设陷阱

继近期中欧温顿基金负责人被质疑跑路之后,市场再度曝出私募基金未按期兑付丑闻。投资者声称去年在该公司购买的宁江石油计划产品目前已经到期却并不能按期兑付。

北京市东城区的投资者投诉称,“去年2月在中金智富购买了一款名为宁江石油收益权

投资计划的产品,合同中称一年后将按期兑付,但是现在都已经3月中旬了,中金智富依旧未实现兑付”。霍先生表示,他购买这一产品投了50万元。

该产品投资计划书显示,该产品的投资期限确实为一年,到期将一次性付清本息。而该产品的年化收益标准为:大于、等于5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的为9%,大于、等于100万元但是小于300万元的为10%,超过或等于300万元的则为11%。

目前有部分投资者已经拿到利息,但却没有拿到本金,而自己家里有多人购买这一产品,涉及金额上百万元,并未有过一分钱的兑付。对此,中金智富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该产品出现较大量赎回,目前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对所有投资者进行兑付。

3、中宝投资跑路

2014年3月14日下午,中宝投资网忽然发布公告称,“中宝公司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衢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网站业务暂停运作,后续消息待发布。”这则由衢州市公安局发布的信息一时激起了千层浪。

中宝投资的突然出事引发了对类基金行业的热议,与2013年以来倒闭的平台运营时间多数不足一年相比,中宝投资是第一家出现问题的老平台。

但值得一提的是,中宝投资经营三年来,注册资本100万元,累积的借款人仅有47人,投资人约1500人,却实现了超过45.39亿元的P2P借贷总额,这让外界倍感匪夷所思。而按照网贷之家研究院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3月13日,中宝投资有效待收本金4.69亿元,待收投资人数1068人。

据中宝投资网显示,中宝投资平台借款标的分为推荐标和抵押标两类,前者根据平台的借款记录由平台发放信用额度,借款人可在信用额度之内随意发标并累积信用;如果要提升额度,则可提供额外抵押,在抵押额度内发放抵押标。

但稍加留意便可以发现,无论信用标还是抵押标,借款人的基本资料都相当匮乏,信用标的借款人信息几乎为零。除借款人的蹊跷之外,另一个值得一提的是问题是,中宝投资网的P2P产品利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中宝投资网显示的产品平均利率为19.71%,而且还会有不少额外的名目费用。

4、以“创业投资”为名非法集资2亿,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鸿基”)4高管受审

2014年03月17日上午9时30分,金源鸿基公司梅晓春等人集资诈骗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到底是“高科技企业上市前募资入股”还是“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随着审判的进行,一步步厘清。

借着“创投风暴”、“PE潮”,以“首家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投资银行”的身份高调亮相北京金融街的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每年都跻身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频频提及已在北京发改委备案,从2006年到2012年,长达六年时间,使得几百位投资者出资两亿多元人民币,他们手里拿着《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憧憬着金源鸿基有朝一日上市,获取巨额回报。但是随着四名高管被逮捕、公诉,极有可能最后会血本无归。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指控:梅晓春以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所宣称的大庆龙华石油化工、芜湖联众石油化工、唐山金源鸿基镁电池、比特盾科技等多家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都是虚构的,公诉人认为: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骗这些被害人说,让他们以投资购买这些公司项目股份或代理投资能获得高额回报或到期保本回购为诱饵,先后在北京、长春、大连、鞍山等地,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并将人民币8600余万元非法占有。

公诉机关认为梅晓春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三名高管被控罪名不同。曹多武、梅晓冬、邹高峰在明知梅晓春以北京金源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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