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续办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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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续办材料范文

办理居住证之前可以实现了解一下需要准备的材料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住证续办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签注材料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签注流程

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同意签注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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