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章节说明-《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2018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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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施工排水及降水费
其他技术措施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措施项目费
组织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施工组织措 措施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施项目费
工程定位复测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暂列金额
暂估价

其他项目费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程
养老保险费
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
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
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
三、2008 年颁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 年颁发的《重庆市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以及有关解释和规定,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停止 使用。
四、本定额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8 年 5 月 2 日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金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环境保护税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内容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一般风险费。 1.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 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 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 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 贴。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 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 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 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 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 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 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 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3.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施工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 场外运输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5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造价信息刊录18定额解释

重庆造价信息刊录18定额解释
按照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不再执行沥青商品混凝土定额项目,不套用炒 拌沥青混合物相应定额项目。
道路工程采用现场炒拌、铺筑沥青混凝土,如何执行定额?
按照现场炒拌、铺筑沥青混凝土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其中扣除铺筑沥青混凝土定额项目中的 沥青混凝土材料费。
桥涵工程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混凝土的施工损耗率为多少?
建筑物室内水池等池类怎样计算费用?
建筑物室内水池等池类执行构筑物相应定额项目,定额综合单价不作调整,组织措施费、安 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按房屋建筑工程相应专业工程进行计算。
旋挖钻机钻孔定额项目是按干作业旋挖成孔编制的,若采用湿作业旋挖成孔,如何执行定 额?
按定额缺项处理,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
砂浆锚杆、药卷锚杆定额项目是按成品锚杆铁件编制的,若采用现场钢筋自加工时,砂浆锚 杆、药卷锚杆仍执行相应锚杆定额项目,其中锚杆铁件替换为钢筋,钢筋增加制作损耗 2%,人工每吨增加3.476工日,机械每吨增加钢筋切断机40(mm)0.083台班。
框架型的刚架明洞如何执行定额?
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士土章节的柱、梁、墙、板混凝土浇 筑及模板安拆相应定额项目。
贴墙纸基层采用刷基膜或酚醛清漆封闭防潮时,如何执行定额?
采用刷基膜封闭防潮时,执行墙纸基层刷基膜定额项目和贴墙纸相应定额项目,同时扣除贴 墙纸相应定额项目中的建筑胶和酚醛清漆的消耗量,人工0.148工日/102。采用酚醛清漆封 闭防潮时,执行贴墙纸相应定额项目。
卫生间成品隔断当设计每套的隔断面积与定额不同时,是否可以调整成品隔断定额消耗量?
装饰工程定额已包括施工高度在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设费用,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如 需搭设3.6以下的满堂脚手架时,按房屋建筑工程满堂脚手架定额项目执行,其中材料费乘 以系数0.3,其他不变。装饰工程搭设3.6以上的满堂脚手架时,按房屋建筑工程满堂脚手架 定额项目执行,其中材料费乘以系数0.4,其他不变。

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可编辑修改word版)

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可编辑修改word版)

前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发承包人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我们组织重庆市建设、设计、施工及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2018 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交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 号),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领导小组组长:乔明佳副组长:李明成员:夏太凤张琦罗天菊杨万洪冉龙彬刘洁黄刚综合组组长:张琦副组长:杨万洪冉龙彬刘洁黄刚成员:刘绍均邱成英傅煜娄进王鹏程吴红杰任玉兰黄怀李莉编制组组长:娄进编制人员:包刚黄小林黄琪敏胡延安刘茜琳蓝海波李小华李明罗英廉田均汪家全阳小玲杨茜余广维材料组组长:邱成英编制人员:徐进吕静李现峰刘芳刘畅唐波王红审查专家:陈红梅冯秀娟龚国均何长国栾洪李海泉宋强朱雪梅钟凤计算机辅助: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杨浩张福伦渝建[2018]200 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18 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等定额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推动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编制了2018 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以上简称2018 年计价定额),现予以颁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8 年计价定额于2018 年8 月1 日起在新开工的建设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之欧阳美创编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之欧阳美创编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根据建设部颁布得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她资料等依据与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得。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得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就是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得依据;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得参考依据;也就是编制概算定额与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得基础。

四、本定额就是按照正常得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得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得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得,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得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

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她用工25。

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与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与零星材料,辅助材料与零星材料合并为其她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与机械燃(油)料价格,就是以定额编制期得价格为依据确定得基价,作为计取费用得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得工程所在地得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得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得周转性材料与中小型机械得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与场内运输费。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建筑工程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建筑工程

总说明一、《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 Y—3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以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及代表性的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般风险费。

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见下表:定额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一)人工费:本定额人工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定额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建筑、混凝土、砌筑、防水综合工115元/工日,钢筋、模板、架子、金属制安、机械综合工120元/工日,木工、抹灰综合工125元/工日,镶贴综合工130元/工日.(二)材料费:1.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元/工日,其他用工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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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章节说明-《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2018
总说明
一、《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爆破工程基础单价》(BXB-002-2009)、《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及代表性的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露天爆破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般风险费。

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按一般计税法计算的,计算程序见下表:
定额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
(一)人工费:
本定额人工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定额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爆破综合工125元/工日。

(二)材料费:
1.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本定额材料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费用。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
1.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费用,该“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用中,但其消耗的燃料动力已列入材料内。

2.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中小型机械的30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四)企业管理费、利润:
本定额综合单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专业工程进行取定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五)一般风险费:
本定额包含了《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指的一般风险费,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人工、材料、机械燃料动力价格调整: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料动力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市场价格确定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市场价格与定额价格不同时,可参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价差不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的计费基础。

七、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中已综合考虑了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多种因素,但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道路修整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本定额未编制地下爆破、硐室爆破、拆除爆破、水下爆破及特种爆破的各类爆破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隧道爆破开挖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地下区间爆破开挖按相应专业定额执行。

九、本定额的缺项,按其他专业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一、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位的,均以“mm”为单位。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A 露天爆破工程
说明
一、岩石分类详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注:1.软质岩综合了极软岩、软岩、较软岩。

2.岩石分类按代表性岩石的开挖方法或者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确定,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二、关于一般石方爆破:
1.一般环境石方爆破炮眼成孔机械是按风钻、潜孔钻和挖机钻综合考虑编制的,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调整。

2.城镇及复杂环境石方爆破是指在爆区100m范围内有居民集中区、大型养殖场或重要设施的环境中,采取控制有害效应措施实施的爆破作业。

(1)A类城镇及复杂环境是指爆破范围至居民集中区、大型养殖场或重要设施距离50m以内。

(2)B类城镇及复杂环境是指爆破范围至居民集中区、大型养殖场或重要设施距离大于50m、小于100m。

(3)国家一、二级文物,极精密贵重仪器,重要建(构)筑物,Ⅰ、Ⅱ级铁路,高速公路,发电厂房等可以认为是极重要设施。

(4)城镇及复杂环境爆破定额中只包括爆破工作内容,不包括爆破有害效应防护措施等内容,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实另行计算。

3.岩石静态爆破若设计的膨胀剂材料用量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作调整。

4.桥梁锚锭、轨道明挖车站、地下车库及地下构筑物爆破深度>8m的石方爆破,按石方爆破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5执行。

三、关于沟槽和基坑石方爆破:
1.凡设计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执行沟槽石方爆破项目;凡设计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执行基坑石方爆破项目。

2.基坑爆破和沟槽爆破定额项目已综合考虑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3.沟槽、基坑石方爆破项目是按深度2m编制的,深度在4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3,深度在6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5,深度在8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6,深度超过8m时人工乘以系数
1.8。

四、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适用于有设计要求的一般石方爆破。

五、本定额工作内容中的二次破碎是指以满足装车为目的。

六、本定额不包含炸药及雷管配送费、爆破安全评估费,应根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石方爆破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加石方放坡、机械作业面及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

1.设计要求放坡时,按设计放坡坡度计算放坡工程量。

2.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上下坡道增加的工程量,按设计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3.一般石方爆破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坡面面积乘以180mm(厚)计算,凡执行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定额项目,则不再计算允许超挖量。

二、基坑、沟槽石方爆破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工作面宽度及放坡以“m3”计算。

设计要求放坡时,按设计放坡坡度计算放坡工程量。

设计有规定时工作面宽度按设计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三、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以“m2”计算。

B 措施项目
说明
爆破工程的爆破震动监测、爆破噪声监测、滚跳石防护、被保护对象的前期勘查和后期炮损、试验爆破工程等措施费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爆破安全措施项目减震孔工程量按钻孔总长以“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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