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系统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华南农业大学

受托方(乙方)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请填写)系统,并支付研究开发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用户需求与质量要求:

(请详细填写)

2.系统开发完成、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原始数据批量录入服务。并且,乙方提供为期* 天的培训服务,培训时间和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自系统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其提供为期*年的免费升级和维保服务。

4.乙方需免费提供系统与学校智慧校园基础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共享数据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平台、综合信息服务门户平台、统一消息通讯平台)、师生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对接的集成接口。并且,乙方需免费协助甲方完成系统与学校智慧校园基础数据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集成工作,并免费协助甲方对本项目软件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整改(应用安全方面)工作。

第二条在系统设计开发阶段结束后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系统测试。

第三条合同金额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包干价,包含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软件设计开发服务、系统调试安装、测试、验收、技术培训、免费升级与维保期服务、成本及利润、税金、服务人员劳务费、差旅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所对应的价款由甲方直接从上述约定的包干价中扣除。

第四条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首先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请填写,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工作,系统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款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应实际支付的款项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乙方逾期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而不视为违约。甲方以银行汇款支付方式与乙方结算。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和开户账号为:

开户

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项目参与人员。

3

4.泄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泄密方承担,如甲方泄密,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主动提供、以及因履行本

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项目参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工程师和项目管理人员)。

3.保密期限:不论本合同以何种方式终止,保密期限为永久。

4.泄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泄密方承担,如乙方泄密,乙方应赔偿甲方

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

1.技术服务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

3. 技术服务成果验收标准: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标准存在矛盾,则以最高标准为准),甲、乙双方以合同约定的用户需求、质量要

4. 验收程序

乙方在提交项目工作成果时应预先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提交验收所需全部资料,甲方应按约定分别进行系统开发的各类验收。其中:

(1)实施初验由甲方在乙方提交系统软件及初验申请后组织进行,以确定乙方所开发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性能及满足需求程度等,是否进行开发初验以及确定进行开发初验后的验收人员和验收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2)实施初验完成后由乙方申请上线试运行、甲方实施,若试运行期间系统功能全面满足甲方要求且运行良好,则由乙方提交实施终验书面申请并由甲方组织开展。

(3)实施终验由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组织实施,全面验证合同及相关设计文件等对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性能等约定的实际履行情况,并根据全面验证的结果、系统功能对甲方要求的满足情况等进行评价。

前述验收如果通过,由甲方书面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给乙方并进入下一程序。如果未能通过,甲方应出具验收不合格的书面意见,并由乙方据此对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前述任一验收程序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本项目成果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退还本项目全部相关资料,并删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第七条乙方保证其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

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本项目中开发的软件系统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等)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归甲方所有。本项目技术服务成果根据甲方具体情况定制设计,具有甲方工作风格和特点,并涉及甲方工作流程等细节,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系统内容及其他相关资料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第九条甲乙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理解并同意: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除此之外乙方放弃追究甲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如有);

2、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且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履行的,应按逾期天数每日支付逾期金额的*‰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3、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免费返工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而且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因此迟延完成系统开发工作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4款约定。

4、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系统开发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重大数据、生产运营损失(损失额达3万元或以上)、信息泄露,或受到批量(5人及以上)投诉、重要客户投诉、被媒体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