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知识介绍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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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自燃损失险 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
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 的损失。
保险责任: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 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 的保险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9、新增设备损失险 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
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 (1)本附加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投保车
出具对账单
顾客收到保单
退保
重复投保车辆
将重复保单交给驻 店人员,注销保单
报废、转籍等车辆 将有关材料和保单
交给驻店人员 退保
出具对账单
二、投保单的填写
(1)投保人名称:投保单位或投保者个人的名称。公有车辆填写单位的全 称, 私有或个人承包运输车辆填写个人的姓名。
(2)厂牌型号:车辆的厂牌与车辆的型号。例如雅阁飞度牌HG7134。 (3)牌照号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号码。例如京A 12345。 (4)发动机号:发动机生产厂在发动机缸体上打印的出厂号码。 (5)车架号码:车辆出厂时车身编号。 (6)吨位或座位: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载货吨位、 载客座位。 (7)使用性质:分别按营业运输或非营业运输划分确定。 投保车辆兼有两类 性质,按营业运输性质填写。例如,某投保车辆兼有“非营业运输”和“营业运 输” 两类性质,则应填“营业运输”。 (8)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投保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 况填写,填写地址时,还应注意标明邮政编码。 (9)特别约定:投保人与保险人就有关保险合同未尽事宜达成的协议,例如, 对第三者责任险第一伤亡人员的最高赔偿额可在此注明。 (10)投保人签章:投保人在填写完上述内容后,须在“投保人签章”处签 章,并填写投保日期。 (11)关于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险种的选择。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保 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具体商议而定。
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 实,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 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 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5、车上人员责任险
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 使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以及施救费用, 由保险公司在保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 偿。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 赔偿限额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财产 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2、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车主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预防车辆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保险。 车辆损失险的承保范围包括:
车辆保险知识 介绍
一、汽车保险的概述
风险始终存在于我们生活 的周围,而我们又往往不能准 确预知,于是,保险应运而生。
1898年,美国的旅行者保 险公司给纽约布法罗的杜鲁 门·马丁上了第一份汽车保险。 马丁非常担心自己的爱车会被 马冲撞,因为当时美国全国只 有4000多辆汽车,而马的数量 达到了2000万匹。
附加险
车身划痕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
新增设备损失险 无过失责任险 不计免赔率特约险 可选免赔额特约险
其它险种
1、交强险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 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 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 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11、不计免赔险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 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 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 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 保险人负责赔偿。
12、可选免赔额特约险
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可以特约本 条款。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与保险人协商 确定一个绝对免赔额:按保险合同其他条 款计算的保险人应负赔偿额度低于该绝对 免赔额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高于 该绝对免赔额时,保险人在扣除该免赔额 后,对高于部分予以赔偿。选择了本特约 条款后,赔款计算公式为:赔款=按车辆 损失险计算的赔款-选定的免赔额。
6、玻璃单独破碎险
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 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 进口风窗玻璃或国产风窗玻璃选择投保。
7、车身划痕损失险 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机动车可以投保
本附加险。对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 痕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 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 险公司不予赔偿。
辆在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 的设备及设施。办理本附加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 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2)办理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 中,发生《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保险 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 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 赔偿。
(3)该项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新增设备的购置价 值确定。
投保了本条款的投保人可以依其所选 定免赔额的不同享受相应的费率优惠。
除了上述这些险种以外,还有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载货物掉落损失险 等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性地进行投保。
三、保险办理及理赔流程
一、保险办理流程
填写投保单
保险公司驻店人员计 算保费,并与顾客确认
出具保单
批改 填写批改申请书 保险பைடு நூலகம்司出具批单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机动车在被 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对被保险 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 定,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给予赔 偿。
4、盗抢险 全车盗抢险可弥补全车被盗抢造成的
损失,它的保险责任为: (1)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
(4)新增设备单独被盗或丢失,不属本附加险 赔偿责任。
10、无过失责任险
负责赔偿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虽然本车无过失,但车主为抢救伤员等已 经支付而无法追回的费用。
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 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 财产的直接损毁,但这一损失不是由于您的过失, 而是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但您拒绝赔偿未果, 对于您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 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 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交强险主要是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对于更多样、 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 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第三者责险。
二、汽车保险的种类
汽车保险可以分为主险(基本险)和附加险,主险可以单独投保, 而要购买附加险则必须先购买主险。
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 该条款将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升格为主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主险(基本险)
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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