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女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泸县检察院在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中,发现女性职务犯罪占有相当比例。
根据此类案件的特点,办案人员发现:1、涉及多种罪名。
由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岗位不同,因而在职务犯罪的特点上也各不相同。
在16件女性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9件9人,受贿5件5人,挪用2件2人,占全部立案数的12.33%. 2、文化较低,年龄偏小。
在16名女性职务犯罪中,小学、初中文化12人,高中文化3人,大专文化1人。
平均年龄38.3岁,其中最大的45岁,最小的23岁。
3、从发案单位看,涉及各行各业。
4、胆大妄为,连续作案。
女性职务犯罪作案时间长,作案次数多。
有的涉及金额巨大,往往一发不可收拾。
5、地位特殊,作案隐蔽。
在职女性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贿赂。
二、女性职务犯罪的原因1、贪慕虚荣,不计后果。
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的影响,使得一些职业女性滋生了一种盲目攀比的心理,缺钱就“借”是影响和导致她们贪污和挪用公款案件的主要原因。
2、畸型婚恋情,也是导致女性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些职业女性深陷泥潭,不惜为其丈夫或恋人“雪中送炭”。
最终也将自己送入犯罪的深渊。
3、出人头地,梦想一日暴富的心理驱使。
某些职业女性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梦想自己一夜致富成为“人上人”。
为筹集资金,她们利用手中权力,大肆贪污挪用公款。
4、“五九”现象在女性职务犯罪中也不少见。
有一定职权的女性在面对腐败现象的诱惑,想到自己即将退居二线,便在弥补心理的支配下,促其犯罪。
5、法制观念淡薄。
少数单位欠缺对在职女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
一些职业女性不学法,不懂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促成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关键因素。
有些职业女性在职务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逐步形成了极端的利己主义人生观。
受市场经济浪漫的冲击和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她们只讲经济不讲政治,只讲个人利益不讲为人民服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
少数人思想滑坡,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滋生,竟而不择手段弄权捞钱。
妇女犯罪心理预防分析(全文)

妇女犯罪心理预防分析1现代女性犯罪的主要特征(1)隐蔽性、欺骗性。
女性作为犯罪的实施者,由于性别的差异,女性和男性在体力和性格上也形成了相对的差异。
自古以来,女性一般都是性情和气,软弱,体力不如男性,认识水平也不如男性,因而在犯罪实施中很少出现暴力的现象,很少利用自身的力量去侵害别人,女性犯罪人多采纳投毒、盗窃、诈骗、拐卖人口等一系列低暴力型的手段去犯罪,因而充分显示了女性犯罪多具有手段隐蔽性。
(2)从属性、犯罪配角性。
女性虽然受教育受保护在提高,但是进入社会相对男性来说比较晚,思想单纯,推断力不高,从而社会经验不高,容易服从于权威,对身边的男性产生极强的依附心理。
正是由于如此,在实施犯罪中,尤其是共同犯罪、团伙犯罪中,女性一般不是犯罪的主犯或首犯,她们多带有胁从、受胁迫或被教唆的特点。
加上女性本来体力就不如男性,心理承受能力也不如男性,因而女性犯罪人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很难完成血腥的、残忍的、暴力性强的犯罪行为,而这些犯罪行为多是男性犯罪人所为,女性犯罪人多是帮助男性犯罪人采点、望风或提供犯罪工具等。
(3)情感性、暴力报复性。
女性大都是感情的理想主义者,但情绪的稳定性却很差,女性对待事物认知上一般带有肤浅性和表面性,因而在行为上表现出一种偏激性和冲动性,感情的瞬间爆发不能用意志来操纵。
所以女性犯罪人多怀有报复心理。
2现代女性犯罪的原因犯罪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社会进展的必定产物。
19世纪末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提出人类“返祖”现象,也就是“天生犯罪人”的理论,随后美国不同时期犯罪学家有相继提出了遗传因素与犯罪、身体构造与犯罪、人体生物化因素与犯罪、神经生理因素与犯罪还有基因犯罪等。
犯罪生物原因学的确引起了犯罪学界的一场大的风暴。
但是近来很多学者提出异议,犯罪社会学论就是一个代表;彻底反驳了龙勃罗梭等人的理论,他们认为犯罪是一种客观现象,随着社会历史进展而进展,而且任何犯罪现象都不是由遗传决定的,更不是其他生物因素决定的。
论女性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论女性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方勇成摘要:女性犯罪即女性实施的犯罪,它作为一种犯罪类型,并不是毫无原因而突发犯罪的。
是同其他类型的犯罪一样,受着社会客观环境和自身的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
我们可以通过加强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女性基本素质,加强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净化社会空气,注意分别教育、特别是已犯罪的女性以及加强女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包括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增强女性本身的免疫力。
以此减少女性犯罪现象,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女性犯罪原因预防对策一、女性犯罪的原因(一)社会客观环境原因1. 经济体制改革对女性犯罪的影响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建立高效率的经济管理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
另一方面,在转换体制过程中,出现了管理上的漏洞,给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女性经济犯罪也正是因为处于财务和经济管理位置上,利用这一可乘之机走上犯罪的道路。
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求建立高效的劳动生产率,克服以前政府与企业所存在的人浮于事的现象,这样,必然因政府机构和企业改革的深入而导致大批下岗职工与工人失业。
同时,负债累累的企业必须破产,破产企业的工人安置则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这支下岗职工和失业大军中,女性由于在就业中受歧视和限制,不能和男性平等竞争造成重新安置的困难,亦造成女性生活无着,很难避免一部分人会为谋生而走上犯罪道路。
2. 社会不正之风、腐败现象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意识越来越强烈。
在某些领域形成了“一切向钱看”的不良社会风气。
同时,某些政府高级官员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共产党的形象,而且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这种不良社会风气和腐败现象的影响下,某些女性也物欲恶性膨胀,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财富的积累,甚至不惜以身试法。
除了进行传统型的财产犯罪外,某些女性竟把从事卖淫活动作为一条发财致富的捷径。
3. 封建思想的残余的存在和影响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史,中国妇女在“三纲五常”制度的束缚下,在一夫多妻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桎梏下,颤着三寸金莲过了几千年男尊女卑的生活。
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关键词】女性犯罪;特点;预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妇女的政治、社会、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大部分女性逐渐摆脱家庭的束缚,越来越广泛的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及贪图虚荣的性格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女性失去正确把握自身的能力,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现今女性的犯罪率节节上升,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我们应对此加以重视研究,并遏制其发展之势。
一、女性犯罪的概念及特征女性犯罪,顾名思义即指犯罪主体为女性的犯罪类型。
这是一类根据犯罪主体性别的不同,及女性罪犯的心理、生理的特殊性,而独立于男性犯罪的犯罪类型。
刑法对于女性犯罪并未单独划分出来进行相关规定,但是犯罪学把它单独归为一类犯罪进行研究,可见女性犯罪具有其自身的犯罪特点。
女性犯罪一般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意识也较为淡薄。
犯罪嫌疑人多为文盲或小学文化,约占犯罪女性的90%。
由于文化水平低下,法律意识不强,容易受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外界因素的干扰而走向犯罪。
同时由于受教育程度有限,对事物的认识也有一定局限性,导致这些人性格偏激、狭隘,易感情用事,遇事易冲动,自控能力较差,常因家庭、感情等琐事处置不当,而采取过激行为,诱发犯罪。
2、因情感犯罪是女性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
区别于男性,女性是一个偏于感性化的群体,感情生活在女性的日常生活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但同时,她们意志偏于薄弱,极易情绪化,因而当她们的感情遭遇挫折时,她们便容易滋生出嫉恨报复等等心理,而当这种心理主导其意志时,她们往往会通过一些偏激的行为来表达其意志。
这些偏激的行为如杀人、故意伤害、诽谤、盗窃、吸毒等往往便是犯罪行为。
还有一些女性情感错位, 为了满足其情人恋人的物质需求, 不惜铤而走险,通过非法的手段如卖淫、盗窃等来获取金钱方面的利益。
因此大部分的女性犯罪行为带有强烈的情感因素3、具有加害人和受害者二重性。
针对女性犯罪案件的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女性犯罪,作为一个社会现象,近年来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传统的观念中,女性往往被视为柔弱、需要保护的群体,而犯罪则与男性形象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女性地位的提升,女性犯罪案件的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本文将从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分析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女性犯罪案件的法律体系提供参考。
二、女性犯罪的特点1. 犯罪类型多样化女性犯罪案件涉及的犯罪类型广泛,包括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强奸、毒品犯罪等。
与男性犯罪相比,女性犯罪更倾向于侵犯财产和人身权利的犯罪。
2. 犯罪动机复杂女性犯罪的动机相对复杂,既有为了生存而犯罪,也有为了报复、情感等原因而犯罪。
此外,一些女性犯罪还与心理问题、家庭暴力等因素有关。
3. 犯罪手段隐蔽女性在犯罪过程中往往采用隐蔽手段,如假装求助、利用人际关系等,使得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
4. 犯罪后果严重女性犯罪往往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严重后果,如给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破坏家庭和谐等。
三、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1. 社会因素(1)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伴随着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的变革,导致一些女性难以适应,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2)就业压力: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面临竞争压力,一些女性因生活所迫而走上犯罪道路。
(3)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导致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会产生报复心理。
2. 个人因素(1)心理问题:一些女性存在心理问题,如抑郁、焦虑等,导致她们在情绪失控时产生犯罪行为。
(2)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女性对法律的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3)道德观念缺失:一些女性道德观念缺失,缺乏社会责任感,容易陷入犯罪泥潭。
四、女性犯罪案件的法律制度探讨1. 完善立法(1)针对女性犯罪特点,制定专门的女性犯罪法,明确女性犯罪的法律责任。
(2)修改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女性犯罪的法律门槛,使犯罪行为得到及时制止。
小议女性暴力犯罪的原因和对策

小议女性暴力犯罪的原因和对策女性暴力犯罪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女性整体发展水平。
剖析女性暴力犯罪的原因和对策,我们深深地感到关注女性犯罪,尤其是防治女性暴力犯罪是当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标签:女性暴力犯罪原因对策一、女性暴力犯罪的成因(1)自身性格方面的原因心理障碍,偏执自私,处事极端。
女性暴力犯罪大多存在某些心理障碍,性格上自私,因而在遇到冲突时,易采取极端的方式。
如在某一案例中,本来是姐妹关系的两人,姐姐由于妒忌妹妹,便残忍地将硫酸泼向妹妹,导致妹妹毁容,给妹妹及其妹妹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痛苦,自己也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得知,作为姐姐的犯罪嫌疑人,从小和妹妹一起长大,形影不离,共同生活,共同学习,但妹妹几乎事事都比姐姐优秀,这让姐姐接受不了,妹妹在考取了理想的大学后又找到称心的工作,获得了美满的婚姻,姐姐在这几方面一无所有,加之母亲常常以此来刺激姐姐,在妒忌的心里和不良的刺激的影响下,姐姐采取了非常极端的手段,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同时,很多女性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经常感性地分析事物,即使在犯了罪之后也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如在上述案件中,姐姐服刑期间接受当地电视台法制频道采访时还天真地认为,自己和妹妹是一母同胞,时候妹妹出于同胞之情可能会原谅自己,而妹妹原谅自己就没事了。
(2)家庭和环境原因1.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男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要高于女人,很多男人都存在大男子主义,同时由于一些女性文化水平低,在经济能力方面不独立,过度依赖于男人,造成其在家庭中没有地位,处于附属地位,在遭受到家庭暴力之后也缺乏相应的救济意识和救济途径。
在一些案件的调查中我们得知,很多女性在遭遇到丈夫的家庭暴力后,大多忍气吞声,基于“家丑不能外扬”的心里,羞于向别人提起,更不用说向居委会反映或向司法部门起诉,顶多向娘家人进行哭诉。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女性的容忍态度也纵容了丈夫的暴力行为。
浅谈女性犯罪的原因和预防

浅谈女性犯罪的原因和预防女性犯罪是指以女性为犯罪主体的犯罪。
自古以来,女性是以柔弱、良善的形象出现,很难与犯罪联系在一起,自从有犯罪现象以来,女性犯罪的比率一直是很低的,女性犯罪的历史和人类犯罪历史一样久远,但是目前我国的女性犯罪呈明显的上升趋势,日益严重,危害越来越大。
有专家认为,女性犯罪已经同经济犯罪、青少年犯罪并列为中国当前刑事犯罪前三位,女性犯罪已成为危害家庭和社会稳定的顽疾,必须进行依法打击和处理。
一、女性犯罪的原因(一)主体原因:1、生理因素:女性处于月经期、怀孕期和更年期,会出现植物神经紊乱,大脑皮层失调,心烦易怒,情绪失控等现象,如有不良刺激和诱因,容易忧郁、焦虑不安、烦躁易怒及信心低等消极变化,使女性陷于犯罪的危险性较大;2、性别因素:女性的生物基因决定了她的体能上弱于男性,心理能量亦弱于男性,胆量小,性格温和柔顺,这种身心差异决定女性以实施诈骗、盗窃、投毒、贩毒等犯罪的较多;(二)主观原因:1、私欲膨胀诱发犯罪: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为人民追求高水平的生活消费和生活质量提供了可能,女性为追求物质享受或为了寻求某种刺激铤而走险进行犯罪的情况比较突出,为了满足对金钱的贪婪和欲望,银行职员、保险业务员、财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和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大肆挪用、侵占、贪污单位的资金。
如:我所在押人员蒋某利用工作便利,将信用社的帐款打入自己的存折套现170多万元,大肆挥霍,落得自己身陷囹圄的下场。
2、为情所困走向犯罪:大多数女性自控能力较差,情绪稳定性不强,好感情用事,遇事容易激动,爱钻牛角尖,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为情所困导致的谋杀亲夫、情夫案例时有发生。
特别是夫妻感情不和,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求解脱投毒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受害对象大多是自己的亲人,据某省女子监狱进行调查,女犯中暴力型犯罪人数占一半,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70%以上伤害的对象是丈夫、子女或其他亲人。
对女性犯罪现象的调研与思考

对女性犯罪现象的调研与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然而,女性犯罪现象也逐渐呈上升趋势。
女性犯罪的背后,隐藏着哪些原因?我们该如何应对和解决女性犯罪现象呢?本文将从女性犯罪的表现形式、犯罪原因、预防和应对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女性犯罪的表现形式女性犯罪的表现形式很多,既有财产犯罪,比如盗窃、诈骗等,也有暴力犯罪,比如杀人、伤人等。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犯罪也成为女性犯罪的一大类型,如网络诈骗、传销等。
此外,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不少女性也参与到了毒品犯罪中。
二、女性犯罪的原因女性犯罪的原因比较复杂,可以从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来分析。
个人因素主要包括:心理问题、人际关系问题、经济问题等。
心理问题包括抑郁、焦虑、自闭、孤独等问题;人际关系问题包括家庭、感情等问题;经济问题包括失业、贫穷等问题。
社会因素主要包括:性别歧视、文化传统、社会价值观念等。
性别歧视是女性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女性因为受到歧视和排斥而选择犯罪;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念也是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认为女性应该是柔弱、顺从的,这种观念无疑会对女性的犯罪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和应对措施预防和应对女性犯罪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首先,应该从个人着手,提高女性的自我保护技能,及时解决自身的心理和经济问题。
其次,需要加强对女性的教育和宣传,弘扬平等、尊重和包容的社会价值观念,消除性别歧视现象。
此外,加强家庭教育也是预防女性犯罪的重要手段。
最后,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女性犯罪的处罚力度和惩治力度。
四、结语女性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既需要个人的自我保护,也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女性应该在承受社会压力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整个社会应该积极消除性别歧视现象,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平等性,切实保护女性的权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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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论文摘要女性,给人的印象是温柔、婉约,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她们大多时候以被害者的身份出现。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以犯罪主体的身份出现,女性犯罪率不断升高,已严重影响家庭邻里的和谐关系和社会的稳定。
本文从女性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女性犯罪进行探讨。
论文关键词女性犯罪原因预防女性,一直以来都被视为弱势群体,很难将女性与那些穷凶恶极的犯罪者联系在一起,然而现实是女性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甚至有些女性就是用残忍手段犯罪的实施者。
据我国司法部的网站披露,从2000年底至2006年6月间,全国在押的女性犯人数净增了3.9万名,平均每年增加15%,大大超过了在押犯的平均增长数。
女性犯罪率的不断攀升,已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一)女性犯罪中女性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女性犯罪中,大多数的女性犯罪文化程度低,主要集中在文盲到初中文化水平。
同时,许多农村的女性,初中还没毕业就外出打工,由于文化程度较低,见识少,思想狭隘,在受到外界刺激、利益诱惑与驱动下,极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女性天生感情细腻敏感,常因感情问题而犯罪女性的情感细腻、敏感,在受到感情刺激时,其在行为上表现出一种偏激性和冲动性,感情的瞬间爆发不能用意志来控制,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这种情况常常表现在对恋爱、家庭等关系的处理上。
当一个女性在感情、家庭付出很大牺牲后,却得不到尊重和肯定,反而遭到拒绝、抛弃,甚至是辱骂和毒打,在这样的挫折打击下,一些女性往往产生了委屈、嫉妒、愤怒等心理,由此丧失理智,盲目冲动,产生残酷的报复行为。
(三)女性犯罪中部分犯罪者呈恶逆变性恶逆变,即先是受害人,后转变成加害人。
这种犯罪的侵害对象具有特定性,即对女性进行直接或间接施害的人。
女性在开始被施害的时候往往因隐忍、压抑、害怕等原因而没有揭露被迫害的情况,直到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而爆发,从而从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
如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为了家庭忍让、妥协,长期的压抑爆发的结果是她们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摆脱不幸。
二、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女性犯罪数量不断升高,其犯罪原因大多是因经济利益、感情关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原因引起的。
女性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甚至是多种原因的结合,既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等原因。
(一)女性犯罪的自身原因1.心理上的原因。
一是自私、狭隘的性格缺陷,使得有些女性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斤斤计较,遇事时争强好胜,并在过度情绪化的状态下不顾一切,冲动的做出犯罪行为。
二是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心理。
一些女性对物质的占有欲强,爱攀比,为了获得自身所不能承担的物质享受而采取不正当的方法来满足个人私欲;一些女性贪图安乐,想要不劳而获,为获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或改变贫穷的面貌等,不惜采取犯罪手段以获得利益。
三是冒险、侥幸等心理容易诱发女性职务犯罪。
多数职务犯罪的女性心理上存有侥幸,认为其犯罪行为不会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了,女性的柔弱、眼泪也可以成为优势,博得同情,逃过法律的惩戒。
2.情感上的原因。
许多女性犯罪都有一个漫长累积的过程,其动因具有强烈的情感因素。
女性感情细腻,神经系统容易兴奋,对刺激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因此当不能正确和妥善地处理恋爱同居关系、婚外情等现象时,极易导致女性犯罪的发生。
女性对感情过度看重,特别是婚姻家庭中的女性,她们对婚姻家庭的期望很高,一旦婚姻家庭关系出现变化,女性将受到更大的伤害。
加之女性为了家庭子女,甚至放弃工作,长期忽视与外界的沟通与联系,当受到伤害时没有倾诉缓解的渠道,由此,女性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弱,处理方式感情化的色彩浓厚。
当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后,部分性格偏激者会由爱生恨,选择毁灭性的方式进行报复。
也有一些女性情感错位,为了满足情人的物质、精神需求,不惜铤而走险。
3.素质上的原因。
女性犯罪者的文化结构普遍低下,其文化修养、道德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
大多数女性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在认知和处理问题时缺乏的判断力,使她们在认识事物时受到限制,一方面她们在面对他人的教唆、诱惑时,不能明辨是非、善恶,容易被人威逼、利用,误入歧途;另外一方面,这些女性在遇上困难时由于知识缺乏,不懂法律,往往头脑简单,冲动行事,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
(二)女性犯罪的家庭原因1.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极易破坏家庭的幸福和婚姻的美满,这是女性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种情况更多的发生在农村,由于守旧落后,重男轻女思想,女性被看做是男性的附属品,经济上不独立,生活上依靠丈夫,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为了家庭的和睦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使她们在开始时不断容忍,这样的侵害不断累积,到忍无可忍时,这些妇女便会采取激烈的方式进行“反抗”,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
2.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当的家庭教育,使孩子在心理和行为上受到压抑,经常处于恐怖和紧张等情绪中,而青少年期又是孩子的敏感时期,处理不当会加剧青少年的叛逆,让他们对家庭和社会产生强烈的不满,极易做出极端的举动,这一点在女性犯罪者身上尤为明显。
女性青少年因失去家庭保护,失去父母的引导,加剧了被害的可能性,也加大了受不良诱惑的可能,这都导致了女性青少年犯罪的增加。
(三)女性犯罪的社会原因1.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诸如婚外情、包养情妇、非法同居等不良现象。
原本这些现象是被世人所唾弃,是见不得光的,然而现在许多人非但不以此为耻反而明目张胆、招摇过市。
这样的现象加剧了感情危机、家庭婚姻危机的发生,使一些家庭女性受到伤害后选择极端方式处理问题。
2.社会角色的转变与社会压力的不平衡。
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角色从原来单一的“相夫教子式”的家庭责任向“家庭工作两不误”的家庭与社会责任的角色转变。
与此同时,由于许多固有的旧观念旧思想,女性在就业、待遇等多方面的仍受到很大的性别歧视,女性要承担家庭和社会的双重责任的压力要比男性大的多。
一些女性适应不了这样的转变,出现一些过激行为,一时难以控制情绪,造成严重的后果。
3.信息传播媒体的多样化。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垃圾信息也更多的进入人们的视野。
如电视电影中的暴力血腥场面,一些青少年在看过之后效仿。
又如网络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女性青少年迷恋上网络交友聊天,虚拟网络在满足她们交往欲望的同时,也让很多女性陷入不良交往,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女性犯罪的防范措施防范女性犯罪,既要治理,又要预防,要从女性犯罪的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和社会原因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对女性的思想、行为进行预测、防范、引导和规范,以降低女性犯罪的犯罪率。
(一)从女性自身入手,提升女性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1.提高女性科学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
一是要保障青少年女性的受教育权,主抓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减少女性少年辍学情况,提高她们的文化知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是针对广大农村妇女文化层次低,文盲、半文盲较多的情况,开展扫盲教育工作,不断改善女性的知识结构,提高女性自身文化和道德修养。
2.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女性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女性罪犯中,许多女性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来保障自身权益或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根本认识不到其实施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加大对广大女性的法制宣传,通过社区普法电影、远程教育、宣传海报等易读、易懂的方式提高她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有效防止女性犯罪。
(二)从家庭入手,排解家庭纠纷,加强家庭教育,惩治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幸福1.关注女性心理健康,及时调解家庭纠纷。
女性犯罪常常是由于家庭中的矛盾没有妥善解决,小事化大而导致的。
针对女性心理特点,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妇联等基层组织和部门的作用,有效了解社情民意,应当想方设法为女性提供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有效机制,及时疏导女性情绪,将犯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鼓励妇女在发生家庭纠纷时找人分担、寻求帮助,妇女组织可以作为倾听、调解对象,帮助妇女解决家庭矛盾。
2.加强家庭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为孩子的学习和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孩子很多行为和性格的形成源于家庭的影响,什么样的父母造就什么样的人。
父母遇事冲动,动不动就吵闹,孩子在无形中就会学会此种的处世之道。
父母要选择有益子女身心健康的教育方式,不娇不溺,以身作则,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环境。
3.制定打击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女性在被施暴后具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目前我国对家暴行为的界定在法律上还比较笼统,导致女性被施暴后得不到救济,施暴者得不到惩罚。
这也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对女性频繁实施暴力。
制定相关反家暴的法律法规,明确施暴者在构成犯罪和虽未构成犯罪却让女性身心受创的责任,加大打击力度。
建立健全解决家庭暴力的机构,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伤情鉴定、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系列服务,防止女性因家暴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从社会入手,加大女性技能培训,丰富女性文化生活,拓宽女性救助渠道,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1.加大女性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女性就业。
对女性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技能培训,对促进女性就业十分重要。
特别是针对城市下岗女性、农村外来务工女性、女大学生进行来料加工、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制作等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生存能力,最大限度的增加就业,从而降低女性犯罪率。
2.丰富女性的社会文化活动,为女性的身心愉悦提供平台。
社区、村居委会等带头开展文化体育比赛,鼓励女性参加,增强女性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
倡导基层女性组织自行组织活动,如舞蹈队、书画队、歌唱团等,让女性发现家庭之外的广阔的活动天地,丰富女性的社会文化生活。
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工具,搭平台,宣传健康的文化,增强女性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能力。
3.拓宽女性社会救助渠道,加强社会援助。
加强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利用治保会、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保护调解作用,预防家庭暴力,调解家庭矛盾,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要引导受害者使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
发挥妇联等妇女组织的优势,开展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
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设立女性救助中心、临时庇护所等机构,切实帮助困境中的妇女。
建立健全救助机制,成立妇女救助基金会,对贫困妇女实行及时救助,使女性得到社会关爱。
参考文献[1]刘勇编数字电路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马淑华编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7[3]嗨茶网编菊花茶的制茶技术及应用科学出版社2015[4]杨子文编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5]王法能编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科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