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

2、能级对应原则

3、合理结构原则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部

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合理的年龄比例,以保证医院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精简高效原则

5、动态管理原则

6、适度流动原则

(二)医院人员编制的特点

1、系统性

2、科学性

3、法规性

4、综合性

二、医院人员的职类和职称

(一)卫生技术人员

1、医疗预防人员。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卫生宣教等各方面的医疗预防专业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卫生防疫员等。

3、护理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等。

(二)工程技术人员

(三)党政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及其职能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等专职人员。

(四)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

医院经济管理人员包括经济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经济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财务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五)工勤人员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在医院人员中还应设置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工作者。目前在国外,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已成为医院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医院中也会如此。

三、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

(一)确定编制总额

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

B——核定床位数;

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

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

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

(二)制定编制方案

(三)核定编制比例

(四)进行人员配备

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护理人员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

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

(2)科护士长。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

M=(Tw×B×R)/Ta×15/P+A式中:

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

R——病床使用率;

P——住院医师比例数;

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

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

(1)病房护理人员承担的工作量不包括发药及治疗工作量在内,发药及治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2∶100。

(3)门诊护理人员与门诊医师之比为1∶2。

(5)急诊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5∶100。

(7)注射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2∶100~1.4∶100。

(9)设有观察床的护理人员与观察床之比为1∶2~1∶3。

(11)助产士与妇产科病床之比为:1∶8~1∶10。

4、医技人员的配备

(2)药剂人员。药剂师与病床之比为1∶80~1∶100,其他药剂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5~1∶18,中药炮制、制剂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60~1∶80。

(4)理疗人员。理疗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1∶150,其他理疗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50~1∶100。

(6)病理人员。病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130。

(8)口腔科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配。

&nb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