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拆零管理制度(新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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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拆零使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拆零药品的管理。

3、职责: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拆零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方可上岗。

4.2拆零药品要单独放于拆零专柜,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4.3药品拆零销售应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4.4拆零销售的药品要定期进行外观质量检查,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规定。做到先进先销的原则。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撤出柜台,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4.5药品拆零销售的应提供所销售药品的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4.6拆零销售的药品,在销售期间应保留药品原包装和说明书。

4.7药品的拆零销售,应做好拆零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相关记录《药品拆零销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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