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研究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研究国有林场是指由国家所有并直接管理的林地和林木资源。
林木资产成本核算是指对国有林场所拥有的林木资产进行成本核算的研究。
本文将对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进行详细探讨。
国有林场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林木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国有林场林木资产进行科学的成本核算,有助于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国有林场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
林木资产成本的核算可以帮助国有林场合理安排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核算林木资产成本,可以清楚了解国有林场的投入和产出,确定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方向和重点。
合理安排资源,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林木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林木资产成本的核算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林木是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核算林木资产成本,可以清楚了解资源开发和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林木资产成本的核算对于国家林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通过核算林木资产成本,可以了解国有林场的投入状况和经济效益,为制定和调整林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成本法、间接成本法和全面成本法。
直接成本法是指根据林木种植和管理的直接成本进行核算。
直接成本包括苗木购买成本、施肥、喷洒杀虫剂等生产费用,以及人工费用、经营费用等管理费用。
通过对直接成本的核算,可以了解林木生产和管理的成本和效益情况。
全面成本法是指根据国有林场所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全部成本进行核算。
全面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通过对全面成本的核算,可以综合了解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的成本和效益情况。
数据收集是指通过实地调查和相关材料的收集,获取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数据。
数据包括林木种植和管理的直接成本数据,以及国有林场的固定资产、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成本数据。
成本核算是指根据收集到的数据,按照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
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的探讨

能 为 企业 带 来 经 济效 益 , 些 经 济效 这
益 可 以 通 过 门 票 收 入 等 形 式 用 货 币
资 产加 以认 定 、 量 、 录 和 核 算 , 计 记 即 对其 实行 会 计 核算 和 监 督 , 先 必须 首
明 确 森 林 资 源 资 产 的 概 念 。会 计 学 把
能 够 为其会 计 主体带 来 经济 效 益 。如
果 不 能 给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效 益 就 不 能 称 其 为 资 产 , 因 自然 灾 害 而 毁 损 的 如 森 林 资源 。
“ 资产 ” 义 为 “ 由会 计 主体 拥 有 或 定 是 控 制 的 , 够 用 货 币加 以 计 量 , 能 能 并
森 林 资 源 资 产 是 指 用 货 币 价 值 表现 的 森林 物 质 财 产 、 环境 财产 和 无
形 资 源 。其 实 物 构 成 包 括 立 木 资 源 、 林 内 动 植 物 和 微 生 物 、 地 及 森 林 环 林
长 的长 周 期 性 , 得 森 林 资 源资 产 的 使 价值 计 量 涉 及 到诸 多 的 因 素 , 既要 计 算 经 营 者 的各 种 投 入 及 其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 要 顾 及 自然 力 的 作 用 、 林 还 森 资 源 的稀 缺 度 和 市场 的 供 求状 况 , 因 此 , 精 确 计算 这 些 因素 对 森林 资源 要
资产 价值 的 影 响 十分 困 难 , 使 森 林 致 资 源 资 产 的 价 值 计 量 具 有 较 大 的不
确 定性 。
已经 发 放 《 杖 证 》 林 的森 林 资 源 虽 然 不“ 有” 有权 , 实际 “ 制” 拥 所 但 控 着森 林 资 源 ( 有 经 营权 、 用 权 ) 就 可 拥 使 , 认 定其 为产 权 主 体 。第 三 , 须 能够 必
林地资产会计核算的探讨

●改革之窗2019年 第9期林地资产会计核算的探讨○福建省尤溪国有林场 曾祥文林地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森林赖以生存的条件。
作为资产,林地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木生产的基础,是林木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
但长期以来我国林地一直未能作为资产入账,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禁止买卖,使用权可以转让。
我国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场等林业部门的经营用林地大部分是无偿取得的,林地初始价值即林地使用权价值无从确认,且林地的无偿使用及对林地资产的会计定性存在争议。
到目前为止,林业行业对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尚未统一,包括新执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也未制定出林地资产的会计核算办法。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宪法修正案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这些规定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当前,在实践中已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林地有偿使用和流转,林地作为一种逐渐稀缺的生产要素日益趋向于市场化,林地资产的内涵和作用也让更多人了解并予以重视,研究并解决林地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也就显得更为现实和必要。
对林地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既是国有林场加强林地使用管理的需要,也是完整核算林木生产成本的需要,也是真实反映国有林场资产状况的需要。
现就林地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账务处理等方面提出些粗浅看法。
一、林地资产的确认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首先森林资源的培育是以林地为基础,而林地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其次,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探讨》范文

《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探讨》篇一一、引言森林资产作为地球上重要的自然资源,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改善上,更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随着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森林资产的管理和核算逐渐成为会计领域研究的热点。
然而,由于森林资产具有独特的特点和复杂性,其会计核算体系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森林资产的特点及价值森林资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生态价值高,对维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二是经济价值大,为人类提供木材、药材等资源;三是具有生长和再生的特性,通过合理的经营和管理可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对森林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森林资产会计核算的现状及问题目前,我国在森林资产会计核算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和方法,导致各地对森林资产的核算存在差异;二是缺乏完善的森林资产信息披露制度,难以反映森林资产的真实价值;三是部分企业对于森林资产的认识不足,未能将森林资产纳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
四、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针对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构建思路:四、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续)1. 确立统一的核算原则和标准。
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森林资产会计核算原则和标准,为各地提供统一的核算依据。
2. 完善森林资产信息披露制度。
应建立完善的森林资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对森林资产进行披露,以反映其真实价值。
3. 强化森林资产管理和经营意识。
企业应提高对森林资产的认识,将其纳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并加强森林资产的管理和经营,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 建立森林资产会计核算的监管机制。
政府应加强对森林资产会计核算的监管,确保其准确性和真实性,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探讨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探讨作者:张宜周敏来源:《财讯》2018年第25期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生产行业相比,林业的生产对象及生产经营过程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作为林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林木资产作为森林资源最主要具实际操作性的资产项目,核算也很重要,是多年来一直讨论的热点。
但是,有关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极为复杂,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
本文立足于我国林业会计核算系统的现状且重点剖析了存在的严重间题,并对应提出了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改革建议和措放。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现状对策建议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基本理论(1)林木资产的内涵和分类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林木类生物资产是林业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的,并由该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拥有排他性权利或其他权益,预期能使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流人企业的资源。
其中,强调“当前”、“经济利益”和“拥有排他性权利或其他权益”这三个界定词。
按会计主体持有的主要目的不同,林木资产分为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性林木资产三类。
(2)林木资产价值构成从林木资产的价值构成看,理论界主要有两种分类法:一是,五分类法,即林木资产价值是由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存在价值、遗赠价值和选择价值五部分构成。
二是,二分类法,该方法认为林木资产的价值包括有形的资源价值和无形的生态价值两个部分。
(3)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理论1.会计目标理论会计是一个人造的经济信息系统,所谓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为完成某一特定目标组成的一个有机体。
由于处在主体外部的利益相关者需要了解有关该主体的诸多重要的会计信息,以便用于进行投资或其他类似的决策活动,并对受托方——经营管理者对受托资源的责任进行评估,进而进行经济决策和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这就是会计的目标。
会计目标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是:一是,谁是信息使用者?二是,使用者用信息来干什么?三是,当前的会计报告能提供哪些信息?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主要从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进行表述。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作者:黄秀莲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2期黄秀莲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生产行业相比,林业的生产对象及生产经营过程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林木作为国有林场的一种资源性资产,它具有生产周期长而连续、成本核算期难以确定等特点,同时林木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是人力与自然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的增值。
因此,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如何科学、合理进行的成本核算,是林业会计工作者面临着的一件既复杂又重要的工作。
一、国有林场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现状(一)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依据陈旧,核算科目设置不完备,明细分类核算缺乏针对性目前国有林场对林木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参照财政部1994年颁发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及《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这两个行业会计制度进行,由于核算制度过于陈旧,核算过程没有根据不同种类林木资产的经营特点进行会计核算,只统一设置一个“林木资产”一级会计科目,再根据林木资产提供的效益及用途下设“用材林”、“经济林”、“薪碳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五个二级科目,并按“制造成本法”计算林木资产的累计培育成本。
与财政部[2004]5印发《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比较,《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对于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上缺乏针对性,而在《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对于不同类别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比较清晰,它针对不同类别林木资产核算方法设置了相对应的会计科目,比如,对于农田防护林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的实际成本,在“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已郁闭成林消耗性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或暂时难以明确生产性或消耗性特点的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在“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已郁闭成林的公益林的实际成本在“公益林”科目进行核算。
(二)成本核算对象不确定,造成收回成本计算方式不一致目前国有场圃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对象设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按小班分林种、树种进行会计核算,第二种是按林种、树种为核算对象,第三种是按年度分林种、树种为核算对象,第四是按造林部门为核算对象。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研究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研究国有林场作为我国的重要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在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而林木资产作为国有林场的主要财产,其核算管理具有特殊的意义。
本文就对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进行研究。
一、概念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是指在国有林场林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按照会计准则和方法,对林木资产的成本进行记录和核算,以便为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
林木资产的成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林地使用权及开发建设成本;(2)林木估价成本;(5)保管费用和折旧费等。
二、成本核算的意义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是国有林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对管理决策具有以下几个意义:(1)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可以了解林场经营活动的真实状况,为管理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可以掌握林场资产的流动状况,及时了解资产的收支情况。
(3)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能够规范管理和监管林木资产,促进林场的合理经营。
(4)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为权责清晰、考核评价提供参考。
(1)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国有林场仍然采用传统的务实认定方式,将林木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要求将林木资产的成本进行记录和核算,包括林地使用权及开发建设成本、林木估价成本、林木生产成本、林木采伐成本、保管费用和折旧等费用。
同时,还要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账户的准确性。
(2)制定成本核算表面对当前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国家林业局在1993年颁布了《插层造林成本核算规范》文件,提倡国有林场采用成本核算表进行管理。
成本核算表是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制定的,可以全面反映林木资产的成本情况,便于核算和管理。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虽然具有明显的意义和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国有林场作为大型单位,其资产规模庞大,因此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难度较大。
而且,每年的林木生产情况都存在一定的变化,导致成本核算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不断增加。
《2024年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探讨》范文

《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探讨》篇一一、引言森林作为地球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保障环境可持续性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此,对森林资产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成为必要之举。
本文旨在探讨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以推动森林资源会计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二、森林资产会计核算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森林资源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准确反映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及其变动,对森林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显得尤为重要。
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不仅有助于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还能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三、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1. 资产确认与计量:森林资产应按照其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确认与计量。
在确认时,应考虑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权属关系;在计量时,应采用成本法、市场法等多种方法,以全面反映森林资产的价值。
2. 会计科目设置:为准确核算森林资产,应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如“森林资源资产”、“森林资源损耗”、“森林资源保护费用”等科目,以便对森林资产的取得、使用、损耗及保护等进行明细核算。
3. 会计核算流程:森林资产的会计核算应遵循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政策规定,按照取得、使用、损耗及保护等环节进行核算。
在取得环节,应记录森林资源的取得成本;在使用环节,应按照使用情况计提折旧或摊销;在损耗环节,应记录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森林资源损失;在保护环节,应记录为保护森林资源所发生的费用。
四、森林资产会计核算的实践应用1. 政府决策支持:政府可通过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了解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如制定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林业产业发展政策等。
2. 企业经营管理:对于林业企业而言,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有助于企业了解其拥有的森林资源价值及其变动情况,为企业决策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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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摘要生物资产类型复杂、多样,按照第一性生产与第二性生产划分,包括植物类资产和动物类资产。
因此,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应当将生物资产包括概念、分类、确认、计量、收益、核算及会计信息披露等问题作为单独的一类资产来进行系统的研究。
本文主要针对植物类中的森林资产核算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森林资产;核算;计量;公允价值森林资产会计核算是实现森林资产化管理的关键,其主要目标是要反映各单位实际占有的资产总额及森林资产国家所有权份额和整个森林资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地位;向企业及投资者提供实际占有(经营)或使用的森林资产总额和当年保值、增值额及其经营成果;向社会公众提供森林资源资产的消长变化及其对人类赖以生存的森林生态环境的稳定作用和影响,进行特殊信息的反映和监督等。
森林资产会计提供的信息对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人类生存、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但是由于森林资产的特殊性,使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一、森林资产的分类及特点1、森林资产的分类:森林资产的分类标准有多种,其中最基本的是按存在形态分类。
按存在形态将森林资产分为有形的森林生物资产和无形的森林生态资产。
森林生物资产是指森林中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及栖息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个体基因,包括林木资产、林副产品及以森林为依托生存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因此森林生物资产是一种有形资产。
森林生物资产在价值层次上主要表现为物种多样性价值和基因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主要表现的是直接使用价值。
森林生态资产是指森林生态效益所形成的资产包括有机物质的生产、CO2的固定、O2的释放、营养物质循环与储存、水土保持、净化污染物等。
森林生态资产在价值层次上表现的是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价值,在价值总额中表现的主要是间接使用价值和部分直接使用价值(如旅游观赏价值、科学文化价值等),此外,森林生物多样性所表现出来的选择价值和和存在价值,也归属于森林生态资产。
2、特点:森林资产作为资产中的一个类型,除具有一般资产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结构的综合性。
它由林地资产、林木资产、野生动植物资产、生态环境资产等成;(2)功能多样性。
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生态功能相互交织,这也是森林资产珍贵所在;(3)生产定位性。
森林资产的生长需要附着在土地上,这样森林、土地、土地改良形成了一个资产组合,具有不动产的性质;(4)管理艰巨性。
资产的分布广、经营周期长且不易确定,既不能仓储,也难以封闭,容易流失,增加了风险的可能性(如灾害风险、利率、管理、政策、价格、树种和替代品风险等)的同时,也对森林资产的管理提出了挑战。
二、林业会计核算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只对林业会计核算的一些主要内容作出了原则规定,是从大农业的角度出发,只规范了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较多体现了原则导向的理念,对一些问题只作了粗线条的规范,给会计人员留下了较多的职业判断空间,这给林业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带来很多问题。
特别是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搭起森林资源会计核算的基本框架结构,而这是林业这个特殊行业会计核算的核心内容,这些都制约了林业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虽然林业企业都先后实施了林木资产和林价的会计核算,但在遇到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后,都退出了核算,依然执行传统的林业会计核算方法。
由于林业企业的内外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林业会计核算方法受到了挑战,适应不了林业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存在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
1.依然采用传统的育林基金核算体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林业企业应对林木资产进行全面核算。
但目前林业企业森林资源消耗的价值没有计入木材成本,被摒弃于经济循环之外,还在使用循环外的育林基金进行森林资源再生产的残缺补偿。
目前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资金循环不是采取森林培育成本从销售收入中收回,而是按一定比例从销售收入中提取育林基金,以维持林业的简单再生产。
但是提取的育林基金远远低于木材的实际培育成本,根本满足不了更新造林的需要。
特别是育林基金的提取来自于各林业企业的木材销售收人,但在使用时却采用统筹安排的方式,提取的育林基金还要上缴主管部门和地方财政调剂安排使用。
育林基金是企业维持林业简单再生产的资金,却在提取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统一安排使用,这无形中导致林业经营单位无法维持简单再生产,也就无法实现资本保全,更谈不上扩大再生产。
2.没有把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纳入会计核算体系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肩负着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重任。
现行林业会计没有把森林资源发挥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导致了林业企业只重视森林资源经济效益的核算,忽视了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核算,从而导致林业企业只重视追求经济效益,扩大对森林资源的采伐利用,使得森林资源日益枯竭,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日益严重。
3.林业生产经营的个别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传统林业会计计量体系中的收益部分只计量在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而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生态、社会效益部分,无论是在“投入”方面,还是在“产出”方面均未得到反映,导致林业生产经营的个别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
传统林业会计计量体系中的成本部分只包含经济成本,不包含林业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的消耗,造成某些林业企业的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
4.不同的会计核算体制并存目前林业企业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与苗圃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这些核算方法差异性较大,表现为会计科目名称不一致,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会计报表口径不一致,造成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和会计报告体系在林业企业之间不统一、不可比。
就是在同一个林业企业内,相同的经济业务也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
现行林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天保经费支出和基本建设生产的会计核算,是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事业会计制度和基建会计制度分别设计的,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体制,强调专款专用,分别设置账户,分别归集费用和计算成本,分别编制会计报表,从而使林业企业需分为基本业务、天保经费和公益林项目等3个方面独立核算,分别形成不同的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账户和报表体系,造成一个会计主体多种会计核算方法并存的局面。
三、林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造成的严重后果目前林业会计由于偏离了森林资源会计核算的中心,执行传统的林业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的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造成了严重后果。
1.木材生产成本严重不实消耗的森林资源价值不计人木材成本,一方面由于资源无价使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成本虚低,利润虚增;另一方面用于弥补森林资源消耗的客观性成本补偿却要向国家寻求财政扶助得以解决。
一端是国家财政收入的虚假增长,另一端是森林资源的持续减少。
这实质上是混淆了作为补偿的物质消耗与新创造价值之间的关系,它导致了林业部门收益分配领域的紊乱,也导致了国家在宏观价格、财政、税收政策上的失误。
2.林业收入得不到全面反映林业企业经营的森林资源主要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林业企业的主要经营收入。
虽然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但国家投入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保资金与日俱增,应该作为企业的生态效益收入。
目前森林生态、社会效益不作为林业企业的收益,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的消耗不计成本。
一方面林业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必然只着眼于木材利用为中心的物质财富的生产,而忽视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生态环境和环境资源的更广泛生产,从而导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的日益严重;另一方面林业企业必然对经济效益低而生态社会效益高的营林生产活动以及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问题无意顾及,随着森林资源的日益枯竭,一系列环境生态灾害的出现,导致社会——环境系统的不协调运转,并最终导致林业经济效益下降,危及林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3.天保资金、育林基金的事业费核算体制林业企业的天保资金和育林基金等森林经营基金采取事业费的核算体制,存在许多问题。
目前公益性林木资产的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由国家按基本建设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并要求地方财政的配套,属于计委基建投资;公益性林木资产的日常管护资金,主要依靠国家的天保资金、林业事业费和各种专项用途的基金。
因此,公益性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基本采取预算制的事业会计核算体系,营造的公益林也不人账核算。
公益性林木资产的营造和管护活动,是生产经营,而不是事业费支出,应采用生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
只有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才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公益性林木资产的保值增值。
目前林业企业的育林基金也是采取预算制的事业费核算办法,当年的各项营林生产成本和管护费用支出均在年末结转育林基金核销,即使新造人工林也不入账核算,无法保证新造人工林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林业会计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进入20世纪90年代,森林在环境建设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受到关注。
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成为国家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使我国林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一是林业性质的变化,正在由主要是一项产业转向主要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二是林业定位的变化,正在由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转向既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更是生态建设的主体;三是林业主导思想的变化,正在由以木材生产为中心转向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
我国林业环境改变之后,林业会计应如何参与森林资源的经营管护,全面反映森林资源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如何促进森林资源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之间的深层融合与协调发展,彻底改革传统的重采轻育、采育分离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构建新的适应我国林业新环境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成为摆在我国林业会计理论与实践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崭新而又严峻的课题。
森林资源是林业会计的核心内容,虽然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实践遇到了许多问题,出现了反复,但也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为继续进行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奠定了基础。
总结经验教训,根据现实条件和可能,逐步开展森林资源核算,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业会计核算制度。
1.逐步健全林业会计核算内容林业企业应逐步健全有机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全面反映森林资源的经营利用情况。
建议林业会计应逐步健全的核算内容包括:(1)逐步健全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含对林地资产、林木资产、林区野生动植物资产等的核算。
其中对林木资产的核算,应从核算新造林开始,逐步将林木资产纳人会计核算体系。
(2)逐步完善森林资源的经营收入核算,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增加“环境收益”二级会计科目,核算育林收入、环保奖励和环保损害补偿收入等。
(3)逐步完善森林资源的经营支出核算,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增加“环境成本”二级会计科目,核算环境支出成本、自然资源消耗成本、环境破坏成本等等。
2.逐步完善森林资源资产的核算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是建立现代林业,深化分类经营改革的基本要求,是通过经济手段实现森林资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