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事件——徐玉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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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徐玉玉案件

近日,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遭受电信诈骗后死亡一事受到广泛关注。

据警方介绍,2016年8月23日徐玉玉报案当天,临沂公安部门已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8月26日下午,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此案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刑侦局官微显示,8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人冒充教育局干部,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山东省临沂市群众徐玉玉9900元。现犯罪嫌疑人陈福地、郑金锋、黄进春已被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熊超、郑贤聪三人在逃。现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缉拿此三人。

我们现在来回忆一下徐玉玉案件的始末:

徐玉玉,女,山东临沂罗庄区高都街道中坦社区人。徐玉玉生前身体健康,并无重大疾病,其家庭贫困,全家人只靠父亲在外打工挣钱。交学费的这9900元,也是一家人省吃俭用大半年才凑出来的。

2016年高考,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19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徐玉玉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有一笔2600元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在这通陌生电话之前的前一天,也就是18号,徐玉玉确实接到了教育部门的电话,让她办理助学金的相关手续,说钱过几天就能发下来。由于前一天接到过的教育部门电话是真的,所以当时他们并没有怀疑这个电话的真伪,就按照对方要求,徐玉玉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骗子提供的账号……发现被骗

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报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

2016年8月21日,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不幸离世。

截至8月26日晚,主要犯罪嫌疑人熊超(男,19岁,重庆丰都人)、郑金锋(男,29岁,福建永春人)、陈福地(男,29岁,福建安溪人)、黄进春(男,35岁,福建安溪人)4人已被抓获。

人民日报评徐玉玉事件:相关部门是否已丧失最基本的监管职责与职业道德?

近日,电信诈骗引起了一连串悲剧成为了外界关注的焦点,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微信公号在一篇评论中写道,对于徐玉玉被骗事件,人们不禁要问:主管部门及基础运营商是否承担起了应有的责任?如果仅为谋利而对骗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相关部门是否已丧失了最基本的监管职责与职业道德?

评论称,“徐玉玉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工信部、公安机关、虚拟运营商等多方需要“刮骨疗毒”的决心与力度,大力打击电信诈骗,有效落实电话实名制,对相关虚拟运营商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肃清违规行为,打击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增强对公民防范电信诈骗的教育和宣传力度。

接连几起悲剧发生!主人公都是即将开启大学生活的大学新生。

先是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18岁山东女孩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将9900元学费转入对方账号,得知被骗后昏厥,抢救无效后离世。紧接着,又一名山东临沂的考生也遇到了类似电信诈骗,就在22日夜间,承受不住压力的他也不幸离开人世。

家境贫寒的大学新生因电信诈骗伤心致死,年轻生命的意外死亡使得电信诈骗这一话题再次拨动社会的敏感神经。

悲剧为何一再发生,电信诈骗的黑手为何屡斩不断?

细细想来,徐玉玉接到的诈骗电话号码开头为“171”,这个号码我们不陌生,在我国多地已发生多起涉及170和171号段的电信诈骗案。以170/171号段为主要平台的虚拟运营商没有自己的通讯网络,而是从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家基础运营商那里承包部分通讯网络的使用权,通过自己设定的计费系统将通信服务卖给消费者。

实名制落实不严、号码实际归属地不明和监管措施不到位使虚拟运营商成为电信诈骗的温床。

今年5月,工信部下发号称“史上最严实名制”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然而,从2013年就开始推广的电话实名制落地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今年7月,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对虚拟运营商新入网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进行暗访,并对部分虚拟运营商在网用户实名登记信息合规率进行了数据抽测。结果显示:受暗访的26家转售企业的109个营销网点中,37个存在违规行为,违规比高达33.9%。那么,虚

拟运营商实名制落实不力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答案不难寻找,在于大量代理商销售,而代理商又会分销给各网点,逐级分散消解了运营商的控制力。

人们不禁要问:主管部门及基础运营商是否承担起了应有的责任?如果仅为谋利而对骗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相关部门是否已丧失了最基本的监管职责与职业道德?

除了实名制落实不力,个人信息泄露和倒卖也为诈骗分子提供更多“猎物”。如今诈骗分子倾向于利用个人信息精准作案,目标呈“低龄化”趋势。徐玉玉此番放松警惕,很大程度上在于对方了解其申请过助学金。有媒体报道,有业内人士称“只要是听说过的学校”,他们都有数据。因此,消灭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高中加强对学生警惕电信诈骗的宣传教育、在政策制定层面对信息安全加以管控,才是应有举措。

个人信息和数据的严重泄露,电话实名制的推广不力,运营商打击电信诈骗的力不从心,个人安全意识的淡漠,这些因素导致电信诈骗的土壤始终肥沃,设想一下,如果不能铲除这片土壤,一定还会有更多的“张玉玉”、“李玉玉”式悲剧发生。

“徐玉玉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工信部、公安机关、虚拟运营商等多方需要“刮骨疗毒”的决心与力度,大力打击电信诈骗,有效落实电话实名制,对相关虚拟运营商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肃清违规行为,打击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增强对公民防范电信诈骗的教育和宣传力度。

每每面对一场悲剧时,我们都会反思,该用怎样的心态来面对?如果必须用死亡才能唤起全社会对某一个问题的重视,那是否是社会管理与进步的悲哀?

期待类似悲剧不再出现,期待社会的进步不再以血与泪作代价。从徐玉玉事件反思“道德无用论”

山东女孩徐玉玉遭遇电信诈骗不幸离世,目前案件已成功告破,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一个贫苦家庭的女孩,刚迎来命运转折的希望,生命却戛然而止,将人们对猖獗的电信诈骗的痛恨推到了顶点。反思诈骗链条的各种漏洞,主张严厉打击诈骗行为,成为很自然的呼声。

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完善技术健全制度,是现在反思各种恶的习惯思路,是一种典型的技术主义思维。不能说这样的思考没有必要,毕竟从短期来说,这是更容易见到实效的办法。但从根本上来说,预防类似野草般的小恶,甚至是减少重大违法犯罪,离不开道德和价值观建设,强大的内外道德约束,让人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愿或不敢主动作恶,恐怕才是更长远有效的。

诈骗和倒卖信息这样的违法行为,再严厉打击,也总是有法律的限度,除非金额特别重大,后果特别严重,法律惩戒不可能严厉到哪里去,否则其他的违法惩罚都必须相应加码,这显然不是法治的方向。所有的恶都留待法律去打击遏止,任何国家可能都难以承担这样的法律成本。没有道德防线,只靠法律治理,必然有越来越多的人游走于法律边缘,或者挑战法律,警察法官是忙不过来的,就可能放任小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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