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法官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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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法官法》情况的报告

蓬莱市人民法院

《法官法》的实施,对切实加强法院管理,提高法官素质,保障法院独立公正司法,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十四年来,蓬莱法院在市委和市人大的领导、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法官法》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蓬莱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法官队伍情况

(一)队伍比例结构。我院的行政编制是106人,实有

干警137人,其中法官64 人,占46.7%,事业编制7人,占5.1%,法律援助中心编制5人,占3.6%。

(二)法官年龄结构。30岁以下的法官4人,占6.4%;

31-40岁的法官20人,占31%;41-50岁的法官22人,占34%;50岁以上的法官20人,占31%。

(三)法官文化结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46人,

占71.9%,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人,占6.3%,取得法律、法学硕士学位的4人;法律院校本科毕业42人,占65.6%,法律院校专科毕业12人,占18.8%。

(四)法官职务结构。64名法官中,四级高级法官6人,占9%;一级法官29人,占45%;二级法官15人,占23%;三级法官7人,占10.9%;四级法官7人,占10.9%。领导干部6人,占9%;中层正副职26人,占40.6%;从事审判执行工作42人,占65.6%;从事行政后勤工作16人,占25%。

二、贯彻执行情况

(一)严格控制选任资格,切实把好法官入口。一是严

格执行《法官法》初任法官条件规定。从政治素质、学历条件、任职资格、法律工作经历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依照法定程序层层上报审核,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初任法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01年6月至今,有33人进入法院工作,其中1 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依法任命为初任法官,均符合法定条件。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法官职务的任免。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突出、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干警,积极向组织部门和人大推荐,严格按照考察程序,尊重群众意见,提请人大选拔任用。01年以来,选拔任命的10名领导干部和16名中层负责人,均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三是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按条件和程序补充录用法院工作人员。从政治、文化、年龄、身体、社会背景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提出人选报院党组严格审核把关,试用一年后方可正式录用。近年来我院录用的工作人员,均能适应岗位工作,表现出良好的品质素养。

(二)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法官素质。一是对

初任法官进行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初任法官宣誓活动,增强法官职责的神圣感和荣誉感;开办思想教育学堂,学习国家政策和《法官法》等相关法律,增强为民司法的信念和追求;观看反腐影视基地,用典型事例教育干警清清白白做人,清廉公正做事,信守法官职业道德。二是开展优秀法官与初任法官“一帮一”活动。帮助初任法官尽快适应本职工作,掌握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熟悉社情民意、驾驭庭审能力、制作法律文书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开展司法理念大讨论活动。结合中院的“八大理念”,对如何认识理解司法理念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广泛讨论,提炼出指导全院工作的“五种理念”,即“三个至上”、为大局服务、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和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坚持对法官队伍的日常教育和长期教育。充分认识社会不良影响对法官思想理念的冲击和诱惑,始终坚持“两手抓”,既重视对法官思想的日常教育,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周五政治学习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又坚持教育警示的长期性,深入开展了教育整顿、先进性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确保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

(三)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作风提高质量。一是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提高法官工作绩效。健全完善了双百分考核办法,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审限跟踪监管体系,把人民满意度、化解纠纷数、实际办案量、清理积案数和服判息诉率作为评定标准,对法官工作绩效实行动态、静态相结合的科学监管。2005年以来,我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7,4 92件,2008年达到4763件,基本实现收结平衡,2008年审判工作综合考核名列全市法院第一。二是规范法官工作职责,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办法,推行了执行工作包庭责任制,突出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审判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定位,充分发挥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的独立性和能动性,挖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的潜力和意识。2008年结案超百起的法官达到27人,最多的年结案345件。三是整合改进管理模式,提高法官工作质效。在现有内部机构的基础上,整合管理部门职能,增加管理权限。建立了审判工作综合管理机制,赋予审判监督庭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监管的职责,管理和推进全院工作快速开展;建立了调解工作统一管理指导机制,赋予庭前调解组织对全院调解工作统一管理指导的职责,规范和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大执行框架下的审执结合、双向考核机制,赋予执行局更多的管理指导职责,强化对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200 5年以来,审判质量逐年提高,去年上诉率为0.83%,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为0.32%,申诉上访率为0.07%,同比分别下降了17.6%、29.5%和53.1%,服判息诉率为99.2%,同比上升了12.3%,清理超审限案件1325件,积案同比下降了83.5%。四是约束法官职能行为,增强法官廉政意识。推行了法官联系企业和走访当事人意见反馈机制,有效掌控法官的履职情况和业外情况;全面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承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执行廉政通报、述职述廉制度,形成了“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廉政警戒机制。对违法违纪问题不断加大查处力度,2005年以来,共辞退1人,限期调离1人,行政警告2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6人。

(四)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官能力。一是加强和改进了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法院干警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业务骨干轮流讲课、举办理论研讨、开展庭审观摩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审判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以及新的司法解释,不断加快干警业务知识的更新,提高了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提供各种便利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在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下,积极为干警创造各种学习培训条件,为干警搭建学习“平台”。0 1年以来,共投入35万元,支持干警210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脱产学习培训,有18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三是强化干警技能培养和岗位锻炼,深入开展了“零错案、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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