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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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开具户籍证明介绍信范文

介绍信

保卫处:

现有我院20XX级生物xx专业学生xxx,女,身份证号码xxxx,学号xxx,因xxxx需要,需至贵处开具户籍证明,望予以支持为盼。

生命科学学院

二○一一年x月x日

篇二:开具户籍证明介绍信

申请书xxxx派出所:

本人姓名x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户籍证明单位介绍信),户籍地址为xxxxxxxxx,现因办理商业贷款购房业务,需贵所开具本人户籍证明。特此申请。申请人:年月日户籍证明办理委托书

本人姓名xxxx,身份证号xxxxxxx,现委托配偶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持本人

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代为申请开具本人户籍证明,该户籍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商业贷款购

房业务。委托申请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独自承担。委托人:

年月日篇二:办理户籍证明委托书办理户籍证明委托书xxx派出所:

本人由于xx原因,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又因结婚登记地距户籍所在地较远,且婚期将至

事务繁忙,无法抽身亲自办理。现委托xxx(身份证号:)代本人前

来贵处开具户籍证明,请予接洽。委托人:身份证号:年月日篇三:出具证明须知出具证明须知

:代理部来源:本站时间:20XX-1-1811:25:00

一、政策依据

(一)《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

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四)《人事部关于印发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0〕19号);

(五)《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发〔1992〕11号)。

二、办理对象及条件

(一)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的流动人员。

(二)办理条件

1.与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

2.人事档案满足出具相应证明的条件;

3.证明所需单位是合法注册的组织机构;

4.单位代理员工出具证明需由单位出具介绍信。

三、办理流程

(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

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市人才中心申请;

(二)提供证明所需单位名称及证明用途。

四、证明类别及所需条件

(一)可直接出具的证明

1.存档证明;

2.无分房记录证明;

3.工作联系函(同意更名);

4.工作联系函(职称评审)。

(二)满足以下条件可出具的证明

1.现实表现证明

人事档案中具有反映思想品德、社会治安表现的材料。

2.政审

人事档案中具有反映思想品德、社会治安表现的材料。

3.工作联系函(同意报名,含报名审批表盖章)人事档案中具有反映思想品德、社会治安、专业技术等方面良好的材料。

4.婚育证明

见计划生育服务须知。

5.未入户证明

户口迁移证迁往地为市人才中心,但未正式办理入户手续。

6.亲属关系证明

人事档案中具有描述与直系亲属关系(包含捡、抱、领养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关系)的材

料,且材料已经过单位或组织审核盖章。

7.出生日期证明人事档案中具有记载了两个及以上出

生日期的材料,且材料已经过单位或组织审核盖章。

8.工作经历证明

人事档案中具有记载其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离职通知、离职文件、公司(单

位)年度考核表等材料。

五、特别提示

市人才中心出具证明,以档案材料为依据,不能为人事档案已转出,户口仍挂靠我中心

的流动人员出具证明。补充人事档案材料须知作者:成都人才网来源:成都人才网时间:20XX-5-1110:41:00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118号);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组通字

〔1991〕1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

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常见人事档案补充材料

(一)学籍材料:国内获得学历的,为学生登记表、成

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须密封);

国(境)外获得学历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的评审(认定)表或考试报名登记表;

(三)加入党团(含民主党派)的材料(须密封);

(四)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及离职材料;

(五)奖励材料(正式文件原件);

(六)处分材料(正式文件原件);

(七)更改姓名或年龄的材料;

(八)计划生育材料,含结婚证复印件(须审核原件);

(九)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归档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人事档案补充材料至市人才中心;

(二)补充材料符合归档范围的,领取市人才中心出具的收条。在蓉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报到入户须知作者:代理部来源:成都人才网时间:

20XX-8-1511:59:00

一、政策依据

(一)《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蓉企业、省属企事业单位办理成都市区入户资格认证等事项

的通知》(川委办〔20XX〕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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