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11年)21.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2011年卷二单选第21题)A.实体公正B.追求效率C.执法为民D.公平正义【答案】D【考点】取保候审、公平正义【解析】选项A错误。
实体公正,是指司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实体法的规定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
本题中,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李某与王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做法并不涉及实体问题,不体现实体公正的要求。
选项B错误。
“效率”强调的是有关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的时候,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责任,提高办案效率。
本题中,评价的是公安机关对李某和王某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问题,不涉及公安机关办案时限的问题。
因此,不体现追求效率的要求。
选项C错误。
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要以人为本。
强调的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调的是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满意的问题。
而本题中,评价的是公安机关对不同的被执行对象采取不同的取保候审的方式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不涉及是否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及是否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问题。
因此,不体现执法为民的要求。
选项D正确。
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本题中,李某与王某是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公安机关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他们均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此做法对二人来讲是公平的,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由于李某和王某的经济状况不同,为了使二人公平的享有取保候审的待遇,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对王某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
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条文适用的知识。
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情节。
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
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
解答本题首先需要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
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
刑法总则部分的试题所考查的内容多具细节性,每个条文的有关数字如期间等规定更是考试热点,应予以准确记忆。
刑法总则部分的每一个条文都非常重要,而分则的条文数量虽然庞大,内容较多,但重点法条比较突出,都应准确、完整地掌握。
刑法试题的选择题所涉及的知识点要求的精确度较高,对应用相关法条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要求也较高。
考生在复习时切不可粗枝大叶,对于重点法条务必精益求精地掌握。
【答案】:D2.孙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
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B.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C.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D.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解析】:本题考查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规定的几个罪名区分的知识。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
200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l—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3.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作出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4.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进行行政区划B.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也就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C.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行政区划问题D.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决定机关6.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1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1单项选择题:(2011年)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1题)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答案】D【考点】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选项A理解正确。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是依照法律进行的,故法律必须明确,刑法是刑事领域对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的具体规定。
因此,可以说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选项B理解正确。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制权规范约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利益。
司法考试:/kcnet770/ 司法考试培训:/xsf/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说与心理强制说。
三权分立说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因此,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选项C理解正确。
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
刑法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其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2011年司考卷二真题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1.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用拳头将乙打伤。
乙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5000元。
关于医药费赔偿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自行承担医药费B.甲应赔偿乙医药费C.甲、乙各承担一半医药费D.甲、乙协商解决医药费赔偿问题2.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实施B.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C.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D.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3. 甲将一辆汽车以市场价格卖给乙,乙已付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后来,甲又将该汽车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关于该汽车的所有权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仍享有汽车所有权B.乙享有汽车所有权C.丙享有汽车所有权D.甲、乙、丙共同享有汽车所有权4.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栋房屋,约定按份共有。
后甲将其份额转让给丁,乙、丙表示反对。
关于甲的份额转让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份额转让行为无效B.甲的份额转让行为有效,但乙、丙有权优先购买C.甲的份额转让行为有效,乙、丙无权优先购买D.甲的份额转让行为效力待定5.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合同履行应遵循实际履行原则B.合同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C.合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D.合同履行应遵循情势变更原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6. 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物权具有排他性B.物权具有追及力C.物权具有优先性D.物权具有绝对性7. 下列关于债权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债权具有相对性B.债权具有平等性C.债权具有期限性D.债权具有可转让性8. 下列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B.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C.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D.知识产权具有可复制性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9. 甲、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乙支付购房款。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
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
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
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
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12.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14.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经营尸体器官买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并不从中牟利的,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D.组织者出卖一个肾脏获15万元,欺骗提供者说只卖了5万元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15.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
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
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
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
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16.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17.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18.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19.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
2002年国家司考真题答案及详解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l—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体系基本特征的知识。
这类题目中的选项在司法部《指定参考用书》(以下简称《指定用书》)中不可能找到完全对应的原句,出题目的是考查考生对法学基础理论掌握的程度,这就需要考生在日常复习时不能只是死记硬背,而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达到融汇贯通。
否则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所有选项都似是而非,无法选择。
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
它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
由此,选项A说法正确。
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某一国家的法学工作者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抽象和分类的结果,由此,选项C说法正确。
选项D的表述错误在于即使我国古代法律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但仍是该时代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即也存在法律体系。
本题的难点是选项B,《指定用书》中没有介绍,属于法制史范畴,但可以从法律体系的概念、特征以及对我国近现代史的划分推断出该选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答案】:D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知识。
200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l—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3.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作出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4.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进行行政区划B.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也就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C.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行政区划问题D.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决定机关6.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
200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l—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3.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作出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4.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进行行政区划B.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也就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C.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行政区划问题D.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决定机关6.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2002司考真题答案
2002司考真题答案第一篇:2002司考真题答案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答案)——(2002-9-20)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D 16 B 2 B 17 B 3 A 18 C 4 D 19 B 5 A 20B 6C 21 B 7D 22 D 8 C 23 C 9 C 24 D 10 A 25 D 11 B 26 A 12 C27 C 13 A 28 A 14 C 29 C 15 C 30 C二、多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B 56 CD 32 BCD 57 ACD 33 ABCD 58 ABD 34 ACD 59 BCD 35 ABC 60 ABD 36 AC 61 ACD 37 ABCD 62 BD 38 AB 63 BCD 39 ABD 64 BCD 40 ABC 65 ABC 41 BCD 66 BCD 42 ABD 67 BC ABCD 68 ABCDABC 69 BC 45 ABCD 70 AC 46 ABD 71 CD 47 AC 72 ABCD 48 ABC 73 ABCD 49 BD 74 ABCD 50 ABCD 75 ABCD 51 ABCD 76 ABCD 52 ABD 77 ABCD 53 ABC 78 BCD 54 AD 79 ABCD 55 ACD80 ABD三、任意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C 91 ACD 82 ABCD 92 BC 83 ABCD 93 ABCD 84 ACD 94 ABC 85 ABCD 95 C 86 BD 96 CD 87 AB 97 BACD 98 BCD 89 C 99 ABABCD 100 ABD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答案)——(2002-9-25)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D 16 D 2 C 17 B 3 B 18 B 4 B 19 C 5 C 20 B C 21 A 7 C 22 C 8 D 23 B 9 C 24 B 10 C 25 A 11 C 26 A 12 C 27D 13 D 28 A 14 B 29 A 15 C 30 A二、多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BCD 56 CD 32 ABC 57 ABCD 33 ABD 58 ACD 34 ACD 59 CD 35 AC 60 ACD 36 ABD 61 ABCD 37 AD 62 AC 38 BC 63 ABCD 39 ABCD 64 ABD 40 AD 65 ACD 41 ABCD 66 AB 42 ACD 67 ABCD 43 ABCD 68 AB 44 BCD 69 AB 45 ABD 70 ABC 46 AD 71 AD 47 AC 72 BCD 48 ACD 73 ACD 49 ABCD 74 ACD 50 BCD 75 BD 51 ACD 76 ACD 52 BD 77 ACD 53 BD 78 AB 54 ABD 79 AC 55 ABCD 80 BC三、任意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BCD 91 BC 82 ABCD 92 BCD 83 BCD 93 ABC 84 AD 94 BCD 85 BCD 95 AC 86 AD 96 ABD 87 BCD 97 BD 88 BCD 98 BC 89 AB 99 ABC 90 CD 100 AC(以上内容仅供参考)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2002-10-5)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 16 D 2 C 17 D 3 D 18 D 4 C 19 C 5 A 20D 6 A 21 D 7 C 22 A 8 A 23 D 9 B 24 D 10 C 25 C 11 A 26 B 12 A27 C 13 D 28 C 14 D 29 D 15 A 30 D二、多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CD 56 BCD 32 BC 57 ABCD 33 AC 58 BCD 34 ABCD 59 CD 35 ABC 60 ABD 36 AD 61 ABCD 37 AD 62 BC 38 AC 63 ABC 39 BCD 64 ABCD 40 BCD 65 ABCD 41 BC 66 CDABD 67 ABCD 43 ABD 68 ACD 44 ABD 69 BCD 45 ABC 70 ABD 46 ACD 71 ABD 47 CD 72 ABCD 48 ABCD 73 BD 49 CD 74 ABCD 50 AB 75 BCABCD 76 ABD 52 AC 77 ABD 53 ABC 78 CD 54 ABC 79 BD 55 BD 80 BD三、任意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C 91 AABCD 92 A 83 BC 93 D 84 A 94 BC 85 C 95 BC 86 AC 96 AC 87 A 97 D 88 BD 98 D 89 ABD 99 ACD 90 C 100 D(以上内容仅供参考)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2002-10-10)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一、(本题10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法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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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 (2010年)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2010年卷二单选第1题)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答案」D「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
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
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
(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
(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
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2题)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答案」A「考点」犯罪主观要件、共犯「解析」选项A正确。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导致乙趁机逃走,并非甲故意将乙放走,因此,甲主观上是过失;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因此,乙主观上是故意。
选项B错误。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
因此,甲乙不成立共犯。
选项C错误。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本题中甲主观上是过失,不是故意,因此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选项D错误。
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本题中,乙虽然最终被抓回,但仍然构成脱逃罪。
3.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题)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答案」D「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解析」选项A错误。
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选项A中,甲开枪射击乙,乙躲闪而击中乙身后的丙。
虽然甲司法考试:/kcnet770/ 司法考试培训:/xsf/不存在杀害或者伤害丙的故意,但如果没有甲开枪的行为,则不会出现丙被射中的后果,因此甲的行为与丙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B错误。
作为原因的行为必须具有危害结果发生的实在可能性,即指某种行为存在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这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条件。
选项B中,甲追赶小偷乙,甲的行为具备正当性,不具备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C错误。
一个危害结果由数个危害行为造成的,在认定某种行为是某种危害结果的原因时,不能轻易否认其他行为同时也是该结果发生的原因。
选项C中,甲、乙的行为均可导致丙的死亡,因此,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D正确。
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与前“条件”无关的后条件直接导致结果发生,而且即使没有前“条件”也将发生结果时,前“条件”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选项D中,丙开枪射击“条件”的介入直接导致了乙的死亡,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4.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2010年卷二单选第4题)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答案」B「考点」刑事责任年龄「解析」选项A、C错误。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选项A属于失火行为。
选项C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15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上述两种行为均不承担刑事责任。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法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规定,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
据此可知,选项B中甲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甲应对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应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
选项D中,甲的行为仅造成被害人轻伤,不构成犯罪。
5.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
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
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5题)A.犯罪预备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答案」B「考点」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解析」《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刑法将预备行为规定为两类,即准备工具与制造条件。
准备工具事实上也是为实行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只因是最常见的预备行为,故刑法予以特别规定。
准备工具,即准备实行犯罪的工具,主要表现为:购买某种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犯罪工具;改装物品使之适应犯罪需要;租借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盗窃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等。
制造条件,是指除准备工具以外的一切为实行犯罪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如调查犯罪场所与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候被害人的到来,诱骗被害人前往犯罪场所,等等。
本题中,乙出于杀人的故意将毒药拌入菜中的行为属于准备工具的预备行为,之后乙放弃犯罪并积极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犯罪中止。
因此,乙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6.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6题)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
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
甲、乙成立共同犯罪「答案」C「考点」共同犯罪「解析」选项A错误。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各个共犯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过失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虽然选项A中甲乙不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但是不妨碍根据甲乙各自过失犯罪情况分别定罪量刑。
选项B错误。
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不成立共犯。
如果事前有通谋,则成立相关犯罪的共犯。
选项B中,甲乙事前没有通谋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选项C正确。
《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选项C中,甲作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选项D错误。
《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据此可知,选项D中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而不与乙成立共同犯罪。
7.甲乙两家有仇。
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
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7题)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属于防卫过当D.属于故意杀人「答案」D「考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解析」本题中,甲乙两人参与的是聚众斗殴,在相互斗殴中甲乙两人对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不存在防卫或避险的意图,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8.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8题)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
甲成立累犯B.甲犯抢夺罪于2005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
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
甲成立累犯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六年后又犯杀人罪。
甲成立累犯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答案」B「考点」累犯「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选项A错误。
累犯的5年期限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开始计算,徒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的执行。
选项C错误。
《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据此可知,特殊累犯要求前后两个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选项C中后罪是杀人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不成立特殊累犯,超过5年也不成立一般累犯。
选项D错误。
累犯是应当从重处罚,不是可以从重处罚。
9.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
一月后,甲被提起公诉。
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9题)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答案」A「考点」不适用死刑的情况「解析」《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