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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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知识;

2.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

知应会知识;

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

员安全培训练习题;

4.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参考题;

5.工贸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参考题;

6.工贸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学习题纲。

附件1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知识

1、《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同时、同时。

2、生产安全中的“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企业必须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建设。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要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0号令中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备案,并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监测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7、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检测浓度。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管理。

8、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必须对氧含量、、进行检测,氧含量不能低于。

9、《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了种情况为重大隐患。

10、因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的罚款。

11、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元以上的;(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13、化工过程安全管理(PSM)的主要要素有哪些?

14、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15、请简述自己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6、您是否了解《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这个文件?列举五条此文件中所述的重大隐患。

17、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的要求,企业今日是否已做风险研判,今日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18、企业现有哪些安全仪表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进行评估,是否符合要求?

19、是否已经学习河北张家口盛华公司11.28燃爆事故通报?您应该吸取哪些事故教训?在今后安全生产工作中应该有哪些改进?

20、以杜绝事故为出发点,列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最担心的三个问题。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知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法定安全职责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二、非煤矿山企业特种作业有哪些,离岗再上岗有何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

家安监总局30令):一般地,非煤矿山特种作业包括电工

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钎焊作

业)、高处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

矿井通风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支柱作业、井下电气作业、排水作业、爆破作业、尾矿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

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

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特种作

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

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

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注意: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当

与企业生产实际岗位需求相适应)。

三、地下矿山涉及的重大安全隐患类别主要有哪些?

1.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4.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5.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6.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7.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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