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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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

1.1 预评价目的、原则、范围及工作程序

1.1.1 预评价目的

预评价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效率和经济效益,即确保建设项目建成后实现安全生产,使事故及危害引起的损失最少。优选有关的措施和方案,促进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水平,以获得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预评价的目的大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预评价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是从设计上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

2、为建设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条件。

3、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监察、管理提供依据。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特对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进行了安全预评价。

本项目预评价的目的是在对《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同类工程建设过程中已发相关安全事故特点,分析和预测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工程建成后的运营过程中固

有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对其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分析,以求明确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而从安全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作为该工程初步设计中安全专篇的设计依据,以实现工程项目的本质安全,同时也为项目单位今后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管理提供依据。

1.1.2 预评价的原则

本次评价以国家现有的有关安全预评价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规范的评价程序,遵循安全评价的相关原理、类推原理和惯性原理,坚持政策性、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等原则,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开展本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1.1.3 预评价的范围

1、预评价范围:本次评价针对起于和平乡白马洲村,经过和平乡桂庄湾、花山镇邹黄村等地,至于左岭镇新桥村,总长约为21公里的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项目中在建设工程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评价。包括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与施工安全评价单元,施工现场评价单元,路基工程评价单元,桥涵工程评价单元,公路路线设计与交通安全评价单元和生产过程中劳动条件、作业环境评价单元等6个部分。

2、预评价重点: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和所采取的对策措施。

1.1.4 预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以下阶段:

1、准备阶段: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和标准,了解同类工程的事故情况,现场查勘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收集工程有关资料;

2、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辩识与分析: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地理、气象条件、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设备布置、主要设备等,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

3、评价过程:

(1)在上述危险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

(2)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评价方法;

(3)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

(4)进行危险性分析,以确定管理的重点。

4、提出降低或控制危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根据定性或定量评价结果,提出应采取的工程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包括紧急救援预案。

5、预评价报告的修改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

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

、定

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概述主

市和

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程序

准备阶段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

评价单元的划分

评价方法的选择

定性、定量评价

安全对策措施

预评价结论

编制报告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确定评价单元

确定评价方法

定性、定量评价

危险性分析评价

安全对策措施

应急预案

技术管理措施和建议

明确对象和范围、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图1-1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

1.2 安全预评价依据

1.2.1 安全预评价法律、法规、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3)《公路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6)《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

资【2003】1346号

(7)《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第10号令

(8)《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第3号令

(9)《湖北省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审查、验收暂行规定》鄂经贸安【2000】848号

(10)《安全预评价导则》安监管办字【2003】77号

(11)《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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