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方案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2)高层管理人员(3)中层管理人员(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
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值率为:净资产增值率=280需万0万€100%=180%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第八条奖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5%,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5%或5%以下时,不予提取奖励基金。
期权股权如何分配方案

期权股权如何分配方案期权股权分配方案是指在公司发放期权股权时,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原则进行分配的方案。
通过合理的分配方案,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以下是一份期权股权分配方案的示例,供参考。
一、背景公司作为一家初创企业,为了吸引人才、激励员工,决定通过发放期权股权来增加员工的利益与责任感,以促进公司的发展。
二、目标1. 激励员工:通过期权股权的发放,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 扩大股东基础:通过期权股权的发放,吸引更多的股东进入公司,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发展契机。
3. 稳定团队:通过期权股权的发放,使得员工愿意长期留在公司,并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三、适用范围本期权股权分配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创始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员及其他员工。
四、期权股权类型公司决定向员工发放两种类型的期权股权,分别为员工期权和管理层期权。
1. 员工期权:针对公司所有的员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和职位进行发放,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管理层期权: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团队成员,旨在激励他们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才华和智慧。
五、期权股权比例1. 员工期权比例:员工期权的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5%。
具体分配比例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和职位进行评估。
2. 管理层期权比例:管理层期权的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2%。
具体分配比例按照管理层的工作表现、贡献和职务进行评估。
六、期权股权行使条件1. 员工期权行使条件:员工期权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行使:a) 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购;b)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例如3年)后。
2. 管理层期权行使条件:管理层期权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行使:a) 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购;b) 管理层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例如5年)后。
七、期权股权行使方式1. 行使期权股权的方式:员工和管理层可以选择在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购时,将期权股权变现。
2. 可以自行选择保留或出售:员工和管理层可以选择保留所获得的股权,或者通过出售股权获得相应的利润。
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方案协议5篇

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方案协议5篇篇1一、引言本方案旨在规范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明确激励与约束的关系,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股权激励制度1. 股权激励方式公司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方式进行股权激励。
股票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指公司按照约定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或出售这些股票。
2. 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等。
具体名单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和员工表现确定。
3. 激励力度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价值、工作表现、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确定激励力度。
激励力度包括授予的股票数量、股票价格、激励期限等。
具体数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确定。
三、权利义务1. 权利(1)激励对象有权按照约定条件行使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权利。
(2)激励对象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约定支付行权价款或回购限制性股票。
(3)激励对象在公司经营中享有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2. 义务(1)激励对象有义务按照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2)激励对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
(3)激励对象在行权或限制性股票解禁前,不得擅自转让或出售相关股票。
四、考核与调整1. 考核公司定期对激励对象的岗位价值、工作表现、对公司的贡献等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激励力度的重要依据。
2. 调整(1)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公司可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度和力度。
(2)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价值、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公司可调整激励对象的激励力度。
五、终止与解除1. 终止(1)股权激励计划因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终止时,公司应提前告知激励对象,并按照约定进行结算和支付。
【合同范文】期权激励方案模板通用版6篇

【合同范文】期权激励方案模板通用版6篇篇1期权激励方案通用版一、前言本方案旨在通过期权激励的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忠诚度,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本方案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确保激励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方案内容1. 期权授予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表现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定期权的授予数量和授予时间。
期权授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激励方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行权条件员工在行使期权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行权条件,如工作年限、绩效评估、公司股价等。
行权条件的设定应当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过度宽松或过度严格的情况。
3. 期权价格期权的行权价格应当根据市场价格、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员工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期权价格应当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 行权方式员工可以选择一次性行权或分期行权的方式。
一次性行权是指员工在满足行权条件后,一次性将所有期权行权完毕;分期行权则是指员工在满足行权条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分期行权。
行权方式的设定应当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
5. 资金来源员工行权所需资金应当由员工自行承担。
公司可以提供一定的贷款或融资支持,但员工需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还款责任。
资金来源的明确有助于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健和激励方案的可持续性。
6. 税务处理员工在行权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务问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可以提供一定的税务咨询和支持,但具体的税务责任仍需员工自行承担。
三、方案实施1. 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激励方案,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2. 实施流程公司将成立专门的激励方案实施小组,负责方案的宣传、解释、执行和监督等工作。
员工在满足行权条件后,需向实施小组提交行权申请,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完成行权手续。
实施小组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进行审核和批准,并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激励股权授予协议(期权池协议)5篇

激励股权授予协议(期权池协议)5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1. (以下简称“公司”)2.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鉴于:1. 公司为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重要高管和技术骨干,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重要影响。
3. 为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其对公司的贡献,公司决定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期权池。
现协议如下:一、期权池授予1. 公司决定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期权池,具体数量根据激励对象的职位和贡献确定。
2. 期权池是指公司发行的一种金融工具,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3. 期权池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时间等具体信息,将在期权池授予决议中确定。
二、期权池行使1. 激励对象在期权池授予后,需按照期权池授予决议中的规定,按时行使期权池权利。
2. 行权时,激励对象需按照行权价格支付相应款项,并承诺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3. 如果激励对象在期权池授予后离开公司,其期权池权利将自动失效。
三、权利义务1. 公司在期权池授予过程中,应确保授予的期权池数量、价格等信息的准确性。
2. 激励对象在行使期权池权利时,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3.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确保期权池授予和行使的顺利进行。
四、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的管辖法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激励对象在行使期权池权利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相关流程。
5. 公司在期权池授予和行使过程中,如需向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披露,激励对象应予以配合和支持。
公司章程_期权(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期权激励计划,明确期权激励的目的、原则和实施办法,保障公司、股东和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期权,是指本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以及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员工。
第二章激励目的与原则第四条激励目的:1. 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稳定核心团队,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2. 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3. 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五条激励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期权激励计划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激励对象,确保激励效果的公平性;2. 长期激励原则:期权激励计划应注重长期激励效果,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3. 效益导向原则:期权激励计划应与公司业绩挂钩,实现激励效果与公司效益的同步增长;4. 可行性原则:期权激励计划应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股权结构等因素,确保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第三章激励对象第六条激励对象范围: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等;3. 关键岗位员工,包括技术研发、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岗位;4. 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七条激励对象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且工作表现优秀;3. 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4. 符合公司其他规定的条件。
第四章期权授予第八条期权授予数量:1.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授予一定数量的期权;2. 中层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授予一定数量的期权;3. 关键岗位员工: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授予一定数量的期权;4. 其他激励对象: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授予一定数量的期权。
股权激励计划(标准版)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为激励公司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股权激励计划合同。
第二条合同主体1.1 授予方: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1.2 接受方:_______(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第三条股权激励方式3.1 本股权激励计划采用_______(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其他方式)的形式授予激励对象。
第四条股权激励数量及分配4.1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总数为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
4.2 激励对象分配股权的比例按照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职务级别、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此处列出具体分配情况)第五条股权激励的授予和解除5.1 股权激励的授予(1)授予条件:激励对象需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授予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任职时间、业绩指标、个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授予时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时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的_______个月内。
5.2 股权激励的解除(1)解除条件:激励对象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其股权激励计划:(此处列出解除条件,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失职渎职、离职等)(2)解除程序:公司应当在激励对象发生解除条件事项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解除股权激励计划的决定通知激励对象。
第三章股权激励的行使和变更第六条股权激励的行使6.1 激励对象应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使期内行使股权激励。
6.2 激励对象行使股权激励的方式为:(1)_______;(2)_______;(3)_______。
第七条股权激励的变更7.1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动、业绩变化等情况,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激励对象授予的股权激励进行调整。
7.2 股权激励的调整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2022年月特别提示: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
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大股东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
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受让大股东持有的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的行权价格根据行权对象的职位、工作年限分别设定不同的行权价格。
在本激励计划生效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派息、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股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宜,激励股权的比例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年,即股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权行权完毕之日止。
6、本激励计划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或大股东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一章释义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第二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公司经营管理层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机构,依据管理办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拟订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二)负责组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负责股权激励计划日常管理和运营,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股权激励方案摘要: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股权激励方案以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团结合作精神和扩大企业影响力。
该方案包括股权发行、优先股发行、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对股东的惩罚。
本文还介绍了股权激励方案的优势,并建议采用恰当的审计制度和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控制。
关键词:股权激励,发行,优先股,计划,惩罚,审计,监督正文:股权激励是指通过向员工提供股权或股份的形式来鼓励和奖励员工的一种习惯性行为。
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企业正努力提高员工敬业度,促进团结协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股权激励则可以使企业实现上述目标。
在构建一个高效的股权激励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几个要素:1.股权发行:公司可以以不同形式发行股份,它们可能是公司股份、私募股份或新发行的IPO股份。
股权发行可以帮助公司筹集资金,增强公司面向投资者的信用度,创造深远的影响。
2.优先股发行:公司可以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优先股,这些投资者有权优先分配股息和资产。
这可以帮助公司筹集大笔资金,也可以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
3.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可以向员工提供股权激励计划,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结合作精神。
公司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如股票期权、授权股票、补偿股票或股票激励计划等,来帮助员工实现共享公司的成功或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4.惩罚股东:公司可以就不当行为对股东实施惩罚,以防止股东滥用其影响力造成不利的影响。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可以收获许多好处,如:1.提高团队合作精神。
股权激励可以帮助建立一个有效的团队合作环境,让员工感受到属于他们的一份份责任,将他们紧密团结在一起,有效地提升团队的积极性。
2.提高工作积极性。
股权激励可以创造激励员工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更加主动和积极地致力于实现公司的使命和目标。
3.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股权激励可以让企业招聘到优秀人才,利用这些优秀人才的技能和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提高企业影响力。
恰当的股权激励可以使公司竞争优势更明显,在全球市场中获得更多的影响力。
公司员工期权激励范本
公司员工期权激励范本尊敬的员工:为了激励和奖励公司的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参与和责任感,特制定了以下员工期权激励方案:一、激励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激励标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表现和贡献,以及公司绩效评估结果,确定激励标准。
三、激励方式:1. 股票期权: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
员工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
2. 现金期权: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发放一定金额的现金期权。
员工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使用现金期权。
3. 其他形式的期权激励:根据个别员工的情况,公司可以提供其他形式的期权激励,如晋升、提升薪资、项目奖金等。
四、期权授予条件:员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期权激励:1. 表现优异,取得显著业绩;2. 工作稳定,没有纪律问题和职业道德问题;3. 在公司任职满一定期限;4. 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五、期权行使方式:员工获得的股票期权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行使,即购买公司股票。
现金期权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使用。
六、期权行使条件:员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行使期权:1. 在公司任职满一定时间;2. 达到公司规定的绩效指标;3. 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七、期权行使规则:1. 员工可以选择在期权可行使期限内的任何时间行使期权;2. 一旦期权行使,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的价格购买股票或使用现金期权;3. 员工在行使期权后,可以自由支配所获得的股票或现金。
八、期权的行使价和数量:期权的行使价和数量将根据员工的表现、贡献和公司规定来确定。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九、期权的变动和解除:如员工不再符合期权激励条件,公司有权取消或解除员工的期权。
十、其他事项:本方案的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公司在员工激励执行规定中详细阐述。
感谢您对公司的贡献和努力!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员工期权激励方案,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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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 公司有关规定的。 鉴于公司和第一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况, 且根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交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2013 年)实施之初步评估报告》 , 经董事会审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合计为 1,627,500 股, 激励对象 为 79 名。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期 (一)授予日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期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后30日内, 公司召开 董事会对本年度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日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期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 名单后30日内的某一交易日,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但授予日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二)等待期 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 第一期激励计划等待期 12个月。 (三)可行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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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L4L4+ L4+ L4+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L5
76 77 78 79
唐海雄 吕世峰 孙宝李 吴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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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并满 足约定条件后可以开始行权。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行权期 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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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期(2013 年)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如下: 序号 1 2 3 岗级及人数 L3、L3-,计 12 人 L4+、L4、L4-,计 38 人 L5,计 29 人 合计(79 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姓名 周时雨 李军 孙剑平 郑冲 蒋铜龙 吴春晖 蒲安康 陆益民 李烽 李增伟 杨伟强 沈淳 彭春娥 刘芝 冯文权 王军欢 韩思亮 陈麟 施玲玲 刘慧 宗冬青 黄建香 施莉莉 朱晓东 滕磊 马全刚 赵永祥 沈峰 徐智杰 朱晓格 曹锋 陈海国 俞杰 部门与职能 元器件销售 广电成套销售 广电成套销售 广电成套销售 元器件销售 中压元件-AEG 电力电子销售 广电成套销售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生产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低压元件-DJV 电力电子共享职能 电力电子生产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销售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元器件共享职能 电力电子共享职能 电力电子生产 广电成套共享职能 广电成套生产 集团职能 中压元件-AEG 低压元件-DJV 低压元件-DJV 广电成套销售 广电成套 Nhomakorabea售 集团职能
元器件共享职能 低压元件-DJV 低压元件-DJV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销售 广电成套销售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元器件销售 元器件销售 中压元件-AEG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广电成套共享职能 广电成套生产 集团职能 元器件销售 低压元件-DJV 低压元件-DJV 低压元件-DJV 电力电子共享职能 电力电子生产 电力电子生产 电力电子生产 电力电子生产 广电成套共享职能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生产 广电成套销售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集团职能 元器件共享职能 元器件生产 元器件销售 元器件销售
50%
50%
激励对象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 且其所持有的第一期股票期权须严格 按上表要求分两批于指定行权期内行权,逾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 销。 五、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 1、第一期(2013 年)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为 1,627,500 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
可行权数量占 当期获授期权 数量比例
行权期
行权安排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期期 权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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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评估 AA、AB、BA、BB AA、AB、BA、BB AA
岗级 L3 L3 L3 L3 L3 L3 L3 L3 L3L3L3L3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L4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可行权数量占 当期获授期权 数量比例
行权期
行权安排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期期 权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元器件销售 元器件销售 中压元件-AEG 中压元件-AEG
L5 L5 L5 L5
3、第一期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77 元。 (2)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i)董事会批准股票期权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名单的公告日前 1 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收盘价,该价格为 3.64 元; (ii)董事会批准股票期权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 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该价格为 3.77 元。 据此,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77 元。期权价格未 来的调整参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执行。 4、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行权安排符合如下要求: 第一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次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沈琼 李会明 彭宇飞 王文军 刘涛 黄彤 王昊 周光瑜 翁焕平 陈健 曹斌 王田富 唐忠华 王春江 曹岗 吉平 张强 郑星钢 周旭东 王碧霞 唐久平 金宝龙 叶军辉 周佳红 黄欢 夏奇峰 倪华军 詹峰 毛卫兴 方红惠 沈华伦 瞿志敏 卢光浩 于平 乔飒 楚德良 袁建荣 汤冬兴 费杰 吴海涛 聂少华 陈建鹏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3-020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批准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气” 、 “本公司”或 “公司” )于 2013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以下简称“ 《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 ,并于 2013 年 4 月 2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该草案备案无异议 的通知。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广 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准实施。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后,各考核期次年初,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草拟本年度激励对象具体名单及其 拟获授期权数量载入初步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具体 名单进行核实,律师对此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最终由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各期激励对象具体名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公司召开董 事会对本年度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二、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800 万份股票期权, 第一期、 第二期和第三期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 200 万股、 240 万股和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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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 2013 年 5 月 21 日,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2013 年)实施之初 步评估报告》 ,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2013 年)实施之初步评估报告》为基础, 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79 名,拟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627,500 股(不超过 2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主要为公司中层员工,不包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目标确定的主要参与者。第一期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选择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密切相关,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其获授期权数量及比例紧密挂钩。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以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为考 核期分年度进行考核评估。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考核期次年初对上一会计年 度(考核期)分别进行考核评定,以公司各考核期内经营业绩指标为主要衡量标 准,并结合宏观经营环境、企业发展需求等因素论证各期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及必 要性,形成初步评估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初步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于公司年度报告对外 公布后召开会议,表决确定当期股票期权的授予与否,并结合《考核管理办法》 的考核结果确定授予对象具体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并申请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未能获得通过,则当期不授予股票期权。 公司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当期不得进行期权授予: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当期不得获授股票期权: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