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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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工作总结

【篇一: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丈河村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构建和谐新农村,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村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工作为重点,结合本村实际,积极开展落实好各项工作,

通过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近阶段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认真

制订了《丈河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制度》,按照安排细化目标

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村委主任负责制。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号召群众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发动、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

务来抓,深入村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制作

横幅、印刷标语、以及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及环境

卫生综合整治的意义。村干部深入一线,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广

泛深入宣传的同时,特别仔细地讲明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目的,就

是为群众谋利益,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从而营造人人动手,户

户整治,村村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统一广大干群思想,

形成工作合力。

3、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村先后开展三次集中的大规模整顿,清

理道路两侧、排水沟卫生死角,对各条通村道路及村内环境卫生进

行全面整理,并采取有力的奖惩制度,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在环境

整治的基础上,为了使环境整治落到实处,建立了管理制度,做到

有人管事、有章理事。

4、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为巩固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规范化,我们坚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长效治理措施。我们不定期

的对各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活动实效。

二、工作成效

1、村容村貌有了新变化。通过环境整治,道路的硬化、村庄的清扫,彻底改变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卫生保洁制度的健全,使环

境卫

生得到长效管理机制的保障,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2、群众环保意识有了新提高。通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群众不但对庭院卫生意识有了转变,对公共卫生也有了讲究,树立

起讲卫生、美环境的新意识,形成“人人讲文明、个个爱清洁、户户

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团结协作精神有了新突破。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

群众群策群力,齐动手,齐出工,做了大量的工作。全村上下拧成

一股绳,团结协作精神得到进一步发挥。

4、村班子号召力、战斗力、凝聚力有了新转变。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通过各项方案的实施,进一步体现了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在各

项实事工程的建设中,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号召力、

凝聚力。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增强,村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

和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

5、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的各项会议精神,按

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围绕实现农业特色优质化、道路房屋整洁化、村风民俗文明化、社

会秩序和谐化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

推进,通过新农村建设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

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体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更

加完善,各种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发

展壮大,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使社区成为文明村、富裕村、和谐村,在

全乡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丈河村委会

2014年10月23日

【篇二:区农村基层卫生工作总结】

区农村基层卫生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

施意见》(皖政[2010]66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

于开展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督查活动通知》(卫办农

【2011】10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基层医改巩固完善情况、村

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状况、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以及农村

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医改巩固完善情况

(一)乡镇卫生院及其人员绩效考核分配“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

我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面,首先,制订了《区基层医

疗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卫字[2010]110号和《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卫字[2010]111号),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和考核程序;并按照“两级考核,

两级挂钩”分配原则,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将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分值90—80分(含8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2010年底,我区组织对全区医改后9—12月份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

果落实医改各项补助经费。2011年5月,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

部办公厅关

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意见通知》(卫农秘【2011】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并于6月底完成了全区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绩效考核工作。从考核结果看,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按照绩

效考核标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其单位医务人员对基层医改政策认

知度,从开始的不理解、消极,逐渐转变为理解支持,工作积极性

不断提高。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绩效考核分配办

法与激励措施完善落实情况

为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经费

包干,超收不提,超支不补”政策,鼓励各医疗基层机构合理合法力

争创收;超收部分提取30%作为单位的发展基金,30%纳入奖励性

绩效工资,40%单位可视具体情况按比例匀块。作为院委会成员和

业务骨干奖励,慈善资金等发放使用,短收部分按100%比例核减绩

效工资总差。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确定了不同的

系数,实行分类考核,按月考核发放。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

绩优酬,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并拉开分配差距;并采取奖励先进,惩戒后进的方法,对考核不合

的基层医疗机构扣发的补助经费,奖励给考核得分位列全区前三名

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连续3次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区前三名

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提拔重用上应优

先考虑。对得分位列全区后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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