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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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府发【2012】21号)文件,以及巴中市发改委《关于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巴发改【2012】455号)文件,甲方为乙方处置医疗废物,为有偿服务,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种类

乙方所产生所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等医疗废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免费提供医疗废物专用收集周转箱,实行编码管理。

2、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负责乙方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移交、运送、贮存、处置和填埋,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交接工作,按程序备案或上报。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回收医疗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等严重后果,承担

一切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混装,按照有关规定分类袋装。

2、乙方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消毒、袋装、标识,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并严格按要求盛装于周转箱内,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交接工作,按程序备案或上报。

3、乙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如实提供病床数(含加床)和病床使用率,并按月按时向甲方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据实结算,不得拖欠。

四、处置费用收取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按如下标准甲方向乙方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缴纳金额以合同为准)。

1、设有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每床每日2元标准。

即:单价2元/床.天;病床总数____ (按医院实际每月实有住院病床数为准);当月乙方向甲方缴纳上月医疗废物处置费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实际缴纳处置费用总额以医院最终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的床位数(含加床)据实结算。

2、无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经营面积收取。

共有面积m2,收费标准按元/天执行,足额收取足额缴纳,乙方每月应向甲方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人民币元(大写¥元)。

3病理性医疗废物由乙方委托甲方收集、运输、处理,处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代收处置费每年人民币元(大写¥元)。

五、处置费交纳方式

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在每月5日前结清上月的处置费,逾期者按每月超一日交滞纳金1.5%,超月末未缴费,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银行转账方式: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移交、运送、贮存、处置和填埋,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乙方若不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标识、贮存、移交、装运、登记,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巴中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3、乙方若不按规定如实提供病床使用率和病床数,瞒报、漏报,甲方有权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约责任。

4、乙方若不能按时向甲方缴纳处置费,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否则,每超出1天按未缴总金额的1. 5%交滞纳金。并且甲方有权拒绝继续收集,同时上报卫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5、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年缴纳处置费20%的违约金。

6、其他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由巴中市城投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代收,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3、甲乙双方如出现异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解决。

5、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按市发改委批复文件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送卫生、环保部门备案各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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