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辽宁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

辽宁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

辽宁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2.07.22•【字号】•【施行日期】1982.07.22•【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辽宁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1982年7月13日辽宁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对象第三章保护管理第四章合理利用第五章组织领导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发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持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令规定,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资源。

要全面贯彻“加强资源保护,积极繁殖饲养,合理猎取利用”的方针,认真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

第二章保护对象第三条我省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划分为三类:一类为珍贵稀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二类为珍贵稀有和对发展农、林、牧各业生产突出有益的野生动物;三类为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对农、林、牧各业生产有益,需要加强保护的野生动物(见《辽宁省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第四条对各类保护动物的卵、巢、穴、洞及其赖以生存、繁殖的栖息环境,也要认真加以保护。

第三章保护管理第五条以下野生动物主要栖息繁殖区域为我省重点禁猎区:东部的龙岗、钢山、花脖山、和尚帽子、锅头峪、摩天岭;西部的黑山、平顶山、骆驼山、大青沟、大青山、青松岭;南部的桂云花山、帽盔山;以及桓仁、大伙房、水丰、回龙山等大型水库和部分中型水库。

上述地区实行常年或定期禁猎。

城镇、工矿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风景区和公园内,一律禁止狩猎。

第六条候鸟的主要繁殖地、迁徙路线上的主要停歇地,特别是对保护候鸟有重要价值的岛屿、沼泽、滩涂等,要划为候鸟自然保护区或禁猎区。

有条件的地方,应植树种草、设置巢箱,改善候鸟栖息环境。

在每年春四、五月间,秋九、十月间候鸟通过季节,对候鸟严加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划定与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划定与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划定与管理野生动物是自然界中的宝贵资源,它们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维持人类生存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就是其中之一。

野生动物保护法不仅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还明确了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划定与管理。

一、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划定1. 地理信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划定应考虑地理位置、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等因素。

保护区通常位于生物多样性较高的地区,例如山地、湿地、森林等。

此外,还应考虑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要求,为其提供充足的食物、栖息和繁殖条件。

2. 生态功能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划定还需要考虑生态保护的功能。

保护区应该能够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为野生动物提供适宜的栖息环境。

同时,保护区还应具备对野生动物进行监测、研究和教育的功能,以增加人们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认识。

3. 社会因素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划定也需要考虑社会因素。

特别是在人类活动频繁的地区,需要平衡保护区的划定与人类生产生活的需求。

在保护区划定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当地民众的意见,确保保护区设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野生动物保护区的管理1. 制定规章制度野生动物保护区的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权益和义务。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对野生动物的活动、采食和繁殖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还应加强对保护区边界的监控,防止非法猎捕和非法采伐行为的发生。

2. 加强执法力度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动物保护区的管理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管理机构应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猎捕、盗猎和濒危物种交易等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者,应依法进行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3. 开展科学研究野生动物保护区的管理还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监测和调查。

通过对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分布范围、栖息地状况等方面的研究,可以为保护区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调整保护措施。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度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度
发、利用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 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这一方针首先强调的是 资源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积极繁殖驯养,以合理 的方式加以开发利用。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 度
二 野生动物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1野生动物的管理体制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省、 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 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洲、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 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 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一 野生植物保护法 二 野生植物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 度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法规
n 1950年《稀有生物保护办法》 n 1962年《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
指示》 n 1983年《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 n 1987年《关于坚决制止乱捕滥猎和倒卖、走私珍贵
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 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 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2.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问题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野生动物资源 属于国家所有。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 度
3.开发利用野生动物的方针 依《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对开
在自然状态下生存的各种植物,包括藻类、菌类、 地衣、苔藓、蕨类和种子等植物。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 度
一 野生植物保护的概念
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 性,维护生态平衡。国务院于1996年制定了《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在中国境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活 动者必须遵守该条例的规定。

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措施研究

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措施研究

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措施研究一、引言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各国都建立了一些自然保护区来保护和管理野生动植物,以及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本文将对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措施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必要性1、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野生动植物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野生动植物的丰富多样性不仅能够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还可以为人类提供重要的生态服务,包括水文循环、土壤保护、气候调节等。

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在保护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

野生动植物是人类的重要资源,它们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药材、原材料等。

野生动植物还承担着许多重要的生态功能,如控制害虫、净化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

保护野生动植物也是为了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林业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领域,林木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天然的生存环境,同时也是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

林业活动也会对野生动植物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森林砍伐、土地开垦、种植大面积经济作物等,都会导致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减少、食物减少、逃生通道减少等问题,对野生动植物的生存造成威胁。

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是保护区管理的基础,包括保护区的划定、管理范围、保护对象、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管理责任等内容。

要建立健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权责,统一管理标准,建立科学的管理流程,推动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

2、加强资源调查和监测资源调查和监测是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基础工作,只有了解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分布、数量、状况等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措施。

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源调查和监测体系,定期对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监测和评估。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6年8月31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国家和省地方重点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其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条例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省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市(行署,下同)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森林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森林工业系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系统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森林工业系统内企业已实行政企分开,野生动物行政管理交给市县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其他有关部门可按省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系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环保、医药、公路、铁路、水运、航空、邮政、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动植物检疫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做好有关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第五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从事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园饲养管理制度

野生动物园饲养管理制度

野生动物园饲养管理制度在野生动物园中,为了确保野生动物的安全和福祉,制定了一套严格的饲养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野生动物园的饲养行为,保护动物的权益,同时为游客提供安全、有趣的观赏体验。

一、动物健康管理1. 动物饲养环境:野生动物园应提供适宜的饲养环境,包括合适的栖息地、温度、湿度等条件。

饲养环境应经过定期检查,确保符合动物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2. 饲养计划:野生动物园应根据动物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饲养计划,包括适宜的饮食、运动和繁殖安排。

饲养计划应遵循科学、健康、平衡的原则。

3. 动物营养:野生动物园应提供均衡和适宜的饮食,确保动物获得足够的营养。

饲养员应定期调整饲料类型和数量,以适应动物的生长和发育需求。

4. 动物医疗保健:野生动物园应设立专业的兽医团队,负责动物的医疗保健工作。

兽医团队应定期检查动物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采取预防措施,如免疫接种和驱虫,以防止疾病传播。

5. 动物繁殖管理:野生动物园应设立合适的繁殖计划,以保护濒危物种和维持动物种群的多样性。

繁殖计划应考虑动物的遗传、行为和健康因素,确保繁殖的成功和幼崽的健康成长。

二、动物行为和福利管理1. 人工交流:饲养员应与动物建立信任和紧密的联系。

通过正面的人工交流方式,如训练、游戏和奖励,提高动物的社会能力和适应能力。

2. 活动与刺激:野生动物园应提供丰富多样的刺激和活动,使动物能够表达其天性和行为。

例如,提供设施和设备,使动物能够攀爬、游泳和搜索食物等。

3. 社交和群体行为:对于群居动物,野生动物园应当提供适宜的社交环境,使其能够进行自然的社会行为。

应避免孤独的情况发生,保证动物的心理福利。

4. 自然模拟:野生动物园应尽可能模拟动物的自然栖息地和生活方式。

例如,提供丛林、草原或河流等适合动物生活的区域,并保证动物可以在其中自由活动。

5. 观察和监测:饲养员应定期观察和监测动物的行为和生理指标,以评估其福祉状况。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来改善。

野生动物园管理制度模板(2021)

野生动物园管理制度模板(2021)

XX市野生动物园管理制度正文目录XX野生动物园管理制度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 (2)第三章动物园的管理 (4)第四章动物的保护 (4)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5)XX野生动物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野生动物园管理,充分发挥动物园的作用,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提高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野生动物园。

从事XX野生(以下简称动物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动物保护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动物园管理机构负责动物园的日常管理及动物保护工作。

第四条鼓励动物园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移地保护工作。

第二章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第六条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动物园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

第七条动物园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环境优美、适于动物栖息、生长和展出、保证安全、方便游人的原则,遵照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动物园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设计资质,并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接业务。

动物保护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动物保护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动物保护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一、动物权益保护1. 所有动物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不得任意虐待、伤害或杀害动物。

2. 动物有权享有生存的权利,不得因为没有经济价值而被随意抛弃或废弃。

3. 动物有权享有适当的营养、水源、住所和医疗保健,所有人均有责任确保动物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关爱。

4. 禁止所有形式的虐待、残忍对待、虐待或伤害动物的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5. 动物实验只有在符合伦理要求、获得适当许可和监督下进行,绝不得以动物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谋取经济利益。

二、动物保护管理1. 所有饲养动物的人必须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确保动物得到适当的饲养和照顾。

2. 动物养殖场、动物园、马戏团、实验室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3. 禁止私自捕杀、养殖、销售濒危野生动植物,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4. 动物园、马戏团等单位不得虐待、残忍对待动物,应当提供适宜的生活条件和医疗保健。

5. 动物交易应当合法合规,不得涉及盗猎、非法走私等违法行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三、动物救助和救护1. 对于受伤、生病或遭受虐待的动物,任何人都有义务帮助其获取必要的救助和救治。

2.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急救设施,方便照顾受伤动物,并及时联系动物救护机构。

3. 动物救护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设施,为受伤、生病或遭受虐待的动物提供救助和庇护。

4. 对于无主动物,应当采取措施寻找其失主或提供永久的收养和托养安置。

四、动物教育和宣传1. 动物保护教育应当融入学校课程和社会活动中,培养人们对动物的爱心和责任感。

2. 定期开展动物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动物权益的认识和尊重。

3. 制定动物保护知识普及手册,推广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和支持。

总结:动物保护规章制度不仅是一种法律规范,更是一种道德责任和社会意识的体现。

保护动物的权益、照顾动物的生存和福祉,不仅是对动物世界的善待,更是对人类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为动物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保护,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目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本制度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国家和陕西省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水生(不含渔政主管部门管理范围)野生动物;所称的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制成品及其衍生物。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项目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四、责任
1、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传达上级相关文件。

2、处理本项目部内发生违规事件,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3、在班前会中作好每天的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和措施。

4、发生问题后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五、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各种防护林区、经济林区等野生动物集中的栖息地、繁殖地为禁猎区,禁止猎捕野生动物。

2、禁止在禁猎区毁巢、取卵、射猎,排放污水、废气,制造噪音以及实施其他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情况,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及时报告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
(1)发现受伤、病残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误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2)未按规定收存、拣失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3)未按规定收存死亡的野生动物尸体、脱落或散落的角、骨、毛、皮等。

4、无批准证明禁止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及产品的。

5、尽量减少人员活动、施工噪音、灯光等对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动物的生活环境有所影响。

6、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或提示牌,警示或提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出没要自觉加以保护,并严禁伤害与猎杀保护区内的任何野生动物。

7、临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施工区段,应设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注意保护”等告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依法保护自然资源。

8、森林公园路段挖方边坡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小爆破或无爆破施工。

9、禁止追赶或惊吓野生动物,充分关心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
员伤残、猎杀野生动物,对违章者追究法律责任;
10、在动物产羔、孵卵、交配季节,尽可能减少人为的惊扰,如机械轰鸣声、爆破声等;
11、污水、霉变食物、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按防止污染及卫生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对动物造成伤害;不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建造临时工程和设置取土场。

12、各类机械开挖作业,做到放一段线挖一段路,绝不允许超放超挖,确保线内土石块向两边翻滚的措施,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13、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项目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
14、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影响野生动物生存。

15、施工材料堆场、弃土(石)场应设置在保护区以外,以减少对保护区的林地占用,以及污染、易燃、易爆材料对保护区林地、树木的损伤和破坏,将公路建设对保护区动植物的生境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六、奖励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和单位,项目部将给予一定奖励。

(1)发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有功的;
(2)在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提供重要线索的;
(3)及时救助受伤、病残野生动物的。

2、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和单位,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1)为未经批准任意捕杀野生动物的;
(2)未经批准非法买卖、寄售野生动物的;
(3)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其它
1、本办法将配合其它相关制度一起执行,以便更好的进行野生动物保护。

2、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