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
❖ 储某(男,42岁)与某日将事先准备的三角刀和麻 袋放入一旅行包中,乘上一辆长途汽车伺机进行抢 劫。汽车开到中途有几位乘客上车,储某怀疑这几 个人中有警察,抢劫意念开始动摇。当汽车又开出 不远时,储某见路边有一个加油站,急忙叫司机停 车,说自己到目的地了。下车后储某到一厕所中将 三角刀和麻袋扔掉,恰遇执勤民警巡逻至此。民警 见储某形迹可疑,进行盘问,储某如实交待自己的 罪行。
这里的犯罪结果专指物质性的、可以测量的、有形的结果。
2.行为犯 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
这种犯罪行为要有一个实行过程,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 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3.危险犯
以法定的危险状态的具备作为既遂标 志。
4.举动犯 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即构成既遂。
一是原本为预备性质的犯罪构成。二是教唆煽动性犯罪。
❖ 2、情节犯。主要是我国刑法中规定只有达到“情 节严重”、“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的情况。如虐 待罪,必须是情节恶劣才可能构成。
❖ 3、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结果加重犯是指发 生了构成结果以外的加重结果,刑法规定加重刑罚 的犯罪。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加重犯罪是指 特定情节的出现可以加重行为人的处罚的犯罪,如 入户抢劫。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既遂形态
第三节 犯罪预备形态 第四节 犯罪未遂形态 第五节 犯罪中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 过程或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 下来的不同犯罪状态。 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 。 前者指犯罪的既遂形态;后者指犯罪预 备形态、未遂形态、中止形态。
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既遂和未遂之分,但是存在犯罪预备和犯 罪中止。
案例1
❖ 被告人王某,系上海杏花楼企业公司的 服务员。王某,潜入公司存放月饼预约 券(一种可以直接到柜台兑换月饼的凭 证)的库房,盗窃3000张面值68元的月 饼券,在王某将月饼券销赃之前,被抓 获。
❖ 请问王某是犯罪既遂还是未遂?
分析
❖ 在本案中,公诉机关以抢劫罪(预备)对储 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抢劫罪(预备)判 处储某有期徒刑6个月,储某的辩护人以储某 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 院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为,储某的行为是犯罪的预备行为,没 有实行行为,既然处于预备阶段,便不存在 中止形态的问题,而只能成立预备形态。
❖ 问: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的过程、 阶段如何区分?本案储某的行为是处于什么 阶段的何种犯罪停止形态?
分析
❖ 储某是出于自愿而放弃本可实施下去的犯罪 行为,其犯罪属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形态。
二、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
(一)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 (二)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
(三)直接故意犯罪并非都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
举动犯 、情节犯、结果加重犯和情节 注意 加重犯不存在完整的未完成形态 。
案例2
❖ 李某在其老乡家中,乘夫妇不在家中,将其 刚出生的婴儿盗走,欲带回原籍出卖。在逃 跑途中,被寻找婴儿的夫妇发现,李某遂将 婴儿扔弃后逃走。
分析
❖ 以出卖为目的的偷盗婴儿是我国刑法规定的 拐卖儿童罪论处的一种特殊情形,该罪是行 为犯,行为人只要主观上具有出卖目的,客 观上偷盗婴儿的行为实施完毕即可构成犯罪 既遂。
突发性的直接故意犯罪一般不存在犯罪的预备阶段, 而直接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因而一般不存在犯罪预 备和预备阶段中止。
相关衔接
❖ 1、举动犯。也成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 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 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如煽动分 裂国家罪、侮辱罪、诽谤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
第二节 犯罪既遂形态
一、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关于犯罪既遂的概念 ,根据通说是指行为人 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 要件。 确认犯罪是否既遂,应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 否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要件 为标准。
二、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
1.结果犯 以法定的结果的发生作为既遂标志
案例3
故意犯罪的阶段
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因主客观内容的不同而划 分的段落。它一般分为犯罪的预备阶段和犯罪的实 行阶段。
故意犯罪过程: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过程、 故意犯罪阶段的关系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只能发生在犯罪

过程和阶段上


故意犯罪的形态是在犯罪过程和阶段上停止下来的 不同结局,属于一种“静态”的概念。犯罪的过程 和阶段是故意犯罪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进程和划分 的段落,属于相继运动发展的概念。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在故意犯罪发展过程 中,在犯罪的某个阶段,由于犯罪主客观原因 的变化和作用,而使犯罪停止下来不再发展变 化的不同状态和结局。 ❖ 具体来说: ❖ 1、从犯罪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之时起,至着手 犯罪实行行为前的整个犯罪预备阶段,可能出 现犯罪预备和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这两种犯罪 停止形态。 ❖ 2、从犯罪着手实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终了前,可 能出现犯罪未遂和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两种类 型。 ❖ 3、犯罪实行阶段终了即犯罪完成,出现犯罪的 既遂形态。
❖ 月饼券具有直接兑换功能,所以认为是财物 的一种,本案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案例1
❖ 王某于夜里持刀拦路抢劫,拦住下夜班 的工人刘某并抢去了刘某的手表,刘某 后寻机夺下王某的刀子并逼迫王某交回 了手表。
❖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刘某是一 种什么行为?
分析
❖ 本案中行为人王某应当构成犯罪既遂,刘某 属于自救行为。
(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
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形态的共 同特征是:它们都是故意犯罪过程中停止的不同结 局,是不再向前发展的相对静止的犯罪状态;它们 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不存在相互转 化的问题。
故意犯罪的过程和阶段与各种停止形态之间的关系
故意犯罪过程
故意犯罪的过程,是指故意犯罪从发生到完成 所要经过的前后连续的各个环节的总和,是故意犯 罪运动、发展和变化的连续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 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