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安全播出规章制
网络安全制度

网络安全制度
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为保护网络安全、预防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
网络安全制度是组织机构或个人在网络空间中合法行为的准则,旨在防范网络攻击、数据泄露、恶意软件等网络安全威胁,并确保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网络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与义务,确定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职责和权限,明确网络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2.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信息安全政策、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等,明确网络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方法。
3. 安全技术制度: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反病毒系统等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4. 安全监控制度:建立网络安全监控机制,包括安全事件监测、安全事件响应和应急处置等,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5. 安全培训制度: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和用户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网络安全问题。
6. 安全审计制度:定期对网络安全制度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网络安全隐患和风险,并及时进行改进措施。
7. 法律法规遵循制度:明确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要求,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网络安全制度,可以提高组织机构或个人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防范和管理能力,减少网络安全风险,保护网络系统和用户的利益。
广电网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电网络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以及与公司合作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七条承包商、临时工等外来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广播电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广播电视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维护广播电视系统的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广播电视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广播电视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 各部门、岗位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三、安全保卫工作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对进入广播电视系统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如涉密岗位、关键岗位等,确保其安全。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定期对广播电视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重点保护,防止设备设施被破坏或被盗。
(3)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3. 消防安全管理(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 治安保卫管理(1)加强治安巡逻,确保单位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2)对重要区域、设施进行重点保护,防止盗窃、破坏等治安事件发生。
(3)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单位治安稳定。
四、安全保卫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明确安全保卫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提高安全保卫人员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定期开展安全保卫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安全保卫工作合力。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安全播出专项实施方案

安全播出专项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行业在信息传播、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凸显,如频繁的播出事故、违规内容传播等问题,给社会公众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因此,制定一套安全播出专项实施方案,对于保障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内容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管理体系,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稳定、有序播出。
2. 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全面预防、及时处置。
三、主要内容。
1. 安全播出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安全播出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协作机制。
(2)建立安全播出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播出程序、播出设备维护、播出内容审核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3)加强安全播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播出设备维护保养。
(1)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台账,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2)制定播出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设备故障,能够迅速处理并恢复正常播出。
3. 播出内容审核管理。
(1)建立内容审核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节目内容,杜绝违规、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的播出。
(2)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和违规广告的播出。
4. 应急预案和演练。
(1)建立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网络攻击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
(2)定期组织安全播出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
5. 安全播出监测。
(1)建立安全播出监测系统,对播出信号、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建立安全播出监测报告制度,每月对播出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安全播出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
2. 建立安全播出管理体系,明确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
3. 加强播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4. 健全内容审核管理制度,杜绝违规内容的播出。
网络规章制度禁止发布信息

网络规章制度禁止发布信息为了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制定以下网络规章制度,禁止发布以下信息: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1.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信息;2.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信息;3.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信息;4.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信息;5. 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的信息;6. 发布传播色情、暴力、恐怖内容的信息;7. 发布煽动民族仇恨、宗教极端、涉及三俗等违反社会道德的信息。
二、损害他人权益的信息1. 发布侵犯他人隐私的信息;2. 发布诽谤、侮辱、谩骂他人的信息;3. 发布威胁、恐吓、谋害他人的信息;4. 发布违反人身权、财产权、肖像权等法定权益的信息。
三、破坏网络秩序的行为1. 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网络传播秩序;2. 利用网络进行非法牟利;3. 利用网络传播诈骗信息、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4. 违反网络道德规范,传播不良信息,煽动群体事件。
四、违反平台管理规定的行为1. 发布违反平台规定的广告信息;2. 利用网络传播病毒、恶意软件,威胁网络安全;3. 在未经许可情况下发布商业信息,扰乱平台正常运营秩序;4. 在网络中发布政治敏感信息、违反社会准则的言论。
五、其他违法行为1.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2. 违反网络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3. 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处理方式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信息,平台将立即删除;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向有关部门报案处理;2. 对于频繁发布违法信息的用户,将进行封号、禁用等处理措施;3. 对于其他影响网站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平台拥有处罚的权利。
七、附则1. 网络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该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用户;2. 平台有权随时调整、修改网络规章制度,用户应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3. 用户在使用网络平台时,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平台发布违法信息。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思考

对于播出节目,需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和了解,及时 发现和处理干扰源。同时,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沟 通协调,共同解决问题。
案例三:某电视台网络安全事件应对
事件描述
某电视台的网站和信息系统遭受了黑客攻击,导致网站无法访问和数据泄露。该电视台迅 速采取措施,封锁了黑客的攻击渠道,并进行了数据恢复和系统修复。
预案制定
根据应对措施,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安全播出事件的及时处 理。
06
安全播出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电视台直播安全事故分析
事故描述
某电视台在直播过程中,突然出现信号中断的情况,导致观众无法 正常收看节目。事后调查发现,事故是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
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事故是由于主备发射机之间的信号切换器出现故障,导 致信号无法正常切换。
安全播出管理体系的运行机制
预防机制
通过定期检查、巡查等方式, 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
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应急机制
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小组 ,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有效的处 理,确保安全播出工作的稳定运行 。
反馈机制
对安全播出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 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推 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03
安全播出技术保障
安全播出技术保障的重要性
确保节目质量和观众体验
安全播出技术保障是确保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和观众体验的关键环 节。
防范安全风险
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可以防范各种安全风险,如信号干扰、设备故障 等,确保节目能够顺利、稳定地传输。
维护媒体形象
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可以维护媒体的公众形象,增强媒体的公信力和 影响力。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媒体的基本职责,也是其稳定运行和发 展的基础。
有线电视管理规则方案(3篇)

有线电视管理规则方案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有线电视的管理。
传达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确保有线电视节目的平安播出和传输,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维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市境内所有的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和有线电视分配网。
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有线电视的管理工作。
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市城乡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负责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网络整合、网络开发。
第四条有线电视播出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节目设置范围传输节目。
不得擅自变卦播出频道、节目套数、技术参数和终止广播节目。
确需变卦或者终止的应当提前___日向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第五条有线电视节目应当依照节目预告播放。
第六条有线电视播出机构播放广告的内容、时间比例应当符合《___广告法》和国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规定。
每套节目播放广告的总量不得逾越其每天播出时间的___%。
18点至22点之间,不得逾越该时间段节目总量的___%。
第七条凡是市内施工并装置有线电视网络的施工单位。
必需持省级(含)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线广播电视系统设计(装置)许可证》并到市网络公司备案。
由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___验收,工程竣工后。
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城市住宅小区有线电视工程的设计、施工、装置、应当与小区建设同步进行。
第八条市境内收看市有线电视信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到网络公司料理收视手续。
第九条敷设有线电视线路进行线路维修时。
第十条在城镇建设中。
应当向市网络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市网络公司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___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逾期未接到答复的可向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投诉。
所需要费用由申请者承当。
移动、撤除有线电视设施应当由市网络公司___进行。
经有关部门批准迁建的迁建人应当及时通知网络公司___移动或撤除有线电视线路。
敷设有线电视线路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一条供电单位需要停电检___路。
广播电视62号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〇一四年十月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开展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信息记录、调查和报告、通报和整改、汇总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地方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监测监管部门在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播出质量进行监测,并具体负责安全播出相关事件事故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调查分析、督促整改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处置、上报、记录、分析和整改等工作,并配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监测监管部门开展事件事故调查。
第一章事件、事故定义及分级分类第六条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的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一。
第八条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一)破坏侵扰事件:包括干扰插播、攻击破坏等事件。
干扰插播事件是指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在制作、播出、传输、覆盖和接入过程中,被干扰、侵扰、阻断或插入非法内容的突发事件(含未遂事件);攻击破坏事件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遭受聚众围攻、围堵,或广播电视设施被蓄意破坏、偷盗、野蛮施工等影响广播电视正常播出和运行的突发事件。
(二)信息安全事件是指因人为原因对广播电视播出相关的信息系统或网站造成危害,或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包括有害程序、网络攻击、信息破坏、信息内容安全、设备设施故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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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安全播出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及市、县分公司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加强机房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依据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制订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及市、县分公司为保障安全播出开展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应急处置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应当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方针。
第四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实施干扰广播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行为。
第五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建立奖惩制度,对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播出事故的,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章机房管理制度第六条机房基本制度一、机房门窗要严密,室内要防尘和清洁,保持空气新鲜。
二、机房的温度一般保持在20±5°C,相对湿度一般保持在30—75%,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按照该设备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三、有人值守的机房需24小时值班,无人值守机房安排定期巡检,机房工作人员统一着装。
四、机房要有良好的防静电措施,安装防静电地板、佩戴防静电手镯等。
五、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酒,禁止携带任何食品。
六、机房应配有专门存放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和资料文件的设施。
七、机房配电需符合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八、机房内照明应满足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要求。
九、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各种灭火器材应定位放置,定期检查更换,做到人人会用。
第七条机房出入制度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二、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室内工作鞋或鞋套,机房用鞋不得穿出室外。
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在填写登记表,接受相应检查后,由专人陪同进入机房。
四、携带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等物品进出机房时,须经机房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同意,按要求登记。
五、机房的值班人员负责登记的监督工作。
六、进入机房的设备外包装必须于当日拆除,当日无法拆除的,须由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并确定拆除日期,以保证机房内设施的安全。
七、机房门禁管理系统应由专人管理,统一调配。
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并要妥善保管。
八、门禁系统只有授权管理员才有权操作。
九、调离机房时,需办理退卡手续。
十、进入机房人员须遵守机房其他管理规定。
第八条机房施工制度一、进入机房的施工需有专人陪同。
二、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并接受机房值班人员检查。
三、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非指定工作区域。
四、施工人员不得在机房内随意躺卧。
五、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房设施,不得擅自使用机房设备用电及机房内专用电话。
六、施工人员在施工前须布置适当防护设施,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当日清理。
七、在机房内未经机房主管批准,不得实施带有刺激气味的工作,如喷漆,打胶等。
八、施工人员需遵守机房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章机房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第九条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监督和管理,上岗前12小时禁止饮酒,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换班次。
如需短时离岗,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同时必须由其他值班员临时代岗,代岗人员在代岗期间应负值班员全部责任。
二、值班人员要维护正常值班秩序,值班时思想要集中,精力要充沛,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值班期间不得随意进入日常办公区。
机房门不得反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需要进入机房者,经领导批准,并做好进出登记。
三、值班人员要保持机房工作场所整洁,机房内严禁吸烟,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室内工作鞋或鞋套,机房用鞋不得穿出室外。
与机房无关的物品严禁带入机房,相关配件、应急跳线、水杯等应放置在固定位置。
四、值班人员要进行考核和培训,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跟班学习,经考核合格,领导批准才能正式值班,否则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和独立操作;离开值班岗位半年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一周的跟班并经领导同意后,才能正式值班。
五、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日常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
六、有人值守机房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
当有两人以上值班时,应指定其中一人负责。
无人值守机房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
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维护规定,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做与原规定性能无关的操作,不得运行外来没有经过检查的软件,不得任意关闭、倒换设备,不得任意关闭告警信息,不得任意变更路由;不得人为阻断正常开通的业务,防止人为障碍发生。
不得隐瞒和谎报故障,涉及改变系统或电路运行状态的操作,须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设备,如确需操作设备,需经值班员同意,由值班员进行或在值班员的安排协助下进行,并做好操作记录。
八、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监听,按规定间隔时间巡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机房环境,若发现异常告警、异味和异声要及时发现,准确处理,并如实记录。
九、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处理值班时发生的各种事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拖延处理障碍时间,同时按照流程及时上报,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十、值班人员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相应的检修、维护、抢修等各类故障的处理工作。
十一、值班人员要确保与各级机房的正常公务联络,机房的值班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十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机房的一切相关事务负责。
第十条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须按时执行,接班人不得迟到,交班人不得早退。
接班人未到岗的情况下,交班人不得离岗,并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由部门领导做好交接班安排后方可下班。
二、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半小时应打扫机房卫生,整理工具、仪表,做好交接班准备。
三、交接班时责任明确。
遵守“交清楚再接”的原则,在交班人将交班内容讲解清楚之后,接班人须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未确认内容由交班人负责,已确认内容由接班人负责,交接双方均未发现的问题双方均承担责任。
四、交接期间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一切值班事宜,交班期间如果发生障碍或事故,不得进行交班,接班人要协同处理,至障碍修复或处理告一段落后再进行交班。
五、交接班时手续要清楚,保证交接班内容准确详实。
交接班主要内容如下:1、交接班记录、故障记录、每日作业计划。
2、上级指示、通知及有关单位联系事项。
3、检查告警系统及供电负荷变化情况。
4、工具、仪表、图纸、资料、钥匙是否齐全定位。
5、设备和机房的清洁情况。
6、尚未处理完毕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制度第十一条技术安全制度一、一般规定1、有线电视机房及设备所在场所均为防火重地。
严禁存放、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明火,严禁吸烟,并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报警装置。
2、加强用电管理,有线电视机房及设备所在场所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
不得使用电炉及除空调以外的电取暖设备。
3、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作业、卫生急救的培训和考核,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
4、各类值班、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和检修流程。
高空或带电作业时应由专人监护。
5、经常进行安全自查自纠。
定期对设备、工具和仪器仪表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6、对违反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和维护流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对保证安全优质播出、设备和网络安全,及时发现重大故障隐患和挽救重大事故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视其贡献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8、技术安全制度中的规定均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二、机房安全措施1、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所有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和维修方法。
2、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和技术用房的消防设施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人员急救的基本知识。
3、机房和技术用房及周围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易挥发物品,必须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尽量减少携带量,并在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使用,剩余物品应及时送回专用存放地点。
4、在机房或技术用房及周围使用喷灯和进行气焊、电焊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后,按GY 61-1988《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机械维修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5、经常检查并保持消防和安全设施的良好状态。
在使用机房和技术用房内的消防和安全器材、设备之后,应立即补充并放回原处,不得挪作它用。
6、机房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房应从总配电盘(箱、柜)引入独立的供电回路;2)机房工艺用电与照明用电、动力用电应分路使用,并确保不间断供电(可采用双路供电,并配置足够容量的不间断电源);3)机房设备供电电压波动超过+5%~-10%范围时,应增设电源稳压装置。
7、设备运行和检测期间,不得中断机房或技术用房的照明,其它时间也应经当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中断,并在指定时间前恢复。
机房或技术用房需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8、前端机房的防雷、接地和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和雷电侵入波的措施。
2)接收天线的竖杆(架)上应装设避雷针。
避雷针的高度应能满足对天线设施的保护。
当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时,避雷针与天线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3m。
3)独立避雷针和接收天线的竖杆均应有可靠的接地。
当建筑物已有防雷接地系统时,避雷针和天线竖杆的接地应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共地连接。
当建筑物无专门的防雷接地系统可利用时,应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从接闪器至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宜采用两根,从不同的方位以最短距离沿建筑物引下,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沿天线竖杆(架)引下的同轴电缆应采用双屏蔽电缆或采用穿金属管敷设。
双屏蔽电缆的外层或金属管应与竖杆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5)设置在天线附近的天线放大器,当采用单独的电源线馈电时,电源线应单独穿金属管敷设,严禁架空明敷。
6)进入前端的天线馈线应加装避雷保护器。
三、光缆传输干线安全措施1、在架设和维护架空线路、进行电气操作和电力设备附近作业时,应遵守GY 63-1988《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进行起重等作业时应遵守GY 61-1988《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机械维修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光缆维护作业时应符合下列施工规定:1) 光缆敷设前,应使用光时域反射计或光源、光功率计检查光纤有无断点,衰耗值是否符合要求;2) 光缆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道及其它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