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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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电力公司
2009年12月
目录
前言 (1)
1 适用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3)
4 一般技术原则 (5)
4.1电压等级及供电距离 (5)
4.2供电可靠性 (6)
4.3中性点接地方式 (8)
4.4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9)
4.5短路水平 (10)
4.6电压偏差 (11)
4.7环境影响 (11)
5 配电网规划原则 (12)
6 中压配电网 (17)
6.1一般技术原则 (17)
6.2防雷与接地 (18)
6.3配电网结构 (19)
6.4架空配电线路 (21)
6.5电缆配电线路 (26)
6.629 ........................................................................... 架空配电设施6.7开关站、配电室、户外环网单元、箱式变电站...................
63
7 低压配电网 (70)
7.1一般技术原则 (70)
7.2低压架空线路 (71)
7.3低压电缆线路 (72)
7.4低压配电设备 (73)
7.5低压配电网接地运行方式 (76)
8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网自动化 (76)
8.1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76)
8.2配电网自动化 (77)
9 用户接入 (93)
9.1用户接入容量范围和供电电压..............................................
93
9.2用户供电方式 (93)
9.3双电源或多电源用户 (93)
9.4重要用户 (94)
9.5特殊用户 (94)
95 ............................................................................ 高层建筑用户9.6.
前言
为把江苏电力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规范江苏省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并结合目前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
本导则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无锡供电公司、淮安供电公司、苏州供电公司、常州供电公司、镇江供电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陈少波、赵靖、张策、刘振江、何寅、吕培强
本导则由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江苏省城市和农村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行所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各市、县供电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但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标准电压GB 156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2325
GB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 12326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GB 17625.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5543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 599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836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DL/T 814
变电站运行导则DL/T 969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118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0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
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2/T1088
20kV配电系统技术规范DB32/T1362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GDW156 Q/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GDW212 /Q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GDW370 /Q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中低压配电网
(1)中压配电网:本导则所称的中压配电网为10千伏、20千伏电网。
(2)低压配电网:本导则所称的低压配电网为220/380伏电网。
(3)中低压配电网(下文简称配电网)由相关电压等级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各类电源站室(包括变电站、开关站、配电室、环网单元、箱式变电站、柱上配电变压器等)组成。
3.2 市中心区
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3.3 市区
指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一般指直辖市和地级市以“区”建制命名的地区。其中,直辖市和地级市的远郊区(即由县改区的)仅包括区政府所在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
3.4 城镇
指县(包括县级市)的城区及工业、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直辖市(由县改区)的工业、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
3.5 农村
指城市行政区内除市中心区、市区和城镇以外的其他地区。
3.6 中压开关站(以下简称开关站)
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
3.7 配电室
户内设有中压进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仅带低压负荷的配电场所及附设有配电变压器的开关站统称为配电室。
3.8环网单元
也称环网柜,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环网单元和户外环网单元;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户外环网单元安装于箱体中时亦称开闭器。
3.9 电缆分接箱
指用于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入和分配电能作用的电力设备,亦称分支箱。
3.10 箱式变电站
简称箱变,是指中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保护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
3.11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
配电自动化系统是应用现代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配电网实时信息、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