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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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木集团公司的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 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法规,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依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措施。

第三条集团公司法人代表是企业治安保卫责任人,分管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是集团治安保卫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木办法在企业的贯彻和实施。保卫处是本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部门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在编的全体职工。

第二章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第五条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督促落实内部治安保卫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对职工经常性地进行法制、保密工作和防火、防

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地、积极地同一切

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制订、落实“四防”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具体措施。

5、协助公安机关或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积极协助侦破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

6、维护企业内部公共场所治安秩序。

7、加强对本企业内部各种临时人员的治安管理。

8、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帮教教育。

9、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

10、办理公安机关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事项。

第三章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六条值班制度

1、各部门必须对自管辖办公、仓库、营业场所及生产车间安排值班。节日或其

他情况应加强值班力度,各部门在安排后向集团公司上报值班名单和时间,以便备

查。

2、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要勤巡查,对要害部位要随时巡查。值班人员有

权询问、检查进出单位的人与物;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必要时

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意外,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3、物品出门,一律凭提货单或出门单,若发现物、单不符,值班人员有权予以扣留。

4、招待所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旅馆业的治安条例及招待所的具体规定进行登记与保管,发现有危害治安和可疑的人与事,要及时向集团领导反映和报警。

5、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时刻提高警惕。

第七条现金、票据、物资、产品、重要设备和仪器等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企业对现金、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银行规定的限额签付支票和收付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规定,因经营活动保留的一定现金库存,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保险箱开启后,要立即打乱密码;如发现保险箱有疑点,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严禁在办公室抽屉里存放现金。

3、超过库存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存取现金,均应安排保卫人员押送。

4、支票领取要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财会部门要做好登记、注销工作; 发生遗失应及时挂失,报公司财会、保卫部门备案。

5、空白支票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超过使用时间应及时送还财会部门。支票卬鉴实行分人专管,财会专用章应存放保险箱内。

6、物资、产品、商品要存放在指定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

7、重要设备和仪器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

第八条危险品管理制度

1、汽油、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农药、化学试剂中剧毒品等物品,均列为危险品。

2、车队人员对汽车要实行出、收车例行检查。注意关闭电路、油箱开关,严禁在加、放汽油时使用明火、吸烟、使用手机等。

3、农药应妥善保管,不得与副食品等混杂贮藏,并做好农药使用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

4、化学试剂中剧毒品的采购,需经集团保卫部门批准,按国家有关剧毒品管理办法申报批准后,在保卫部门的陪同下方可实施采购、转运、验收、入柜。

5、化学试剂中剧毒品专柜必须双人双柜保管。保管使用记录随柜保管。

6、化学试剂中剧毒品使用需经所在部门办公室批准,并在其监督下称量使用、记录,使用人、监督人应在记录上签名;使用后,由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使用过剧毒晶的容器应在监督下由使用人进行妥善处理。剧毒品的管理要不定期地接受集团保卫部门的检查。

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使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保养。

2、严禁在危险品仓库区域吸烟、明火作业。

3、严禁在库房外堆放物品或搭设棚架,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严禁在非火警时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5、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同时组织自救。

第十条暂住人员管理制度

1、进入本单位工作的暂住人员应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等到本单位保卫处登记,领取临时工作证,凭证进入单位。

2、在单位住宿的人员应按照本单位指定的房屋、床位住宿,不得随意更换。

3、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必须按规定时间返还单位,否则门卫有权不予进入。

4、严禁家属、亲戚、朋友、小孩来单位住宿。严禁酗酒、赌博、乱拿单位公物等违法行为。

5、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各种大功率家电,如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注意用电安全,严防火灾。

6、维护坏境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经常打扫房间和周围场地, 保持清洁卫生。

7、个人物品、现金必须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本单位概不负责。

8>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发生矛盾纠纷时,应报保卫处,在保卫处的调解下处理,严禁拉帮结派、吵闹生事斗殴。

9、凡在本单位的各种暂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否则按章处罚。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部门安全检查可分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1、H常性检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在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为消防器材、安全生产环节的制度完善;用电用火管理、现金和重要票据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地(房屋)、库存原料(物晶)的安全;出(承)租单位的暂住人员及其消防安全工作等。

2、专业性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锅炉、电梯、汽车、锅炉工、电工、驾驶员)的安全操作情况和操作证件进行检查,及时年检。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开展的检查。春夏季节应加强对抗台防汛的预案及有重点的检查;秋冬季节应加强对防火工作的检查。

4、节假日检查: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由领导带班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并落实值班的汇报制度、巡查制度及节日的重点部位检查调整工作。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开工、停工、检修中的检查,及竣工试运转时的检查;基建项冃、在建工程的开工、施工、竣工的检查。

(二)对于集团保卫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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