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应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立即组织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贯彻《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规范标准,联系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对被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工程应当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整改并书面反馈。施工现场存在两家以上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指定一家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以书面形式给予其管理其它施工单位的权限和制约手段。并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按时足额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时拨付给工程施工单位,拨付凭证复印件留存现场备查。

三、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完善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安全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严格实施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建档备查,企业每月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应整理汇总后,分别报送工程受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四、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落实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工程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在现场带班或管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带班的负责人要立足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施工班组长加强岗位安全作业管理,要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做好交接和带班记录。

五、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其项目部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管理,科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制定措施确保方案真正得到落实。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严格遵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企业总工程师和项目总监应当参与专项方案实施后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过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派专人在现场管理和旁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