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员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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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柳塔煤矿瓦斯检查员作业规范

一、接受任务:按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当班工作任务,根据当班工作任务确定行车路线和作业方式。

二、领取仪器:瓦斯检查员必须随身携带光学瓦检仪、探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瓦斯检查手册(记录笔)。

三、检查仪器完好:

1、光学瓦检仪:

1)部件齐全完好:探杖、胶管、背带、目镜盖、主调螺旋盖、皮套、吸气球和水分吸收管齐全完好;

2)电路系统畅通:分别按下光源开关和微读数开关,由目镜和微读数观测窗内进行观察,以灯泡亮、松手即灭为好;

3)光路系统清晰:按下光源电钮,由目镜观察,并旋转目镜筒,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否则进行调整或更换仪器;

4)气路畅通不漏气:检查仪器的气密性,用手捏扁吸气球,另一手堵住吸气球的进气孔,气球不胀起,表明仪器气密,否则进行分段检查。

5)药品颗粒均匀不变色:对水分和二氧化碳吸收管内的药品进行检查,要求药品装满、颗粒均匀,一般约2~5mm左右。水分吸收管内装硅胶时正常为深蓝色,失效为粉红色。如内装氯化钙时正常为纯白色,失效后成浆糊状,后变成固体。二氧化碳吸收管内装钠石灰,正常为粉红色,失效后变为粉白色。

2、便携式报警仪:电压无欠压,调校有效期未超过10天;仪器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各调节旋钮灵敏,电源开关灵活,显示正常。

四、检查前准备

1、对光学瓦检仪进行调零:在进风大巷、石门等作业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对瓦检仪进行换气。换气时,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手压气球5~6次,然后转动微调手轮,将仪器微读数盘回到零位(每次测定完毕后微调均需回零),再转动粗调手轮,将干涉条纹中某条黑线(最清晰地黑线)与分划板零位相重合,对零后上好仪器护盖(直到升井交回仪器前再不许打开,也就是说粗调只需调1次零)。

2、对所检查地点的环境进行安全评估:瓦检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氧气浓度不低于18%,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的地点进行检查,确保自身安全。

五、检查瓦斯

1、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1)矿井总回风巷和盘区回风巷:在全部风流汇合后且在测风站内测定,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距煤壁线10米以外回风流中测定,测三次取其最大值。

3)采煤工作面风流:煤壁线以内(包括工作面及上隅角)均属于工作面风流,检查时架前、架间、架后及上隅角每个点均应测定,测三次取其最大值。

4)掘进工作面风流:风筒出口至掘进头段风流为掘进工作面风流。测三次取其最大值。

5)掘进工作面回风流:风筒出口向外的回风风流为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测三次取其最大值。

6)井下所有未形成通风系统的深度大于6m的硐室以及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一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测三次取其最大值。

7)防火密闭。测三次取其最大值。

8)尾留巷道及临时停风地点。测三次取其最大值。

2、检查内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等气体浓度。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3、检查频次:

1)采掘工作面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2)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3)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尾留巷道,每班不少于一次。

4)防火密闭内外气体浓度、温度及压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5)其他地点由总工程师确定检查频次。

4、检查操作要求:

1)检查瓦斯:一手将连接瓦斯入口的胶管用探杖伸向测点(距巷道顶板200mm以下处)手压气球5~6次,待气体进入气室然后收回探杖,打开目镜护盖,观察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移动的位置,同时调整微调手轮,使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移到靠近整数位置上,再观察微调刻度盘上指示的读数,然后将分划板上指示的整数与微调盘上指示的小数相加即为该点的瓦斯浓度。

2)检查二氧化碳:在距测定点距巷道底板200mm以上处,首先测出该点的

瓦斯浓度,然后拔开二氧化碳吸收剂管,将仪器吸气孔伸向同一地点,同测瓦斯方法一样测出二氧化碳和瓦斯混合混合气体的浓度数值(即混合气体浓度值),减去已测出的同一地点瓦斯浓度,再乘以0.955所得的数即为该点的二氧化碳浓度。

3)每次检查完毕后,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填写原始记录手册、牌板及瓦斯检查手册。做到牌板、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班报“三对口”,并且字迹工整、清晰,无虚填假签,坚决杜绝空班、漏检、假检。

4)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5、检查注意事项:

1)拆除密闭、打板闭时瓦斯检查:

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并确认密闭前的瓦斯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氧气浓度不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后,方可监督作业。

在密闭拆除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对作业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仪悬挂在作业地点,发现问题立即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瓦斯及一氧化碳检查:瓦检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氧气浓度不低于18%、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的地点,将瓦斯检查探杖伸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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