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井公司野外施工队生产许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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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队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钻井队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地热凿井工程施工队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福建121地质大队前言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而只有在每项作业中,按照标准、制度和规程操作,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政策、规定,使我局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安全操作有规程可依,我们组织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编写了《钻井队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A、井队长岗位职责1、按照钻井工程合同及设计,组织井队员工保证安全、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对钻井队的生产、技术、HSE管理和经济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上级的政策、制度和标准,确保队伍建设规范化和钻井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井队工作,提交生产情况报表。

重大问题及事故应及时请示汇报。

施工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有临时处置权。

10、协同党、工、团负责人搞好井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健全井队民主管理、抓好班组文明建设和班组之间团结互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1、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和单井成本核算,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C、副队长岗位职责1、协助井队长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制度和规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当好井队长的助手,协助井队长共同完成生产任务。

1、协助单位领导贯彻上级、甲方以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以及措施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落实。

2、组织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或于特殊作业前组织对现场设备、设施以及环境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并上报有关部门。

3、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组织对新上岗职工进行分队级和岗位级的安全教育;对外来参观、检查人员介绍安全注意事项;采取授课、观看录像、现场示范,应急演习等方法,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组织对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进行培训教育。

4、落实HSE信息交流制度。

钻井井控管理规定

钻井井控管理规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钻井井控管理制度 (3)第三章钻井井控管理要求 (16)第四章录井井控管理要求 (26)第五章测井井控管理要求 (27)第六章附则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强化油气井钻井全过程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泄露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测井、录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井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各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安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井控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井控”是指油气井钻井全过程的油气井控制与管理,包括钻前施工、钻井工程设计、钻井施工、测井、录井、中途测试、完井作业等各生产环节。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的井。

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原石油勘探局石油天然气钻井、测井、录井等施工作业的井控管理。

第二章钻井井控管理制度第六条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勘探局、专业化公司、专业化公司项目部及基层队伍均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勘探局成立钻井(测井、录井)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勘探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钻井工程处、安全环保处、技术监督处、勘探管理部、开发管理部、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规划计划处、财务资产处、人力资源处、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各钻井公司、地球物理测井公司、地质录井处、钻井管具工程处、固井工程处等部门领导组成。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GZ/XM 005-2015施行日期:2015-06-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2015〕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防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等不良后果的发生,按照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企业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承包商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检维修作业、工程施工,同时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特殊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挖掘、高处、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作业。

突发事件应急情况下发生的作业项目不纳入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国内专业分公司、海外分(子)公司、国内直属项目部组织的各类生产、施工中非常规作业和特殊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作业许可的执行提供咨询和支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国内专业分公司、海外分(子)公司、国内直属项目部负责项目现场作业许可的管理和实施,并提供相关资源保障。

第七条各项目部(厂)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作业许可实施细则并遵照执行,报上级单位备案。

第三章作业许可范围第八条下列工作均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一)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修计划或无程序指导的维修工作);(二)临时性的、缺乏安全程序的作业;(三)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作业;(四)交叉作业;(五)夜间作业;(六)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七)动火作业;(八)高处作业;(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临时用电作业;(十一)挖掘作业;(十二)放射作业;(十三)管线打开作业;(十四)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十五)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十六)其他作业。

测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测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测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测井是一项涉及到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重要工作,其安全生产操作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测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测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草稿,共12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井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测井作业流程,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测井工作中的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保护,包括测井过程中的仪器操作、控制参数设定、设备维护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测井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安全意识培养。

第四条: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应该对测井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督导机制。

第二章测井设备安全操作规范第五条:所有测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获得合法证书,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

第六条: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设备操作,不得随意调整设备参数。

第八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设备故障识别和排除的基本能力,在设备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章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范第九条:测井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仪器检查和参考资料研究,了解测井地层情况、需要等。

第十条:测井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现场标识指引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测井作业人员必须确保设备和环境安全,定期清理工作场所和现场标识。

第十二条:测井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中的防范措施,如防雷击、防电梯、防台风等。

第四章测井事故的处理与报告第十三条:一旦发生测井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必须及时进行,相关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留存相关证据。

第十五条:事故后,必须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第十六条:所有从事测井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定期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钻井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三篇)

钻井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三篇)

钻井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具体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来制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规定:1. 环境影响评价:在进行钻井生产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

2. 废水处理:钻井现场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排放水质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

3. 废气排放控制:钻井现场产生的废气必须经过适当的处理和控制,以确保不对周围的空气质量造成污染。

4. 噪音控制:钻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需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特别是在靠近居民区或敏感环境的情况下。

5. 土壤保护:钻井现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土壤的污染和侵蚀,并在作业结束后进行土壤修复和恢复。

6. 生态保护:钻井现场周围的生态环境必须受到保护,不能破坏或破坏周围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

7. 废弃物管理:钻井现场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经过妥善处理和处置,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8. 预防措施:钻井现场必须设立相应的环保设施和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和污染事件。

9. 监测和报告:钻井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和环境情况。

10. 处罚和补救: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应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并要求相关单位采取补救措施。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钻井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结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钻井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钻井生产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钻井生产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钻井生产现场环境保护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源头治理,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钻井生产现场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素养。

第二章钻井生产现场环境监测与评估第五条钻井生产现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

安全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安全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施工、维修、检修等作业活动。

第三条安全作业许可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制。

二、安全作业许可的定义及适用范围第四条安全作业许可是指在进行特定作业前,由作业单位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获得进行该作业的资格。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以下作业活动:(一)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三)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如管道、储罐、井室等)进行的作业。

(四)爆破作业:使用爆破器材进行的作业。

(五)临时用电作业:非正式用电线路、设备进行的作业。

(六)其他需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的作业。

三、安全作业许可的分级与审批第六条安全作业许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一级安全作业许可:涉及较大风险、可能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作业。

(二)二级安全作业许可:涉及一般风险、可能对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作业。

(三)三级安全作业许可:涉及较小风险、可能对设备、环境造成损害的作业。

第七条安全作业许可的审批程序:(一)作业单位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安全作业许可申请表》。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作业,予以批准,发放《安全作业许可证》。

(三)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不予批准,并告知理由。

第八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一)一级安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30天。

(二)二级安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15天。

(三)三级安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天。

四、安全作业许可的实施与监管第九条作业单位在获得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应按照以下要求实施作业:(一)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

钻井队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地热凿井工程施工队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XX121地质大队前言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而只有在每项作业中,按照标准、制度和规程操作,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政策、规定,使我局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安全操作有规程可依,我们组织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编写了《钻井队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钻井队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钻井队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组织、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装操作规程、设备使用操作规程、钻井作业操作规程、配合作业操作规程等内容。

要求各井队组织职工学习,宣贯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此提高我局安全操作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A、井队长岗位职责1、按照钻井工程合同及设计,组织井队员工保证安全、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对钻井队的生产、技术、HSE管理和经济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上级的政策、制度和标准,确保队伍建设规X化和钻井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3、负责监督、检查全队员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考评,做到奖惩严明。

4、负责组织制定单井《钻井作业计划书》和《钻井作业指导书》,并负责组织实施。

5、掌握工程进度,经常检查分析工程报表,检查督促各班(组)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搞好人员调配和作业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召开井队队务会议、生产会议,对井队的各项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7、负责井队员工的HSE、技术、质量的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质量意识。

8、负责钻井队各种许可证、证书和其它相关文件保存。

9、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井队工作,提交生产情况报表。

重大问题及事故应及时请示汇报。

施工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有临时处置权。

10、协同党、工、团负责人搞好井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健全井队XX 管理、抓好班组文明建设和班组之间团结互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施工)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目录1 目的 (2)2 适用范围 (3)3 定义 (3)4 职责 (3)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3)4.2 工程管理部 (3)4.3 PMT (3)4.4 监理单位 (3)4.5 承包商 (3)5 管理内容与要求 (4)5.1 总体要求 (4)5.2 管理要求 (5)5.3 记录 (6)6 参考文件 (6)7 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7)8 附录 (7)1 目的为规范作业许可管理,控制危险作业风险,明确作业许可的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所属区域。

3定义无4职责4.1 健康安全环保部1.负责制定与修订作业许可管理办法;2.负责对射线作业许可备案和公示,爆破作业许可的备案;3.根据本办法要求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落实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爆破作业许可和临时用电许可证(A)的审批。

4.3 PMT负责所属区域内作业许可的监督、协调和管理以及射线作业、爆破作业许可的审查。

4.4 监理单位1.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并确认HSE措施落实情况;2.负责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本办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4.5 承包商应严格执行本办法,负责按程序申请和审批作业许可证以及落实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5.1 总体要求5.1.1在xx所有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挖掘作业、射线作业、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起重作业、载人吊篮作业、夜间作业、格栅板作业、爆破作业、潜水作业、临时占用消防道路作业以及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高风险的其它特殊作业等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5.1.2一般情况下,在下列场合作业需要事先申请作业许可证:1.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焊、火焰切割、使用喷灯、磨削和其它明火作业等。

2.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进入各种炉、釜、仓、罐、塔、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坑、池、涵洞、裙座等进出口受限的,以及存在有毒有害介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深度超过1.2m的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场所。

中石化 油田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油田分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制度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规定制度编号/制度文号石化股份油〔2011〕39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所属业务类别油气勘探与开发/油气勘探开发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者企业制定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法律事务部信息系统管理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解释权归属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签发日期2011年1月25日废止说明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石化股份油〔2005〕444号)同时废止。

生效日期2011年1月25日制定目的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管理,保证勘探开发工程质量、提高勘探开发效益。

制定依据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适用范围各油田分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约束对象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监督涉及的相关制度/ 业务类别/ 所属层级/1 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总体要求1.1 各油田分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油田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以下简称工程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2 所有纳入股份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范围的工程项目必须实施工程监督管理。

1.3 纳入股份公司工程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包括: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开展的物探、录井、钻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等项目。

1.4 各油田企业应坚持“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保证工程监督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以利于工程作业市场的公正、公平和健康发展。

2 分工与职责2.1 股份公司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以下简称油田事业部)负责。

其职责:2.1.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企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制定股份公司工程监督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钻井管理规定

钻井管理规定钻井管理规定为了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保证石油勘探开发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一系列的钻井管理规定,要求所有参与钻井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人员管理1. 钻井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合法的上岗证书,并定期进行进修培训。

2. 所有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3. 禁止在作业时喝酒、饮食和吸烟,严禁酒后上岗。

二、设备管理1. 钻井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出现故障时,需立即报修,并在维修完成后进行试验和确认。

2. 钻井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3. 在作业现场需要安装适当的围栏和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作业管理1. 在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

2. 钻井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工艺进行,必要时进行事前试验,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3. 作业人员必须在合适的位置上岗,严禁在设备旁逗留或随意靠近作业区域。

4. 严格遵守钻井作业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作业。

四、事故应急管理1.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

2. 发生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自救,并及时报警。

3.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救援,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五、安全检查和考核1.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人员状况良好,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 不定期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3. 在钻井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考核,评估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钻井管理规定的实施,将能够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规范钻井作业过程,提高作业安全和效率。

同时,也能够为钻井作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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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测井公司野外施工队生产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野外施工队是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基本单元,其作业能力的强弱、服务水平的高低、管理水平的好坏及安全生产的状态,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质量、对外形象和竞争能力。因此,在人员、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对施工队进行规范化配备,使之符合标准化施工的要求,才能确保作业安全、施工质量和职工身心健康。只有经过严格考核并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队,才能承担施工作业的任务。对于不具备条件的施工队,将不予安排施工任务,直至条件具备并考核合格。

第二章 野外施工队配备标准 第二条 野外施工队定员及人员基本要求 (一) 野外施工队劳动定员标准 1.裸眼井测井队:定员10人。其中队长1人,操作工程师或助理操作工程师2人,汽车驾驶员3人,测井工4人(其中1人为护源工或护炮工)。 2.生产井测井队:定员9人。其中队长1人,操作工程师或助理操作工程师2人,汽车驾驶员3人,测井工3人(其中1人为护源工)。 3.射孔队:定员8人。其中队长1人,操作工程师或助理操作工程师2人,汽车驾驶员2人,射孔取心工3人(其中1人为护炮工)。 4.海洋队:定员7人。其中队长1人,操作工程师或助理操作工程师2人,测井工4人(其中1人为护源工或护炮工)。 (二)野外施工队人员基本要求 - 2 -

1.队长: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达到同等水平,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满足岗位工作说明书的要求。 2.操作工程师: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达到同等水平,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满足岗位工作说明书的要求。 3.助理操作工程师: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满足岗位工作说明书的要求。 4.汽车驾驶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实际驾龄,满足岗位工作说明书的要求。 5.测井工、射孔取心工: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满足岗位工作说明书的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施工人员应满足规定的职业培训要求,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2.为了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年满55周岁的职工,原则上不再从事野外施工队的工作。 3.野外施工队伍实有人员达不到定员标准70%的,不得进行野外施工作业(外部市场或海洋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定员可适当放宽)。 4.上级部门颁布新的定员标准的,按上级部门新的定员标准执行。 第三条 设备配备及管理 (一)裸眼井测井队 1.地面仪器:SL-3000型测井系统、SL-6000型测井系统或进口测井系统,工作性能稳定,无故障。 2.动力设备:3500m或7000m液压绞车一台,工程车一台,运源车一台,性能良好,无故障。 3.下井仪器:①配备齐全的裸眼测井仪器;SL-6000系统必须配备遥测短节(SL6514),用伽马能谱代替自然伽马,岩性 - 3 -

密度代替补偿密度。②配备固井质量评价测井仪器。③具备特殊测井仪器项目施工能力。 4.辅助设备:液压发电机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一台。 5.计量器具及工具:数字万用表、500型万用表、兆欧表,成套车辆维修工具。 6.满足公司《测井辅助设备操作指南》提出的要求。 (二)生产井测井队 1.地面仪器:SL-3000型测井系统或其它引进设备,性能稳定,无故障。 2.动力设备:3500m以上液压绞车一台,工程车一台,性能良好,无故障。 3.下井仪器:①配备齐全的生产井测井仪器。②配备固井质量评价测井仪器。 4.辅助设备:备用发电机一台。 5.计量器具及工具:数字万用表、500型万用表、兆欧表,成套车辆维修工具。 6.满足公司《测井辅助设备操作指南》提出的要求。 (三)射孔队 1.地面仪器:SL-3000型射孔系统或VCT2000型射孔系统,性能稳定,无故障。 2.动力设备:3500m以上机械或液压绞车一台,工程车一台,性能良好,无故障。 3.下井仪器:配备自然伽马和磁定位用于油管输送射孔时校深。 4.辅助设备:备用发电机一台。 5.计量器具及工具:数字万用表、500型万用表、兆欧表,成套车辆维修工具。 6.满足公司《测井辅助设备操作指南》提出的要求。 - 4 -

(四)设备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操作规程配备齐全。 2.设备运行记录准确,能反映设备的真实运行状况。 3.设备操作员能熟练进行设备检查及润滑作业。 4.认真执行设备周检制度,设备维护及保养到位,无重大故障隐患,运行状况良好。 5.设备操作员按照公司《设备操作证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并按时复审。 6.设备操作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设备管理基本知识。 7.队长、操作员应熟练掌握《野外施工队设备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并认真执行。小队设备管理到位,无事故隐患。 第四条 液压绞车安全操作 (一)为保证公司液压绞车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重大工程事故的发生,液压绞车设备操作员要认真依照《液压绞车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二)严格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化液压绞车保养管理的通知》规定,对液压绞车系统进行检查及保养,保证绞车液压系统的性能稳定。 (三)液压系统压力设定操作严格遵照以下程序: 1.压力控制的设定在下井测试前进行,根据电缆上的负重大小而预先设置。 2.液压系统压力由安装在操作台上的调压阀(也称张力调节阀)来调节,从而控制电缆张力大小,左旋拉力减小,右旋拉力增大。 3.根据作业过程中提升负荷的大小,适当调节系统压力,能够使电缆处于上提即可。调节时,首先使绞车低速上提,左旋(逆时针)松开调压阀直至滚筒停止转动,然后向右(顺时针) - 5 -

旋转调压阀,直至滚筒开始向上旋转后继续旋转约1/4转,能够使缆绳处于上提即可。系统压力不得超过25Mpa。 4.当井下仪器遇卡时,系统会自动卸荷,此时可旋转调压阀,缓慢增加系统压力,使电缆张力增大。 5.无论使用哪种规格电缆,调定的系统张力的大小,都不得超过该规格电缆的安全允许拉力。同时应注意,调定系统张力应缓慢进行,以免冲击损坏系统元件。 6.液压系统每工作500小时,抽样检查油质,发现粘度、含水明显提高时,要彻底更换。更换时应清洗液压油箱。 7.初次工作250小时,以后每工作1000小时或负压表指示超过-10Hg时,应更换液压油滤清器。 8.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系统油温,不得超过65℃。 9.系统更换液压油时,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季节,加入不同牌号的液压油。推荐夏季作业采用N46或N68抗磨液压油,冬季采用N32号低凝抗磨液压油。对于作业地区经常变换的,建议采用美孚15M或13M液压油。加油时必须使用过滤精度小于10UM的加油过滤装置。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队应配齐并熟悉、掌握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并在实际生产作业中严格落实,避免出现违章现象和违章行为。施工队应配齐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小队管理制度汇编》; (二)《HSE运行控制程序》; (三)《HSE作业指导书》; (四)《HSE风险评价与预防书册》; (五)《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6 -

(六)公司1号文件和公司HSE委员会1号文件,以及公司需要发放到基层小队的公司安全文件;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车库、车辆、工房防火制度》; (九)其他基层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施工队应配齐以下安全标准(按测井、射孔、取心、生产井测井选择): (一)SY/T 5726-2004 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二)GB 8922-88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放射性防护标准; (三)Q/SHSLJ 1996-2002 浅海爆炸物品安全施工规定; (四)Q/SHSLJ 0997-2002 陆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安全施工规定; (五)Q/SHSLJ 0998-2002 浅海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安全施工规定; (六)Q/SHSLJ 0999-2002 组合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七)SY 5436-1998 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安全规定。 第七条 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和资质 (一)新上岗人员(新入厂员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和大中专毕业生等)应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四)岗位人员应具备HSE培训资质。 (五)放射性测井作业人员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 7 -

(六)海洋、滩海陆岸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作业证件。 (七)从事射孔取心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爆破工作人员证》。 (八)含硫化氢井测井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九)操作人员应持有设备操作证。 (十)队长、现场施工人员应持有《井控操作证》。 第八条 施工队应有以下记录和资料: (一)班组HSE管理记录(每周开展HSE活动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 (三)HSE作业计划书; (四)测井公司变更申请与审批表; (五)安全设备、设施、仪器检验记录; (六)使用放射源、爆炸物品的许可证明; (七)车辆行驶的相关证件; (八)驾驶员驾驶车辆的相关证件。

第四章 施工队操作规程配备 第九条 通用基础规程 (一)SY 6044-2004 海上石油作业人员应急撤离条件 (二)SY/T 5361-1995 测井电缆穿心打捞操作规程 (三)SY/T 5633-1999 石油测井图件格式 (四)SY/T 5634-1999 石油测井电缆的使用与维护 (五)SY/T 6139-2005 石油测井专业词汇 (六)SY/T 6251-1996 石油测井电缆深度记号标定规范 (七)SY/T 6502-2000 浅海石油作业人员逃生和救生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八)SY/T 6548-2003 油矿承荷电缆、电缆连接器使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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