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00374号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及实务操作讲解

本建设项目具有一次性投入的特点。
•
从动态角度看,基本建设资金运动一般经历资金进入、
资金使用和资金冲转三个阶段,不发生资金的循环和周转,
也不会产生资金的增值。因此,相对于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
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本建设会计具有存续期间的有限性、 资金运动的非循环性等特点。其账务体系中必须增加结束阶 段的会计处理,使建设资金“进得来,出得去”。
1竣工财务决算
1.4制度沿革 水利财务上的第一个规程
1竣工财务决算
• 1.5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特点 • 一、综合性 • 二、全局性 • 三、系统性 • 四、长期性 • 五、复杂性 • 六、重要性
1竣工财务决算
• 1. 6 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 一、正确核实新增资产价值 • 二、考核概预算、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等执行情况 • 三、分析投资效果 • 四、总结建设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 五、积累技术经济资料
三、水利部基建财务制度体系
2.2.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 四、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要求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狻工
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 • 1、中央级项目 • (1)小型项目。属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 报财政部或由财政
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报主管部门审批。 • (2)大中型项目。中央级大中型项目,报财政部审批。 • 财政部决算审批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 。 • 2、地方级项目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 • 3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
• 6上级部门出台的核算方面的规定(如投劳)。
2.2.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 三、水利部基建财务制度体系
工程项目资金管理_长乐市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长乐市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节约资金,控制成本,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基[2002]3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由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专户管理资金及政府信用保证的各类融资资金中安排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城市维护支出等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资金。
第三条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集中管理原则。
专项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专款专用原则。
专项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注重效益原则。
专项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专项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拨付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工程建设资金的预算、核算、决算监督和效益分析工作;加强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对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
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或指定授权一名领导负责资金审批。
建设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专项建设资金管理,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专项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三)做好建设期间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财务人员应当由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四)对基建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移交等管理工作。
陕西省公路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西安佳信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省公路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陕交发〔2004〕276号二〇〇四年九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决算”)是全面反映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及其建设成果的文件,是确定公路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办理公路交付使用财产手续的依据。
为规范本省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全面反映投资者权益,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交通部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交财发〔2000〕20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基本建设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本省交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国、省道,独立桥梁、隧道、路网改造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规定编制竣工决算。
农村公路(含由各市人民政府统贷统还的国债转贷资金安排的农村公路)、交通房建、港航工程等其它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对于建设周期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在某一项工程完工后,无论该单项工程是否需要提前交付使用,均不单独编制该单项工程的竣工决算,待全部建设项目完工后,再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第四条公路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竣工决算在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技术、计划、财务、物资、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编制。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督、质监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公路建设单位做好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
在竣工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第五条公路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财经法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地编制竣工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第六条竣工决算原则上在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2002]394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2002]394](https://img.taocdn.com/s3/m/1fcf182be2bd960590c6772c.png)
财政部文件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我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到建设单位。
附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1附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
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2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有关会计问题处理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有关会计问题处理专题一、基本建设项目概述(一)基本建设项目的内容及特点:1.基本建设内容:基本建设的内容涉及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行业及部门,其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和机电设备的安装两个方面;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的购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用于生产或服务于生产办公和生活的一切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各种设备的购置及为保证使用单位第一个使用周期需要而购置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器具;装饰装修工程是指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建筑物必须达到一定设计风格和建筑标准而对已完建筑物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1)基本建设与更新改造的划分(2)基本建设与大修理的划分(3)基本建设与生产费用的划分(4)基本建设与行政费、其他事业费的划分等2.基本建设的特点:(1)消耗大、周期长基本建设是一种消耗大、周期长的经济活动,在建设周期内只投入不产出或只有少量基本建设副产品产生;(2)综合性基本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多学科的经济技术活动;建设单位要介入整个建设过程。
项目设计方案的确定,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设备选型、工程进度控制,直到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都直接承担责任(3)固定性建设项目基本是固定在一个地点上,建成后一般不再移动,项目的固定性直接影响着生产力的布局;(4)单一性项目的生产过程是单一的一次性生产过程;组织工作的复杂性。
多数工程是露天作业,受季节影响,需要更好地规划和组织建设;此外,施工具有流动性。
由于基本建设产品的固定性,使得生产基本建设产品的施工企业经常流动。
(二)基本建设程序:(1)提出项目建议书→(2)进行可行性研究→(3)编制设计文件→(4)编制年度投资计划→(5)开工报告、组织施工→(6)竣工验收、交付使用1.提出项目建议书。
进行项目建设必须根据国民经济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等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前对建设项目的设想,是从宏观上衡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初步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能性。
财建【2003】724号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我部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来函来电要求对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解释。
经验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在建项目执行新旧基建财务制度如何衔接。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特点,凡在2002年10月后开工的在建项目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2002年10月前开工的在建项目可继续执行原基建财务制度,直至项目竣工。
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其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能否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目前,对基建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试点,只批准在个别行业进行,具体基本建设项目,按并轨要求一时还难以做到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仍可比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关于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
基本建设项目使用的财政性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内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1、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4、财政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5、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四、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可否统一核算。
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帐户核算和管理。
五、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能否统一划分标准。
目前,单从项目所属行业和性质难以划分清楚并作出明确规定。
同类项目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可以分别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
因此,只能在项目完工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主管部门意见判断确定。
财政部财建

财政部财建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我部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来函来电要求对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解释。
经验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在建项目执行新旧基建财务制度如何衔接。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特点,凡在2002年10月后开工的在建项目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2002年10月前开工的在建项目可继续执行原基建财务制度,直至项目竣工。
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其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能否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目前,对基建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试点,只批准在个别行业进行,具体基本建设项目,按并轨要求一时还难以做到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仍可比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关于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
基本建设项目使用的财政性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内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1、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4、财政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5、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四、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可否统一核算。
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帐户核算和管理。
五、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能否统一划分标准。
目前,单从项目所属行业和性质难以划分清楚并作出明确规定。
同类项目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可以分别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
财建(2002)394文建设单位管理费收费标准

财建[2002]394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2008-09-23 10:18:30)标签: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经营性项目杂谈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我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到建设单位。
附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月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
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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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00374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00374号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00374号 --探讨财政部对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解释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蓬勃发展,财政部于20xx年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
然而,这一规定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惑。
为了消除这些疑虑并确保更加有效的财务管理,财政部特发布此通知,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二、背景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财政部规范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其包含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统计、审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遗漏或不完善的地方给项目中的各方带来了困惑,为了落实好这一规定,财政部有必要进一步解释和明确相关问题。
三、关于规定解释的主要内容
1. 针对基本建设资金的分类与管理问题: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关于基本建设资金的分类与管理并不明确。
针对这一问题,财政部明确解释:
- 基础设施项目开支类支出资金:包括土地征用拆迁费、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担保费、项目内部初步设计和项目勘察等;
-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类支出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长期资金;
-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维护类支出资金:投入到项目运营和维护的日常经费。
2.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限制: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容易引发一些使用范围的模糊问题。
财政部在此解释中明确规定:
-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仅限于项目本身的建设和运营维护,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不得用于贷款发放或投资理财等;
- 对于资金使用范围模糊的情况,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备并咨询,以确保合规使用。
3.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督与审计问题: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并没有详细说明,这给项目的财务管理带来了困扰。
为此,财政部在此解释中明确规定:
- 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督由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财务合规;
- 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审计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追究责任。
四、结语
财政部对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的问题进行解释的通知,旨在明确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消除执行中的困惑与疑惑,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与合规性。
财政部提醒各级财政、审计和基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这一解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推动基建事业的良性发展。
在财政部的努力下,相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执行问题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基建事业将迎来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
五、参考文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0xx年)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00374号 (20xx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