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6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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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结合项目部施工现场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管理结构

1、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项目经理、管生产的副经理、

主管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电技术员、电工、机修工,统一领导在辖区内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3、各施工大组在各自的工作现场认真自检自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每月项目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主要以顶板管理、防触电事故管理、通风防尘管理、危险源点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反“三违”。

2、电工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巡回检查。

3、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全面安全巡回督促检查。

4、机电技术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三、安全检查程序

1、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包括安全检查的范围、内容、顶板管理、通

风防尘、爆破物品的管理、用电线路的管理、特种设备的管理、危险源点的管理及人、物的不安全因素的管理。

2、对查出的隐患定人、定时、限期整改治理,并对已整改治理的隐

患进行验收签名。

3、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帽、水鞋、安全带、口罩使用情况

的检查。

4、对施工现场“三违”情况的督促检查。

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情况及时认真填报,逐级上报。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每一次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到时进行召开。

2、全体员工到时必须积极参加,项目部对到会人数、到会率进行

清点考核。

3、对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员工进行考核罚款。

4、安全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学习国家、公司、矿业公司的安全

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5、项目经理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传达上级的有关政策,每月一

次的安全工作总结。

6、管生产的副经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会议上主要讲各工作

面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做到安排工作的同时安排安全。

7、管技术的主要负责人做到技术先行,对每个分项工程考虑施工

前的安全技术并对新开工工程进行全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8、安全员讲各工作面存在的人、物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的指导,

对上月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人员违

章情况进行通报,宣传国家、公司、矿业公司的各项政策。9、每月一次管理人员、值班长、班组长召开安全工作总结评比,

并对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奖励。

三、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内容: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的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炸药库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违章现象。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

3、在节日前、后应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遵章守纪检查。

4、专职安全员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5、电工每天必须进入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及一切电器线路全面检

查。

6、施工班组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应坚持“三检查制”即班前检查、

班中检查、班后检查。班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是当班安全检查的责任人。

7、对要害部位(区域)危险区要加强管理和检查并制定防范措施,

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

8、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进行定人,定期、限

期整改。

9、安全检查后,由检查组制定检查报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

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同时明确整改后的复检责任人,签名记录。

10、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在复产前必须做好复产安

全大检查工作。

四、交接班制度

1、加强施工班组凝聚力及班组建设做到交班清、接班严、严把交接

班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展,明确各班组交接班职责、

3、施工班组每班在班后必须安全检查,查明施工现场的各部位安全问

题,必须认真交班,做到交班清楚。

4、各班组上班前必须认真听取上一班的交班情况,对上一班遗留的

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到期交接班严。

5、在上班前必须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交待各部位安全注

意事项,方可正常开展工作。

五、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

1、在施工前每班必须召开安全生产班前会。

2、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班(组)长在安排工作前必须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安排

工作的同时安排好安且工作。

4、对每一个部位必须向当班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5、组员在班前会必须认真听取并对各部位存在的安全隐必须在班

前会上提出及时进行整改。

6、安全工作必须做到联保互保,确保安全生产。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工伤事故均应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2、发生工伤(亡)事故后,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开展救援工作;不得迟报、谎报或瞒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

程序逐级上报公司。

3、发生伤工事故后,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

轻伤、重伤事故由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多人事故

(一次轻伤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死亡1—2人或一次重

伤3人以上或一次轻伤7人以上)由公司会同当地安全生产监

督局、工会、公安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4、事故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

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

5、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现场调查、事故分析、明确事故原因。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造成事故的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

(2)不及时整改隐患,不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费用及擅自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的事故。

(3)各种经济责任制中,没有安全卫生内容和安全管理措施内容而发生伤亡事故及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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