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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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系统企业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审计署颁发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精神,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收支审计必须以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制度、审计法规,以及在贯彻国家统一制定的财经法规、制度的前提下,本企业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三条本企业系统有独立核算的部门和单位均属财务收支审计法范围。包括本企业各直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各级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职权,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企业所属的直属单位尚未建立审计机构的,由本企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及其反映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利润,以及被审计财务事项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资产审计

第五条流动资产审计

(一)货币资金审计。

1、库存现金审计。

(1)审查库存现金的实有数,账实是否相符,有无溢缺;出纳人员有无挪用;有无白条抵库;有无超出银行核定的限额。

(2)审查收入的现金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或贪污情况。

(3)审查支付的现金是否真实,有无假收据、假发票或用或发票的副联报销、贪污情况。(4)审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数据是否一致,有无瞒收、虚报等情况;现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记录是否正确、合规。

(5)审查现金的收付业务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2、银行存款审计。

(1)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总账是否相等;审查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是否及时处理。

(2)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的收支有无异常现象,有无虚收、虚付或收付均不入账的情况。

(3)审查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合法性、正确性,有无其他单位或个人借用账户或支票进行非法活动。

(4)审查有无公款私存的为题。

3、其他货币资金审计

(1)审查汇往外地的采购专户,是否与采购业务有关,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采购业务是否

及时结算,余额是否及时退回,有无代其他单位和个人收付款的问题。

(2)审查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方式存入银行的款项是否真实,是否为企业经营所需要,结算是否及时。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审计

1、审查应收及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是否属于正常业务而形成的,有无为违反规定对外拆借资金问题,有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问题。

2、审查坏账准备的提取与坏账损失的列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正确性,手续是否完备。

3、审查销售折让、销售退回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手续是否完备。

4、审查待摊费用的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分摊期限是否合理,有无将属于长期待摊得用而作为待摊费用处理,有无利用待摊费用弄虚作假、人为调节成本、隐瞒利润或虚增利润的行为。

(三)应收票据审计

1、审查应收票据是否由商品教育产生,有无非商品交易而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到期是否及时向承兑人收回,有无已到期或过期未收回的票据。

2、审查商业汇票贴现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贴现款是否及时入账,贴现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四)存货审计

1、审查存货账面余额及结存数量的真实性、正确性,账账、帐表、账卡、账货是否相符;代加工、代保管的存货产权是否经过界定;盘盈、盘亏及报废的存货是否经过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审查存货入账价值的正确性,采购成本构成项目是否正确,采购费用分配比例是否合理,增值税——进项税是否按规定入账,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违反规定进行核算问题。

3、审查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是否坚持一致性原则,有无违反规定,任意改变计价方法,人为调节存货发出成本问题。

4、审查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是否正确,有无任意多摊销或少摊销影响存货发出成本问题。

第六条长期股权投资审计

(略)

第七条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审计

(一)固定资产审计

1、审查固定资产的实存量,是否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有无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问题。

2、审查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计划和预算,有无盲目购建、追求豪华、不讲实效问题;新建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验证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证明。

3.审查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额计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任意扩大折旧范围、随意改变折旧方法、多提或少提折旧的问题。

4、审查固定资产的报废、盘盈、盘亏、转让的处理是否经过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手续是否齐备,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理问题。报废资产的残值及转让固定资产的价款是否及时全部入账,有无私设小金库问题。

5、审查企业在发生资产转移或企业改制中,是否按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有无资产流失问题。

6、审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合同是否合法合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准确;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同到期,所有权转移是否按原定条件执行。

(二)在建工程审计

1、审查在建工程物资是否账实相符,有无丢失、损毁;预付工程价款是否真实、正确,手续是否齐全。

2、审查自营在建工程各项支出是否正确、真实、合规,自营工程成本分摊是否合理;试车收入是否全部入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八条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审计

审查各项资产的形成及取得是否合法;计价是否准确、合规;摊销的期限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无形资产对外转让、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负债审计

第九条短期负债审计

(一)审查各项短期负债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有无隐瞒、截留收入问题。预提费用的项目、数额是否正确,预提期与受益期是否一致,有无任意多提、少提或不提的问题。

(二)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及福利费的审计

1、审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福利费提取比例是否真实、合规;工资的发放有无虚报冒领现象;奖金、工资性津贴发放标准以及福利费的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实行工效挂钩额形式、提取工资总额的标准、比率是否合规;审查提取工资总额的基数、新增效益工资的计算和各种单项工资的增加是否合规、真实。

3、审查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收入增长是否符合两个低于的原则。

(三)应交税费审计

审查各项税金的计算依据、税目、税率是否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有关减免的税金,是否依法批准,年末与税务部门清缴的手续是否齐全;有关会计记录是否正确,有无错计、漏计、拖欠、截留税金等问题。

第十条长期负债审计

审查长期借款资金来源,使用及归还是否符合规定。

上市股票及发行债券是否经过批准,股票和债券的价值计算是否正确,溢价和折价发行时是否按规定进行摊销,有无人为调节当期损益情况。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审计

第十一条投入资本的审计

审查投资资本是否真实,是否按照章程和投资协议及时筹足资本;对投资者用事务进行投资的,是否与合同、协议、章程中的规定相符,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定;对投入的资本有无随意抽回问题。

第十二条资本公积金审计

审查公积金的行程是否真实,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资本溢价是否进行了正确的反映;企业接受的捐赠是否入账正确并进行账务处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金是否经过批准,有无擅自转增资本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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