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计划财务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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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财务处岗位职责

1、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财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加强内部控制,

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保证国家财产安全。

3、进行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制定财经管理目

标,依法多渠道组织各项收入,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4、按照要求组织起草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草案,监督年度预算的执行。

5、定期分析学校财务状况,向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参与学校财经工作

的研究决策,完善学校各项财务制度。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各级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7、协调处内外工作关系,调动各科室和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做好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

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8、主持财务处日常工作,对各项工作及工作人员负全面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并组

织实施;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和聘任。

9、代表学校财务部门对二级财务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对财务人员的变动进行审

查。

10、认真办理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大学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财务处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和领导财务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党政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向校务会及学

校财经领导小组提交年度综合预算草案,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审核年度决算报

告;

3.向学校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状况。

4.对学校流动资产进行宏观控制,协调和调度资金的使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

事业正常进行;

5.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需要,组织制定出校内的财务管理办法。

检查、分析、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6.组织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

7.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实施会计监

督,参与学校重大经济决策。

8.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财务处工作职责,主持拟定财务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计

划执行情况;

9.组织学习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10.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协调改善财务工作外部环境;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大学计划统计财务处岗位职责

计划统计财务处是在董事会和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责

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财务规章制度。

二、参与编制学院各项经济计划,负责做好学院的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对预算执

行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合理安排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负责学院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提供合法、完整的会

计信息。按时出具、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及统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负责学院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做好收费项目的立项、公示;收费票据、收据的购

买、保管、使用及核销等工作。积极组织收入,做好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及核算工作。

五、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办理银行存款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

办理工资、津贴、课酬等各项人员经费的发放工作。

六、负责学院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学院资产的安全完整。

七、负责各种会计档案归集管理。

八、负责学院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等会计事务、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税务、物价等部门检查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篇二: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

校师生对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全校师生相

关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大学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本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的需要,规范财务运行体制,统一财务政策,加

强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原国家教委1997年发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长安大学财

务管理改革运行方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与任务是:

①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多层次经济责任制和统一领导、一级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运

行体制;

②有利于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保证教学、科研、基本建设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需

要;

③将学校的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科研科技开发资金、基本建设资金等一切收支按预

算管理规定统一平衡、统一调配、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办学

效益和质量,改善师生员工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

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保证学校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

值;

⑤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

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实行财务监督;

⑥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学校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一级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即在学校

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和使用学校的各项经费和资源,

对财经工作和财务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并建立多层次的经济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领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系部(职能处室)的主要行政领导为本部门经费“一支笔”签批人,在学校批准的预算(计

划)范围内,按学校布置执行预算,并对预算(计划)的执行结果负责,要逐级落实经济责任制,

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结合。

第五条学校预算实行“核定预算、费用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学校的重大经济决策,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重

要程度,分别由校基金委员会、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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