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建市[2011]1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条款GF-2011-0216合同编号: 201X-施工-XXXX广州市海珠区客村小学校园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客村小学校园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海珠区客村小学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客村小学校园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02-706号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改造总建筑面积8123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教学楼前广场更新改造,操场围墙维修,屋面防水、隔热层翻新,校园文化氛围建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海发改基[2015]52号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二、工程承包范围、方式1、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的装修改造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合同条件和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系统调试、包验收、包保修,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或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工程的相关建设要求,若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局部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执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从开工日起计日历天。
四、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
设计_施工总承包合同模板示范文本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通用条款1.一般规定1.1定义本合同下文所列词语及文字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均需按下文所赋定义解释:1.1.1 合同1.1.1.1“合同”指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雇主要求、投标文件、合同附件及合同协议书中所列的其他文件。
1.1.1.2“雇主要求”指合同中包括的对工程目标、工程范围、工程设计、技术标准、进度安排、支付计划等方面的说明,以及依合同对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1.1.3“承包人建议”指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工程设计和(或)施工基于发包人的要求,或承包人基于有利于工程的竣工和(或)工程价值提高而向发包人提交的书面建议。
1.1.1.4“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依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1.2 各方和人员1.1.2.1“发包人(雇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或经许可的受让人。
1.1.2.2“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承包人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或经发包人许可的受让人。
1.1.2.3“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在合同中指明的人员,或由发包人根据第2.3款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
如没有,发包人代表即为工程监理人。
1.1.2.4“承包人代表(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在合同中指明的人员,或由承包人根据第3.2款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
1.1.2.5“发包人人员”指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和发包人代表的所有雇员,以及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员。
1.1.2.6“承包人人员”指承包人代表、承包人和承包人代表在工程现场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人和其分包商的任何雇员),以及承包人或承包人代表指定的其他人员。
1.1.2.7“分包商”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包括其继承人或经承包人许可的受让人。
1.1.2.8“其他承包人”指除承包人(包括其分包商)之外为发包人所雇用的,为工程某一部分提供服务的当事人。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18

GF-2018-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工程承包范围: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三、主要日期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1 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 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3 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0216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根据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情况,依法约定了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共3条第2条(发包人)、第3条(承包人)和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gf-2022-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gf-2022-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篇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2-0216GF-2022-02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大唐盛世商务公寓、白云山、龙珠塔、半岛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工程承包范围:三、主要日期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1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3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版

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和执行显得愈发重要。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住建部于2023年发布了新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本文将对这一文本进行简要分析,以期为建筑行业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版概述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示范文本”)分为四个部分,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工程量和价格条款以及附件。
新示范文本旨在明确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三、合同主要内容概述新示范文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的签订、生效和解除;2.工程范围、规模、标准和质量;3.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和调整机制;4.工程进度计划、节点和延误处理;5.工程质量保修责任;6.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7.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8.争议解决方式;9.违约责任;10.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四、合同条款亮点新示范文本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1.强化了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明确了质量保修期限和责任范围;2.增加了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条款,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3.明确了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及相应程序,有利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4.增设争议解决方式,提高合同纠纷处理的效率。
五、对我国建筑行业的意义和影响新示范文本的发布对我国建筑行业具有积极意义:1.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2.有利于强化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提高工程质量;3.有利于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4.有利于维护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
六、结论与建议新示范文本为我国建筑行业提供了一个更为规范、合理的合同范本。
建议建筑行业从业者在签订合同时,充分了解和熟悉新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项目成功实施。
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

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通用24篇)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
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通用2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1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_________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道路工程(一)标段的施工,包括雨水、污水等管网,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45日历天(不含二期工程范围内的道路面层);其中二期工程范围内的道路面层要待该范围内其它项目结束后施工,该部分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发包人委托编制的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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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
1.3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英语 语言。
1.4 适用法律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1.5 标准、规范
1.5.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包含以下标准、规范,但不限于
以下标准和规范。另需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下列标准规范已有更新版本,以最新
执行的版本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6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
7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1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1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
13 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出法(GB5086、1~2-1997);
14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5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6 生活垃圾焚烧炉(CJ/T118-2000);
17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范(GB50049—2011);
18 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技术规程(GB50049—94);
19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2001);
20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9-92);
21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1996);
22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121-2000);
23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96);
24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技术规范(DL/T 5339-2006);
25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26 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27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8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版));
2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3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3 工业循环冷却水设计规范(GB50050-95);
3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6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29-1990;
37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GBJ65-1983);
38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GBJ101-1987);
39 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40 安全色(GB2893-1982);
41 安全标志(GB2894-1996);
42 安全电压(GB380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