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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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营销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现就商业街版块委托乙方进行商业地产营销代理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一期商业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商业街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项目进行商业营销策划、销售代理。

二、按甲方的委托内容和双方约定的工作目标进行营销策划、广告宣

传、销售代理工作,以保证销售目标的实现。

三、甲、乙双方按约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

各自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甲方委托乙方担任项目的商业地产营销代理的期限自2015年5月

1日至2016年 5 月1 日止。

二、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根据工作的需要于 2015年5月1

日前派驻人员到达项目所在地并开展工作。

三、合作期满,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估,在评估

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约及续约的目标。

第四条: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乙方在受托进行商业地产营销代理期间,根据项目营销、销售、

等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不低于8人的商业营销专家、销售顾问,对甲方的项目进行策划、营销、销售。

二、乙方在营销代理期间的主要职责:

1、项目的市场调查;

2、项目的整体策划及推广;

3、项目销售策略的制定;

4、项目销控策略的制定;

5、项目的定价策略的制定;

6、项目的推广策略的制定;

7、项目的广告及宣传;

8、项目的销售代理;

9、项目销售过程中,涉及投资购买者关心的投资保障、布局、招商、经营、管理、促销、服务等有关商业问题的顾问咨询。

10、销售和营销推广过程的制度建设和流程设计。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目标

一、营销代理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

1、进行营销策略的制定,完成《项目营销策划书》一份。

2、进行项目销控策略的制定,完成《项目销售控制方案》一份。

3、进行销售定价策略的制定,完成《项目销售定价原则及价目表》一份。

4、编写销售所需要的文案及文本。实现最终商业地产的全盘销售工作。

第六条:乙方营销代理佣金计算

一、团队月费

1、项目开盘前甲方向乙方每月初预支团队月费五万元、乙方结算第一次佣金时甲方予以扣除。乙方人员进驻项目地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予以支付。

2、乙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商业房屋销售价格为标准,对外销售房屋、并按实际销售额阶梯提取代理佣金。提取的标准为:销售总盘任务的60%按实际销售总额的2%提取代理佣金。销售总盘任务60%以上按实际销售总额的3%提取代理佣金。

3、代理费结算采取每月一次性结清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即甲方每月5日前按上月销售额向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5、非甲方原因如发生客户退铺情况时,甲方可将该退铺客户购买金额中乙方实际取得的代理费,在下一期对乙方结算的代理费用中扣除,并注明退房原因。

6、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销售价格后,乙方可根据销售策略的需要适当提高售价,高出基准销价以上的部分甲乙双方8:2、(甲方分取80%、乙方分取20%)甲方于每月向乙方结算代理佣金时一并向乙方

予以全额付清。

二、乙方知识产权保护及补偿

1、甲、乙双方因任何原因不再合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留用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或销售顾问。每留用乙方一人,则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三、甲、乙双方费用负担的划分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费仅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营销思想、销售模式和制度体系建立;乙方派驻管理专家、销售顾问工资福利费用、销售代理佣金费用的总和。

2、甲方根据完成的销售合同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3、乙方在受托进行项目的营销代理、销售代理过程中,甲方项目所需的各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行政费用、甲方指派的人员工资福利、印刷费用、广告费用、促销活动费用、差旅费用、公关费用等一切与正常营销、销售活动有关的费用均直接从经营管理成本中支出,而不得计入乙方收取营销代理费之中。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力

一、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享有以下权力

1、咨询权:

甲方可向乙方进行项目商业规划、商铺分割、商铺销售、营销策划等有关商业方面的各项咨询。

2、决策权和审批权:

甲方拥有项目投资方向、营运模式、销售策略、定价策略、大型企划案的决策权,以及经营业态、店铺面积、公摊控制、资金使用、

费用标准的审批权。

3、监督权和审计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营销代理期间对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资金、发生的费用状况进行审计。

4、知情权:

甲方拥有对乙方营销代理期间各项工作状况的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度、季度、年度向甲方提供销售工作情况汇报和工作计划。

5、建议权:

甲方有权对在乙方营销代理期间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营销方案及广告文案提出建议。

6、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要求和工作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在合作期间乙方享有以下权力

1、建议权:

乙方有权对项目整体策划、功能布局、销售策略、宣传策略、定价策略及商业管理模式等提出建议或意见。

2、人员调整权:

乙方拥有项目营销代理工作所需的专家、顾问成员的指派、调整权。

3、费用申请权:

乙方有权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宣传费预算,按工作计划申报行政办公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公关费用。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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