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队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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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SS07-LWFBHT-04

甲方: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泗县至宿州高速公路路基工程项目经理部

住址:安徽省宿州市灵壁县杨疃镇半店村

法定代表人:宫元生

委托代理人:郑春发

乙方:

住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龚显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的需要,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劳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务分包的形式:

1.1、乙方以自己的在编施工队伍为甲方施工提供劳务,接受甲方的施工管理。

1.2、甲方是使用劳务单位,乙方是输出劳务单位,双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乙方提供的劳务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服从甲方在施工指挥、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并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3、乙方与其所提供的劳务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对所属劳务人员自行管理。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在进场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备案,随时接受甲方核实,以甲方核准人员为准。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对劳务人员的培训、安全、劳保、医疗、保险、福利、工资等全面负责,并按公安机关的要求,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和事故预防工作。乙方负责其劳务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财产、职业病等方面的损失)。

1.4、乙方确保提供劳务的成分与所参加的工程施工技术要求相适应,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达到高质量完成施工作业水平。乙方指定龚显忠(法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更换负责人,应事先征求甲方同意并将新负责人的情况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负责人。经甲方许可后的负责人必须保证前任负责人承诺的连续性。

1.5、乙方自行办理进场施工所需的手续及必要的准备工作。乙方只对甲方负责,不得与业主、监理或甲方的上级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乙方不得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以甲方名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乙方在劳务作业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发生的劳务、租赁、买卖等债权、债务责任,否则,一律由乙方承担其后果。

1.6、乙方在提供劳务时,应根据甲方要求和施工需要,自行组织与劳务相适应的自有机械、机具(附《乙方进场机械设备一览表》)参与施工,其费用含在乙方的劳务总价中。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与环保性能符合

要求。

1.7、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在确保施工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书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调整劳务人员的数量。

1.8、有关政府机关征收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暂住人口费、治安费等)由乙方缴纳。如乙方拒缴,由甲方从乙方劳务总价中扣交。

二、工作内容:

2.1、工程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杨疃镇半店村

工程名称:安徽省泗宿高速公路路基工程

2.2、施工范围、内容及数量:K36+950-K45+833.5段桥梁结构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分项工程综合承包单价表内所有工程细目内容。数量以设计、变更图纸及甲方工程师签认数量为准。

2.3、工期:乙方必须在2009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

三、施工组织设计:

3.1、整个工程施工由甲方向业主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乙方应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要求作出具体的施工部署和安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2、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规程、文明施工等标准组织施工。承担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责任,并承担全部罚款。

3.3、乙方必须严格保证工期及甲方的阶段性工期目标要求。

四、合同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4.1、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零元(本合同总价的0 %)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且完成工作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不计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2、质量保证金:甲方按乙方每次计量额5 %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修,质保期延长,保证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保证金用于支付返修费,保证金不足支付返修费时,由乙方补足。

4.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交纳零元(本合同总价的0 %)的现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其下属和农民工工资,否则,甲方不返还保留金。

4. 4、乙方不能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时,由甲方代为发放,费用从乙方的计量款项中扣除。

五、劳务费

5.1、乙方实行劳务承包,甲方按乙方劳务成果计付劳务费,实行单项工程综合单价承包,此单价含完成该项目工程的一切费用。包括临时工程及与之相关的一切零星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见附表分项工程综合承包单价表)。

5. 2、劳务费计算方法:劳务费的计算采用验工计价的方法,每月25 日,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量计价资料(计价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经甲方现场工程师、工程部、质检部、总工程师审核、按共同签认的实物工程量、双方约定合同单价的80%予以计量(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包括富裕工程量等均不予计量),待业主计价拨款后,甲方按核准的乙方计量金额,扣除甲方供料款、质保金等费用后支付给乙方(暂扣款项不计利息)。乙方未完成合同第二款规定全部工作内容中途退场时,双方决算工程综合单价按照分项工程综合承包单价的80%进行最终决算。乙方按照合同第二款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双方按分项工程综合承包单价进行最终决算。乙方不按期向甲方提供计价资料,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负责。

5.3、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法:乙方所使用的农民工的工资,属乙方劳务费用的一部分,乙方按月造册发放,甲方有权监督。每月的工资发放表签字发放后报甲方存管一份。

5.4、如因建设单位不能及时足额向甲方拨付工程款,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时,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筹款工作,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5.5、如因建设单位技术资料提供不及时或资金拨付不及时,或者因地方干扰、天气气候条件等外在因素的影响,使施工现场劳力富余、设备闲置,若业主对本工程调价或补偿,甲方同样对乙方进行调价或补偿,若业主对本工程不调价或补偿,甲方对乙方同样不调价或补偿。

5.6、如业主对本工程项目单价进行调整时,甲方对乙方单项工程综合单价也进行相应调整。

六、工程材料供应及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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