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系统会计分录及计息规则-加编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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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系统会计分录及计息规则
一、在资金管理系统中产生账务的交易:
(一)保证金存款业务:指在办理承兑汇票、担保、保函等业务时,按规定要求企业单位存入的保证性质的专用款项,资金管理系统为活期保证金。在保证金总户下开立保证金分户,同时通过结算账户转入保证金分户。
1.保证金开分户:
借: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贷:2002 保证金存款
2.保证金销分户
借:2002 保证金存款
64110101 利息支出
贷: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二)定期存款业务:是财务公司与成员单位约定存款期限、利率,在存款到期支取时,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相应存期利率计付利息,一次结清本息的存款方式。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一万元,定期存款须一次性存入。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1.定期开户
(1)结算存款转定期存款:
借: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贷:201102 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2)银行存款方式办理定期存款:
借:1011 存放同业款项
贷:201102 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2.定期部提:
借:201102 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22310203 应付利息
贷: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3.定期销户
借:201102 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22310203 应付利息
贷: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4. 定期自动转存
定期存款正常到期时,若客户选择定期存款自动转存。(1)本金利息全转,会计分录:
借:22310203 应付利息
贷:201102 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2)只转本金利息转结算账户,会计分录:
借:22310203 应付利息
贷: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账户
5.定期计提应付利息
借:64110102 利息支出
贷:22310203 应付利息
(三)通知存款业务: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财务公司取款的金额,在约定的支取日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通知利率办理支取手续。人民币通知存款金额起点及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0 万元,每次支取金额不得低于10 万元,有一天和七天两种期限;外币只有七天通知一种期限。
1.通知开户:
结算存款转通知存款:
借: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贷:201103 吸收存款-通知存款
银行存款办理通知存款:
借:1011 存放同业款项
贷:201103 吸收存款-通知存款
2.通知支取:
借:201103 吸收存款-通知存款
借: 2231 应付利息
贷: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3.通知存款的计提与补提同定期。
(四)委托存款业务:委托存款是相对于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而言,当发生一笔委托贷款或委托投资业务时,结算部门为委托方开立一个委托存款账户,将委托方用于发放贷款或投资的资金存入到委托存款户,即为委托存款。
1.委存开户:
借: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贷:231401 委托存款
2.委存销户同活期。
(五)自营贷款业务:贷款即指财务公司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对贷款的管理包资括:放款、贷款展期、贷款逾期以及还款等。
1.自营贷款账户开立/自营贷款发放:
借:1303 自营贷款
贷: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2. 自营贷款还款(含自动还款)
(1)应计贷款还款,会计分录:
借: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贷:1303 自营贷款(正常或逾期科目)
贷:1132 应收利息
或同时,借:1132 应收利息(补提部分)
贷:601101 利息收入(补提部分)
(2)非应计贷款还款,会计分录:
借: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1132 应收利息(表外转回应计利息)
9000 表外利息(补提上次至本次计提金额)
贷:1303 自营贷款(正常或逾期科目)
9000 表外利息(表外转回应计利息)
601101 利息收入(表外转回应计利息) 1132 应收利息(还息部分)
3.自营贷款逾期:
短期贷款:
借:130304 逾期贷款
贷:130301 短期贷款
中期贷款:
借:130304 逾期贷款
贷:130302 中期贷款
长期贷款:
借:130304 逾期贷款
贷:130303 长期贷款
4.贷款本金核销:
(1)追索类
借:1304备抵科目(核销与收回贷款用)
9001 表外核销本金
贷:130304 逾期贷款
(2)结案类
借:1304 备抵科目(核销与收回贷款用)
贷:130304 逾期贷款
5.贷款利息核销:
(1)追索类
借:9002 表外核销利息
贷:9000 表外利息
或贷:1132 应收利息
601101 利息收入(红字)
(2)结案类
贷:9000 表外利息
或贷:1132 应收利息
601101 利息收入(红字)
6.贷款本金核销收回:
借: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130304 逾期贷款(表外转回)
贷:130304 逾期贷款
1304 备抵科目(核销与收回贷款用) 9001 表外核销本金
7.贷款利息核销收回:
借:1132 应收利息(表外转回)
201101 吸收存款-结算存款
贷:601101 利息收入(表外转回)
9002 表外核销利息
1132 应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