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建设管理的严肃性,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着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实际的城市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
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发展理念先进、空间布局合理、城市功能完备、生态环境良好、建筑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二、强化城市规划工作(四)依法制定城市规划。
依法及时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健全规划编制体系,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提升规划编制质量,不断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9•【字号】甘政办发[2012]256号•【施行日期】2012.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5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29日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确保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翻番目标,特制订本计划。
一、面临的形势2011年底,全省常住人口2564.19万人,城镇人口952.6万人,城镇化率为37.15%。
城镇就业人口共452.24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47.47%;离退休人员共110.23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11.57%;非就业人口390.13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40.96%。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9元,比2005年增长85.35%,年均增长10.83%,其中工资性收入占68.8%,转移性收入占24.6%,经营性收入占5.6%,财产性收入占1%。
虽然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但继续保持高位增长还面临一些困难。
同时,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倍增也具有许多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叠加效应日益显现,全省经济社会已呈现出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必将带动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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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6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我省城镇住房发展情况,综合分析全省住房和房地产形势的基础上,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结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住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住房建设明显加快,居住水平明显提高,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日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为我省“十二五”时期加快推进城镇住房工作、实现“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89平方米,比2005年的人均18.59平方米增长9.3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房地产业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73亿元,全省城镇住房完成投资840.47亿元,城镇住房竣工面积完成2778.98万平方米。
全省商品房累计竣工2344.9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累计竣工2018.75万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扩大。
到2010年末,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到1178家,比2005年末的843家增长39.7%。
2013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03月26日 14:16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3341”项目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统筹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综合经济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2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8%。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79.4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2821.0亿元,增长11.5%;第三产业增加值2567.6亿元,增长11.5%,其中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增加值440.3亿元,增长7.7%,金融业增加值234.2亿元,增长24.8%,房地产业增加值158.4亿元,增长6.4%。
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05.8亿元,比上年增长35.6%,占生产总值的1.7%。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4297元,比上年增长10.4%。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3.8﹕46.0﹕40.2调整为14.0﹕45.0﹕41.0,与上年相比,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第一、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上升0.2和0.8个百分点。
图1 2008-2013年甘肃省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就业:年末共有城乡就业人员1504.9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38万人。
其中,城镇就业人员514.55万人,增加21.84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5%,比上年末下降0.33个百分点。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16.1万人,比上年增长18.38%。
物价: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2%,其中城市上涨3.0%,农村上涨3.4%。
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
表1 2013年甘肃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指标全省城市农村居民消费价格 3.2 3.0 3.4食品 5.6 5.9 5.3#粮食 6.9 7.0 6.8肉禽及其制品 4.4 4.4 4.3油脂 1.0 0.6 1.5鲜蛋7.9 8.4 6.7鲜菜7.5 8.7 4.9鲜瓜果 2.8 2.6 3.2烟酒 1.0 0.4 1.5衣着 2.7 2.3 3.6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1.8 0.8 3.9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2.1 1.1 3.6交通和通信0.0 0.1 0.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6 1.4 1.9居住 2.7 2.7 2.8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3.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总水平下降2.2%,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水平上涨0.4%,农产品生产价格总水平上涨5.6%。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7•【字号】甘政办发[2013]52号•【施行日期】201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5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企业:《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27日2013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确保实现《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阶段目标任务,结合国务院印发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3341”项目工程有关要求,坚持循环经济与富民行动相结合、《总体规划》与《行动计划》相结合、发展经济产业与省情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总体规划》和《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经济战略平台。
以《行动计划》为指导,选择重点领域,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在各领域、各行业创建一批亮点突出的标志性示范工程,强化以点带面,加大示范典型推广力度,均衡推进循环型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完善政策法规和科技支撑等保障体系,健全统计指标和考核体系,加强现场观摩和实地评价,促进全省循环经济整体协调推进。
二、工作目标基本建成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循环经济基地,兰白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循环经济基地和酒嘉清洁能源、冶金新材料循环经济基地,完成规划确定的基地建设目标任务的80%,其他4个基地完成规划确定的基地建设目标任务的60%以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甘建保[2013]259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甘建保〔2013〕259号)各市州建设局、房管局: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是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5.5409万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1万套(户)。
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新建任务开工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70%;基本建成任务基本建成率达到100%、竣工率达到80%、分配入住率达到60%以上。
为确保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水平,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建保[2013]5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细化落实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截止到5月底,全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万套,开工率为93.47%,距离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建设进度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各市州、县市区要紧盯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口径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规函〔2011〕30号)的要求,对已经开工建设,但尚未达到开工标准的建设项目,进一步细化落实政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对在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补充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必须具备的各种手续。
同时,对于已竣工的结转项目,及时作好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二、制定完善实施规划,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国务院决定,本届政府任期内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000万套以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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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3年2月24日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26日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二月)目录前言一、规划背景(一)区域概况(二)上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三)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二、土地整治潜力(一)土地整治潜力数量及分级(二)土地整治潜力分布状况三、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一)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原则(二)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三)土地整治远期目标四、土地整治任务(一)统筹推进土地整治(二)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三)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四)有序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五)加快土地复垦(六)努力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五、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项目(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二)重大项目六、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一)各市(州)补充耕地任务、潜力和缺口(二)区域平衡途径和措施七、土地整治投资和效益(一)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渠道(二)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八、规划实施保证措施(一)严格规划的执行与管理(二)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四)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五)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表1:甘肃省甘肃省待整治土地规模及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汇总表表2:甘肃省土地整治潜力分级表表3:甘肃省各市(州)耕地利用等别面积汇总表(国家级等别)表4:甘肃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任务分解表表5:甘肃省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规模指标分解表表6:甘肃省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表7:甘肃省土地整治规模及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表8:甘肃省建设用地开发指标分解表表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表10: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汇总表前言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2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依据《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一、前言二、《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前言兰州是甘肃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信息中心;也是我国重要的重化工基地和西北地区主要的商贸集散中心;甘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新时期,兰州市城市发展和建设面临许多新形势、新环境、新问题,现行总体规划已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要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所以,住建部于2009年1月发函《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9]1号),同意兰州市人民政府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长为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市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总规修编工作。
项目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就城市定位、空间、产业、生态、气象、交通、地质、兰白统筹等重大专题聘请北大、清华、中科院、北京气象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共同进行研究。
2008年10-11月,2009年7-8月,中规院项目组多次来兰进行了现场调查,与40多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向70多个单位和部门(包括大中型企业)收集了资料,并与八个县区政府及县区各部门分别进行了座谈和资料收集工作。
2009年6月14日,省委书记陆浩及省上四大家领导亲临兰州调研听取了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构想汇报。
2009年7月31日,市政府召开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动员大会。
2010年3月、4月,中规院项目组先后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市上四大家主要领导汇报了《兰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战略研究》等各项前期研究成果。
2010年8月13日,袁占亭市长专题听取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汇报。
2010年10月中规院项目组向陆武成书记和袁占亭市长汇报了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并就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向市上各部门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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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