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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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

要点

甲方和乙方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为改变老工业厂房、旧住宅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本文本包括合作方式、项目改造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公司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配合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区城中村改造步伐,大力发展地区经济,为改变拟更新改造区域内老工业厂房、旧住宅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差、产业收益低、存在安全隐患、区域偏僻落后等状况。

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就片区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合作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项目区域现状及规划

本项目位于市居委会旧屋片区,规划面积约为平方米。经双方同意将上述片区改造成为以住宅为主,配以必要的商业配套和现代住宅小区以及休闲娱乐场所。本项目的具体位置、用地面积及相关建设标准,以政府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方案为准。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订计划后,项目区域现状见附件(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订计划的申报材料:地块现状一览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等。

二、合作方式

1. 本项目现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制订更新单元的实施方案,签订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建筑物,申请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办理房地产证注销,申请建设用地审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建设,房地产预售和规划验收等。

2. 甲方负责统筹红线范围内现有建筑物的拆迁及安置工作,有关费用按甲方 %,乙方 %承担。

3. 本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甲方按 %,乙方按 %承担。如需要对外贷款融资,则有关成本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比例承担。

4. 在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完工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会所、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等)均按甲方享有 %权益,乙方享有 %权益。有关权益届时如何具体分配,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和谐双赢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等原则进行,并另行出具分配确认书。

三、项目改造期限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个月内制定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分期建设的,应在个月内完成首期 %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设的,首期应在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其他期应在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

本协议签订后,从取得本项目(或各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年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改造建设工作,建设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准许顺延。

四、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原则

本项目搬迁安置原则为:以政府同类同期补偿安置标准为基线,以周边相同的旧改项目搬迁安置标准为参数,以被搬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订搬迁安置补偿安置方案。在尊重本项目补偿安置标准的基础上,搬迁补偿方式尊重被改造业主的选择权。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拟定本项目城市更新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本协议应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表决程序过程参照

《有关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甲方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说明、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报街道和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经街道办备案批准后签订。

2. 甲方应做好本项目各阶段的宣传、动员和解释等工作。

3. 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甲方应停止在甲方项目区域内的建设、装修等相关行为。因甲方抢建、装修等行为造成的补偿款增加部分,乙方不予补偿,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拟更新改造区域内的其他抢建和装修行为,甲方发现后应向乙方反映,并及时予以制止,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4.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项目有关审批工作,包括及时盖章、及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文件、资料等。

5.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应将搬迁区域内属于甲方所有的房地产的产权资料、建筑面积,外卖地(包括租赁土地使用权)以及合作建房的相关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一套给乙方。属于其他权利人所有的房地产的权属核实工作,甲方应予以全力配合。

6. 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商工作以及签订房屋收购补偿安置协议书等工作。

7. 甲方配合做好安置房的选房工作,根据被搬迁业主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顺序来确定选择回迁安置物业的顺序号。

8. 甲方负责本项目内有关建筑物的搬迁和拆除工作。

9. 按照项目的进度筹集安排支付所需的建设资金。

10. 负责核实在项目范围内有关建筑物的产权问题,并做好相关确权和调解工作,配备相应的人员,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11. 负责协调项目所需水、电、气供应;保证道路畅通。

12. 负有互相协助和配合的义务。

13. 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配合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作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题全权主导本项目拆迁、安置、设计、策划、建设、回迁、销售、宣传、分配、银行按揭融资以及产权过户等全面的统筹工作。

2. 负责本项目的具体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材料选购、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建设以及选择其他业务合作单位等工作。

3. 根据本项目的进度安排投入所需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证本项目按期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及时支付本项目搬迁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测绘费、评估费、法律顾问费等;及时向被搬迁人交付回迁安置的安置房及支付补偿款项。

4. 负责在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完毕及拆除工作完成后,报请区城市更新办及相关部门确认改造实施主体。

5. 负责完成本项目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商工作以及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工作。

6. 应优先建设用于安置用途的房屋,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交付给被改造业主,并保证安置房的建设档次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7. 对甲方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及上报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8. 应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订计划申报内容中的改造目标、建设意向等城市更新诉求,实施本项目的改造工作。

9. 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无息返还。

10. 按照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11. 负有相互协助和配合的义务。

12. 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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