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委托公证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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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委托公证书过户

篇一:房屋买卖全权委托公证书

委托书

委托人:XXX,男,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转载自:小草范文网:买方委托公证书过户)XXXXXXX。

受托人:XXXX,男,一九六五年六月二日出生,身份证

住址: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

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XXX路XX号XX幢X单元X楼X号(权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现准备出售上述房屋,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委托受托人办理如下事项:

一、到银行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

二、查询上述房屋相关档案,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开具地址变更证明。

三、代为出售上述房屋,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并代收房价款。

四、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领取产权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并领取国土

证。

五、办理上述房屋的房屋维修资金过户,代缴或免征个税和营业税,办理退税手续领取购房补贴。

六、若买方以按揭方式购买上述房屋,则协助买方办理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签订贷款合同并以委托人名义或自己名义开启银行基本账户,(含设立和修改密码),收取按揭款。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

止。

委托人:

年月日

篇二:XX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XX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三、领证(12个工作日)

地税局开出完税证明后送海甸房管局,12个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发证办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篇三:买方委托公证书(通用版)

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2、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3、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4、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5、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本人,欲购买位于深圳市的房产,现委托以上受托人为我的代理人,以我的名义,在本人份额内、在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均可独立办理如下事项:

一、管理上述房产及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

二、到银行全权办理申请按揭/抵押贷款,开立账户、领取账户及保管存折,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贷款合同等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并有权收付上述房产的按揭贷款,签收银行或典当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三、到担保公司全权办理按揭贷款担保及借款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到档案管理部门和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查询房地产产权状态,并打印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并有权调档及复印上述房产的《房地产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

四、全权办理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银行或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资金监管协议及解除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

申请,并有权在相关文件上签名。

五、到银行或其他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及信用报告。

六、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有权办理减免税费申请手续并签署领取相关文件资料。

七、到国税局或地方税务局机构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

八、全权办理购买上述房产的过户、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及退件等相关手续,代为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领取上述房产的税单及交纳税费并领取《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回答并签署相关询问。

九、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回答并签署相关询问;

十、全权办理申请银行/典当行的个人住房抵押/按揭贷款,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按揭贷款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及正式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并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签订确认抵押物价值的相关文件,回答并签署相关询问。

十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宽带和退保险等一切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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