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常见的会计科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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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常见的会计科目介绍

常见的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1、现金: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3、其他货币资金: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4、短期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5、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借方登记应收票据的金额和计提的利息;贷方登计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和已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的应计利息。该帐户应按不同票据种类分别设置明细账。

●6、应收股利: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

●7、应收利息: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

●8.应收账款: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应收的款项;贷方登记企业收回的应收款项、转作商业汇票结算的应收款项和已经转坏账损失的款项;期末约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该帐户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9.其他应收款: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

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借方反映企业其他应收、暂收款项,贷方反应已收回应收、暂付款项或由单位、个人对预支款项的报销,借方余额反应尚未收回的各种其他应收、暂付款项。该帐户应按其他应收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一)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二)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五)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六)预付账款转入;

●(七)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10.坏账准备: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它属资产类,提取坏账准备时记入“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和“管理费用”账户的借方,每月实际发生坏账冲销坏账准备金时记入“坏账准备”账户的借方与“应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因为不能收回的应收款就叫坏账。借方登记坏帐损失,以及按规定应冲销的坏账准备;贷方登记提取的坏账准备,以及重新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已经提取单尚未冲销的坏账准备。该账户不设明细账。

●11.预付账款: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2.材料采购: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13.在途物资: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

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14、原材料: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5、包装物: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16、低值易耗品: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7、材料成本差异:本科目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8、自制半成品:本科目核算工业企业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自制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商品产品,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库存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

●19、库存商品: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库或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等。

●20、委托加工物资: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21、委托代销商品: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22、受托代销商品: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企业代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

●23、存货跌价准备: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24、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

进价)。

●25、待摊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超过1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6、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27、长期债权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28、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9、累计折旧: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3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1、工程物资: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的实际成本。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32、在建工程: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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