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推广合作协议(最新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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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利用乙方平台,推广甲方享有代理推广权或者自有开发使用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以下简称“甲方产品”),使用户依据推广信息通过联网安装、启动使用甲方产品,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推广服务费用。

2.乙方平台,是指乙方自行拥有的、或依据协议合法取得完整经营权或推广权的互联网或手机个人网站、互联网或手机联盟网站、手机软件内嵌推广平台等。

二、双方的义务权利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甲方对甲方产品享有代理推广权或完整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应以任何方式从事危害甲方公司、产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公司形象、公司品牌,产品设计、开发、应用,运营策略,以及其他对甲方公司、产品有

负面影响的活动。

2.甲方保证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a)中国法律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等违法性内容;

(b)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c)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d)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包含的内容。

3.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文字、图片等在乙方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文件,应在信息发布开始之日前【】日内通过文首所示电子邮件交付乙方。

4.甲方根据本协议中的结算条款向乙方支付费用,不得擅自扣量。

5.乙方负责根据本协议及《信息服务单》约定提供信息推广服务。

6.乙方负责并保证合作期间乙方推广平台的固定性和稳定性,乙方保证有效激活用户的合法性、真实性。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产品的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名称、格式、数据、图片等)进行任何的修改、改编、更改、拆分、分解、反向工程或二次开发。否则甲方将有权终止相关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推广费用,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日内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支付【】元违约金,甲方因此所受损失超过该金额的,有权继续追偿。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甲方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程序、相关文档、屏幕截图等)用于除本协议约定的宣传、推广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将有权终止相关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推广费用,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日内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支付【】元违约金,甲方因此所受损失超过该金额的,有权继续追偿。

9.推广合作期限届满后3日内,乙方应当返还或删除掌握的所有形式的甲方产品资料。

10.若乙方推广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但仍须结算清所有推广费用。

三、推广信息及合作期限

1.甲方产品为:___ ___

2.下载链接为:

3.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费用与结算

(一)推广费用

1.甲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方案类型,并按照方案类型对应的价格支付费用,具体的推广形式和推广费用以《信息服务单》为准。双方确认,推广费用的结算以乙方统计的数据为准。

2.关键词是指:通过【】开发者后台的keyword功能提交,从而被【】收录的词语,且可通过该词在排名前【】名检索到甲方产品。

3.搜索指数是指:乙方平台的搜索指数,代表了该关键词被搜索的热度。

4.任务数是指:手机用户经由点击甲方在乙方推广平台的甲方产品信息后,按照提示联网并安装、启动使用甲方产品,并完成相关使用APP任务。同一终端重复激活的行为,只能视为一个有效数据,不得重复计算。以乙方后台产生的实际IDFA个数为准。

5.CPA定义:每单次联网激活软件成本,即用户通过乙方平台下载甲方产品,成功安装并第一次连线使用的行为(不保证注册,不保证留存。如需完成留存任务,另行商议,下同)。24小时内同一用户多次下载并连线使用甲方产品的,算一次有效激活。

6.CPSA定义:每单次搜索下载并联网激活软件成本,即用户在乙方平台通过搜索甲方指定关键词来下载甲方产品,成功安装并第一次连线使用的行为(不保证注册,不保证留存)。24小时内同一用户多次下载并连线使用甲方产品的,算一次有效激活。

7.IDFA定义:IDFA 是“identifier for advertisers”(广告主识别码)的简写,会随机将匿名号码分配给用户及他们的设备。

(二)付款期限及方式

1.合作推广期限内,甲方以一个自然月为周期与乙方进行结算。每一结算周期次月的25日(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向甲方提交上一周期的后台数据,甲方于30日前依据选择的计价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与甲方确认开票信息并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快递寄给甲方。

2.具体计价方式、推广投放时间、甲方产品信息及发票信息以《信息服务单》(详

见附件)为准。

(三)乙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五、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其有资格或有充分授权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六、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必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3.本协议项下甲方产品带有如下商标或标识: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对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本条列举的商标标识)、设计图案等的一切合法权利,乙方无权以超过本协议授权范围的任何方式对商标标识进行使用、授权他人使用、给予或转让他人等。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于指定期限内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支付10万元违约金,甲方因此所受损失超过该金额的,有权继续追偿。

4.上述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5年内继续有效,且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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