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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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

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

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近年来,国家对创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促进创业热情,帮助创业者实现梦想。

以下是国家对创业的一些优惠政策介绍。

一、税收优惠政策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原有的3%的税率下调至1%。

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万元,超过部分按照25%的税率计算。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时限延长至10年。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前5年享受15%的所得税减免,后5年实行25%的所得税减免。

3.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前3年,第4年至第6年免征50%的企业所得税。

4.扣除费用优惠企业创办时发生的两项前期费用——注册资本金和股份持有者的出资额,可在所得税时依法从企业利润中扣除。

二、创业补贴政策1.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创业可以获得创业补贴。

2019年2月1日起,失业人员申请创业补贴时,从补贴发放的第一个月起,连续12个月内每个月可获得1500元的补贴。

对于残疾人和退役士兵创业,补贴力度更大。

2.大学生创业补贴大学毕业后联合创办企业、自主创业的适龄大学生,政府给予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

具体资金数额由各地制定。

3.贷款贴息政府对某些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创业场所和设施优惠政策1.创业基地租金优惠国家对一些创业基地实行租金优惠政策,创业者可以获得较低的办公场所租金。

2.科技企业孵化器政府资金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有一定的投入,提供创业场所、基础设施、人才引进等全方位支持。

为有创业意向的人士提供电子商务、会展展示、风险投资等服务。

3.科技中心国家大力推广科技中心建设,促进企业技术水平提升。

对于建设科技中心或将业务向北京等科技中心转移的企业,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知识产权优惠政策1.专利优惠国家对专利权利人可以享受的专利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专利费用、专利战略管理、知识产权服务和咨询等。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_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_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_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随着社会的发展,创业已经成为了许多大学生追求的梦想。

然而,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资金,面对创业的挑战,很多大学生望而却步。

为此,国家和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本文将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进行探讨。

一、国家级政策优惠1.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而设置的。

担保方式有抵押、保证和信用担保等多种方式,贷款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5年。

2.税收优惠政策自主创业注册的企业在两年内可减免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以及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的缴纳。

3.社保政策优惠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首批职工在企业缴纳社保的基础上,享受半价或免费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政策。

二、省级政策优惠1.贷款政策优惠针对大学生创业,各地政府还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创业扶持计划,通过补贴、贷款等方式给予创业者资金支持。

例如,广东省设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基金”,用于资助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项目。

2.奖补政策优惠除了资金扶持外,各地政府还设置了一些奖励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例如,江苏省开展了“万名创业青年计划”,截至目前,已有超过40万大学生获得了补贴和奖励。

3.人才政策优惠为了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成功率,各地政府为创业人才提供了各种人才政策优惠,如加快落户、提供住房补贴,拓宽创业人才的人脉等。

三、市级政策优惠1.创业培训政策为了让大学生自主创业具备更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市级政府不仅提供资金扶持,还设立了各种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培训计划。

例如,北京市开设了“创业特训营”,为想要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策划、财务管理等培训。

2.场地和资源支持政策市级政府还主动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场地支持。

例如,南京市为在市内新注册的微型企业提供场地免费租赁。

3.咨询、服务和指导政策市级政府不仅为大学生自主创业者提供资金和培训支持,还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支持,以帮助创业者更好地解决问题。

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

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

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自主创业是现在的主流力量,国家政府在自主创业这方面有什么政策呢?今天店铺整理了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一、自主创业优惠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33号)4.《龙岩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0]511号)二、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解读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对创业者有哪些政策支持?(1)鼓励重点人群自主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间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允许其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规定期满。

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可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请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可将其按规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创业培训补贴的范围由失业人员扩大到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农村被征地农民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人员,并逐步将城乡所有有创业愿望并参加了创业培训的劳动者全部纳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范围。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确定,在省定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2、我县在财政金融信贷方面对创业者有哪些政策支持?答:(1)设立创业扶持基金,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

各级政府每年可从再就业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充实创业扶持基金,确保创业扶持基金规模逐年扩大。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减免政策施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内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首次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

1.首次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

首次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一)享受人员范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

注: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贵州省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并认定为以下人员之一: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三)申请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1.丹寨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

2.创业者身份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1份。

4.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并登记有就业援助信息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民工提供由户籍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农民工证明材料一份(以户口的户籍性质出具);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创业者本人提供近一年中每季度末月创业项目采购和销售的流水(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其他收集提供)。

6.创业者本人丹寨县农商银行卡(存折)复印件1份。

7.创业者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此项内部协查创业者不用提供)。

8.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承诺书。

注:1.复印件内容须清晰且签“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盖手印或盖章。

2.扫描件用于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

(四)申领办法:自主创业补贴。

创业者必须在创业连续正常运营满1年后申领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申领补贴时所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必须保持正常经营状态;提供申请材料时段为:自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向前推12个月及以上。

2024年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新政实施方案

2024年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新政实施方案

2024年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新政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自主创业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对于大学生而言,创业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率,并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

为了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扶持政策,鼓励他们创新创业。

二、总体目标本次新政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创业支持,最终实现大学生就业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创业培训为了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将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

具体措施如下:(1) 高校创业课程设置:各高校建立创业课程体系,包括基础创业知识、项目管理、创业策划等,提供全方位的创业培训。

(2) 创业导师制度:与创业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建立导师制度,指导学生创业项目的实施。

(3) 创业能力培训:组织创业能力培训班,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享,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技巧。

2. 创业基金支持为了解决大学生创业项目的资金问题,将设立创业基金,提供资金支持。

具体措施如下:(1) 创业贷款:与银行合作,为大学生提供低息或无息的创业贷款,解决创业项目的启动资金问题。

(2) 创业天使投资:设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投资,提供创业天使投资支持。

(3) 创业补贴:对于创业项目成果显著、具有发展前景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

3. 创业项目孵化为了帮助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孵化和发展,将建立创业项目孵化基地,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具体措施如下:(1) 创业场地支持: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场地,降低创业成本。

(2) 创业资源对接:搭建创业资源平台,为创业项目提供市场信息、投融资信息、政策咨询等。

(3) 创业导师支持:邀请成功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指导和支持。

4. 创业政策扶持为了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积极性,将出台一系列的创业政策。

具体措施如下:(1) 创业税收优惠:对于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1. 放宽创业行业和领域范围。

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创业人员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2. 放宽创业投资领域范围。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

除法律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3. 放宽创业投资人员范围。

允许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符合出资条件的合法投资主体参与投资组建各类企业。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

4. 放宽前置审批管理。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例行的前置审批外,区级部门自行规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

创业主体暂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的前置审批,而急需证照的,可先行发给筹备期营业执照。

5. 放宽名称登记条件。

对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存在投资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统称或简称。

6. 放宽经营范围。

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时,除涉及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行业外,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将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7. 放宽出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不需提交验资。

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兴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

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先行登记注册,三年内全部到位。

放宽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注册资本限制,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

8.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无需再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二、金融贷款方面: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广东扶持创业政策二、租金补贴。

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等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可凭相关证明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最长3年。

三、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1.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背景在这个时代,大学生群体不仅仅是学术知识的受众,更是创新与创业的重要参与者。

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年轻人的期望愈发提升,优秀大学生的自主创业逐渐成为一种新趋势,成为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力量。

这一现象的背后,既有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有新时代背景下青年人的理想与追求。

首先,社会的变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为创业打开了广阔的空间。

无论是电子商务、移动应用,还是社交平台,这些新兴领域不仅拓展了职业发展的渠道,也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了全新的思维模式和商业理念。

优秀大学生掌握前沿科技,将学术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创造出具备竞争性的商业项目。

同时,社会价值导向的变化,让更多年轻人愿意追求自己的梦想,将个人理想与社会进步相结合,推动着自主创业的热潮。

其次,身处在高等教育之中的大学生,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技能。

在这知识经济时代,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创新能力的培养。

优秀大学生往往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综合素质,因此更容易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找到自己的立足点。

他们拥有的专业背景、国际视野以及自我管理能力,使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更具韧性和适应性,能够应对各种挑战。

而这些特点也为他们在市场中嵌入了强大的竞争力。

此外,国家与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重视也为这一趋势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各类创业政策的相继出台,政府在资金、指导、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也得到了显著增强。

国家层面上,创业贷款、税收减免、免费创业培训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开设了光明的道路。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学生自主创业不仅具有了政策上的利好,更为他们提供了创新资源和环境。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不断展开对大学生创业的关注,创业孵化器、专业培训机构、投资机构等的出现,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支持体系。

面对这样的背景,大学生们的创业意识也逐渐觉醒。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意识到,仅仅依靠传统的就业方式,难以实现个人理想与价值的最大化。

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在校大学生创业,创业成果可抵学分今后,大学生不仅可以休学创业,创业成果还可以折抵学分。

教育部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开始面向各高校征求意见。

在这份“修订稿”中,高校学制更加灵活,放宽休学条件,严惩学术失信行为。

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信息新生入学后,高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

新规首次细化入学复查内容,学校必须复查新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名体检标准;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录取资格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如复查结论证明学生在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后发现的,应同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将相关材料转送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

自主创业成果可折算学分依据现行规定,新生入学时除非患有疾病才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规定中拟取消“患病”限制。

不仅如此,目前在校生休学,往往也多是因为身体原因,新规定中休学条件被放宽,且允许高校鼓励学生休学创业。

依据新规,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休学,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校可以实施弹性学制和灵活的学习制度,放宽学生学习年限,支持学生休学创业,并简化审批程序,可采取先休后批或备案制。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新规还拓宽了学分的获取渠道。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为学生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新生或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两年,比现行规定增加一年。

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允许学生跨校修读课程依据新规,学生不仅可辅修或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还可跨校修读课程,或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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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一、自主创业优惠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33号)4.《龙岩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0]511号)二、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解读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对创业者有哪些政策支持?(1)鼓励重点人群自主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间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允许其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规定期满。

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可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请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可将其按规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创业培训补贴的范围由失业人员扩大到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农村被征地农民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人员,并逐步将城乡所有有创业愿望并参加了创业培训的劳动者全部纳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范围。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确定,在省定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2、我县在财政金融信贷方面对创业者有哪些政策支持?答:(1)设立创业扶持基金,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

各级政府每年可从再就业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充实创业扶持基金,确保创业扶持基金规模逐年扩大。

创业扶持基金主要用于提供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孵化基地的补助、经营场地的补贴、创业成功奖励、实训基地补助、项目推介补助、创业师资人员的聘用等。

(2)加大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支持力度。

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贴息。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8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符合现行规定条件的人员首次小额贷款还本(付息)后,再次新创业或设立分公司(店),在其新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允许其再次申请小额贷款,贷款(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均8万元,贴息利率和贴息期限仍按现行有关规定。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3、我县在创业经营场地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答:(1)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依托现有工业园区、专业化市场中已创业成功的优秀企业,或利用各地闲置的厂房、场地等设施,按照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经营管理、投资融资、市场开发等孵化服务。

对于列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由政府创业扶持基金给予孵化基地一定数额的补助资金。

基地内创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相关的创业服务。

鼓励各类成功企业加盟孵化基地,成功企业为创业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孵化服务的,由政府创业扶持基金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

(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鼓励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农村流动经营业户,大中专毕业生个体从事学习辅导、翻译服务等,可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4、我县对创业者在工商、税收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答:(1)放宽市场准入。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全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公民和各类组织均可依法自主创业,申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

鼓励发展一人有限公司。

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

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限制。

以科技成果出资的,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其出资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

(2)实行税费优惠。

税务部门对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工商部门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如何通过建立创业培训和实训基地以及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来提高全民创业能力?答:(1)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建设。

实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制度,制定和完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标准、管理办法。

以连城县职专学校为基础,以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通过考评招标方式确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创业培训基地)。

对创业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管理不善、培训质量差的创业培训基地取消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责令退出创业培训市场。

选择一批优秀企业确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创业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实训,提高其创业实践能力。

对提供实训的实训基地由政府创业扶持基金给予一定的实训费用补贴。

(2)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实施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建立专业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到2011年,全县创业培训专业师资达到5人以上。

其中每个创业培训基地保证专业教师不少于2人,每所高校不少于3人。

制订创业培训师资管理考核办法,专业师资实行持证上岗,每年组织1次进修培训,组织1次资格考核。

6、我县如何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切实开展创业指导服务?答:(1)建立项目库。

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采集。

加强与专利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业管理部门和各经济团体联系,拓宽创业项目征集渠道。

广泛征集投资小、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库,2011年底县创业项目库项目总量不少于50个。

项目库项目被采用运作后,按吸纳就业人数由政府创业扶持基金给予项目提供者一次性补助。

建立创业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每年新入库项目数不少于总量的20%,每两年更新一批无人选用的项目。

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创业项目,努力创造品牌效应,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2)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专业化市场中已创业成功的优秀企业,或利用各地闲置的厂房、场地等设施,按照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经营管理、投资融资、市场开发等孵化服务。

对于列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由政府创业扶持基金给予孵化基地一定数额的补助资金。

基地内创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相关的创业服务。

鼓励各类成功企业加盟孵化基地,成功企业为创业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孵化服务的,由政府创业扶持基金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

2011年县级各建立2家创业孵化基地。

(3)组建创业服务中心。

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创业服务中心,选定业务骨干力量,建立创业服务平台,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强化创业辅导服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者,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用工维权服务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体系。

(4)建立创业导师团,从全县优秀企业和相关行业当中聘请优秀企业家、专家作为“创业导师”。

创业导师实行一年一聘,定期或不定期为创业培训学员开设讲座,介绍创业经验,指导创业过程。

导师团成员按照不同行业,做好与创业人员的对接,根据创业者需求,进行对口服务。

(5)设立“创业连城”网站,向社会发布国家和本县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创业项目等公共信息服务。

7、什么是SYB培训?答:SYB的全称是“START YOUR BUSINESS”,意为“创办你的企业”,它是《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系列培训教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开发,为有愿望开办自己中小企业的朋友量身定制的培训项目。

SYB 培训课程具有针对性。

SYB培训主要针对两种人,一是想开办小企业的人,二是已经创办小企业,但经营时间不长,缺乏经营企业系统知识的人。

8、什么是SIYB培训?答:SIYB是英文(Start and Improve Your Business)的缩写,含义是“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该培训是国际劳工组织针对微小企业创办者而开发的系列课程,包括GYB《创业意识》、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EYB《扩大你的企业》四个培训模块。

9、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答:小额(担保)贷款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创业人员自行提供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解决创业人员创业过程中自有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帮助其通过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实现自主创业,并带动更多失业人员就业的一项促进就业政策。

10、哪些人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答:(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3)高校毕业生;(4)农村三类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11、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答:申请人凭(1)《就业失业证》等相关证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居民身份证》;(4)申请人一寸近照;(5)银行借款凭证等,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

12、什么是创业教育?答:创业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观念,它不仅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内涵,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更强调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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