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应急预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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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水电站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水电站生产安全,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地震、设备故障、中毒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事故应急指挥部事故应急指挥部是水电站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决策事故应急工作。

2. 事故应急办公室事故应急办公室是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3. 事故应急小组事故应急小组由水电站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实施事故应急措施。

四、事故预警与报告1. 预警(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信息,做好预警工作;(3)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2)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3)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五、事故应急响应1. 初级响应(1)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开展初步救援;(2)事故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迅速了解事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3)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救援物资和设备的准备。

2. 中级响应(1)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中级响应;(2)事故应急小组开展救援行动,确保事故现场人员安全;(3)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请求支援。

3. 高级响应(1)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高级响应;(2)事故应急小组全力开展救援行动,确保事故现场人员安全;(3)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事故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素质;(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1)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需要;(2)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救援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水电站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水电站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水电站防洪度汛应急预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气候变化导致洪水频发,为保障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和洪涝灾害防控工作的开展,制定水电站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该预案旨在提高水电站防洪度汛工作的紧急响应能力,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1. 领导小组:由水电站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设立防洪指挥部。

2. 预案实施组:负责具体操作和执行任务。

3.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预案分工,落实各自责任。

三、预警与响应1. 气象预警:定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及时通知防洪指挥部。

2. 预警级别:- 黄色预警:水电站启动预警程序,加强巡查,做好汛期设备检查和维修工作。

- 橙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全面检查防洪设备和泄洪设施,组织人员全面应战。

- 红色预警: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四、应急措施和应对方案1. 断电措施:在水电站洪峰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关闭水电机组,避免洪水冲击损坏机组。

2. 排洪措施:在洪峰期间,根据洪水情况及时启动泄洪设施,确保洪水平稳排除。

3. 抢修措施:- 洪水退去后,及时排查设备的损伤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 快速组织维修人员,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

4. 避难和救援措施:- 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高风险地区,确保人员安全。

- 当洪水造成人员被困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营救被困人员。

五、演练和考核1. 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 设立应急演练考核标准,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推动预案的进一步完善。

六、预案的修订与迭代1. 每年洪涝季节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

2. 根据实际运行中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水电站的抗洪能力。

此次编制的水电站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将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做好洪涝灾害的防控工作。

预案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预案的顺利执行,为保障水电站运行和人员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水电站专项应急预案

水电站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水电站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工程事故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3.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4. 《水电站安全规程》5.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因自然灾害、工程事故、人为破坏等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2. 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故障;3. 水库大坝渗漏、开裂等工程事故;4. 火灾、爆炸等人为破坏;5. 其他可能造成水电站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水电站应急工作。

成员由水电站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 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措施,成员由水电站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包括:(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和调度;(2)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人员疏散和伤员救治;(3)信息保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等后勤保障;(5)技术支持组:负责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五、应急响应1. 预警(1)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信息,及时掌握可能影响水电站安全的自然灾害情况;(2)对水电站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3)加强人员值班,提高警惕,做好应急准备。

2. 预警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小组;(2)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3)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确保人员安全。

3. 应急响应(1)现场指挥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2)抢险救援组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3)信息保障组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应急信息;(4)后勤保障组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车辆等后勤保障;(5)技术支持组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水电站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水电站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水电站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水电站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工程在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阶段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坍塌、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电站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决策。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供应、交通运输、通讯保障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初步判断:发现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指挥部。

2.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

(3)后勤保障组确保救援物资、交通运输、通讯保障等工作到位。

3. 信息报告:(1)现场指挥组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

(2)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

4. 事故调查:(1)现场指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

(2)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等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 后续处置:(1)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2)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通讯保障:建立健全通讯网络,确保救援信息畅通。

4. 医疗保障:与医院建立合作关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六、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现场救援、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

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

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水电站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电站员工生命安全、电站设施安全和电力供应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6. 《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7.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8. 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 事故灾难:如火灾、爆炸、泄漏、触电等;2. 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泥石流等;3. 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4. 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绑架等。

四、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工作;2.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处置和保障;3. 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4. 应急信息报送组: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发布;5. 应急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人员的饮食、住宿、交通等后勤保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信息报告: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响应;2. 现场处置: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预案要求,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3. 人员疏散: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4.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组按照预案要求,调配应急物资;5. 信息发布:应急信息报送组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响应进展;6.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求;3. 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应急资金充足;4.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设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5. 沟通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安全生产水电站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水电站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水电站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水电站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 《水电站安全管理条例》4. 《水电站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规范》5.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救援协调和应急处置。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

(3)现场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保障、人员疏散和交通管制。

(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饮食、住宿、交通等后勤保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发生(1)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指挥部。

(2)现场指挥组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判断和处置。

2. 事故救援(1)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现场保障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3. 事故善后处理(1)事故单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2)事故单位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3)事故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2. 装备保障(1)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如消防器材、救护器材、通讯器材等。

(2)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水电站安全应急预案模板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水电站安全生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水电站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内部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

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统一指挥,协同作战;(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4)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水电站主要负责人担任;(2)副总指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水电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负责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3)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4)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3. 各部门职责(1)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2)生产部门:负责组织生产、维护设备,确保安全生产;(3)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指导、设备改造、事故分析;(4)消防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5)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车辆调度;(6)医疗救护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救护、伤员转运。

三、应急响应1. 预警(1)根据气象、水文等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2)启动预警机制,发布预警信息。

2. 初步响应(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3)组织应急队伍进行救援。

3. 全面响应(1)启动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2)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处置1. 事故现场处置(1)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3)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2. 伤员救护(1)现场救护: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护;(2)转运伤员:将伤员迅速转运至医疗机构。

水电厂地震减灾应急预案

水电厂地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地震预警和监测措施
1. 水电厂应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各水电厂应根据地震预警系统的信号,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停止机组运行、紧急排水等行为。

3. 水电厂应建立地震监测制度,定期对地震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灵敏度。

二、地震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1. 地震发生后,水电厂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排查,确保人员安全和设施完好。

2. 如发现水电设施受损,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加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3. 水电厂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应急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共同开展灾后应急工作,保障当地居民的用水和用电需求。

三、地震减灾救援措施
1. 水电厂应建立地震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救援演练,并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和物资。

2. 在地震发生后,水电厂应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前往受灾区域进行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3. 水电厂应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的灾后重建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资帮助,恢复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

水电站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水电站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触电、高空坠落、设备故障、环境污染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电站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事故处理、救援、人员疏散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转运等工作。

(3)信息联络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事故信息,协调各部门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供应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调查、善后赔偿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发生时,现场指挥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 信息联络组及时收集事故信息,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4. 物资保障组根据救援需求,调配应急物资。

5. 善后处理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善后赔偿等工作。

五、应急措施1. 事故现场处置:(1)立即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

(2)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2. 火灾事故:(1)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2)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3)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触电事故:(1)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电流伤害。

(2)使用绝缘工具进行救援。

(3)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4. 高处坠落事故:(1)使用安全绳索进行救援。

(2)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 设备故障:(1)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2)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

(3)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火灾、触电、高处坠落、设备故障等。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水电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水电站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水电站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 《水电站安全监督规定》4. 《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5. 《水电站事故调查处理规定》6. 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施工建设、检修改造等各个环节。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组长:水电站主要负责人(2)副组长:水电站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指导。

2. 安全生产办公室(1)主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2)成员:安全员、技术员、设备管理员等职责:负责水电站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应急救援小组(1)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2)成员:安全员、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消防员、医疗救护人员等职责:负责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开展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五、安全生产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隐患排查治理(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安全性能。

3. 事故预防与控制(1)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3)强化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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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电站应急预案汇编 目 录 1.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2 2. 重大火灾应急预案………………………………………7 3. 人身伤害应急预案………………………………………13 4. 防汛抢险应急预案………………………………………14 5. 压力管道事故应急预案…………………………………16 6. 水电站防台抗台应急预案………………………………18 7.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方案…………………………………20 8、预案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24 2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1 总则 1.1为加强水电站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水平和反应能力,迅速、高效而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起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具体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 组 长:站长 成 员:值长、值班员 2.2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指令,与当地政府联系等各项协调领导工作。根据已获得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部署全站地质灾害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电站受灾人员安置,组织事故抢修、保卫工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进行人员抢救、设备、设施抢修及抢险救灾工作,指挥调集各种救灾物资器材,保证救灾需要。 3 应急响应与报告 3

3.1.1 接到地方政府发布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预报后,发出Ⅳ预警,启动电站应急预案和工作组,并及时向地方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准备信息。 3.1.2 重特大地质灾害发生后,电站应急工作组立即召集应急指挥会议,发布Ⅲ级直至Ⅰ级警报;并及时上报到上级部门,根据情况提出设备抢修救援申请等。 3.1.4 报告内容: 3.1.4.1发生地质灾害种类、时间、地点、范围、程度。 3.1.4.2职工伤亡情况,停电范围,电力设备、设施受损情况。 3.1.4.3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件处理情况等。 4 重大危险目标 4.1 大坝水库(堰坝)及下游村庄,电站厂区及周边。 4.2 道路中断造成电站长时间与外界隔离。主要应对措施:首先是充足饮水、食品、医疗后勤保障,落实精干的救灾队伍,其次保障通讯畅通,稳定现场人员情绪,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 5 应急处理 5.1 临灾应急 5.1.1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5.1.2 根据国家和地方预测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和规模,应急工作组开 4

展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督促、检查、落实电站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通报相临人员做好救灾的支援工作。 5.1.3各专业应急工作组按电站总体预案职责要求开展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5.1.3.1调度制订电网运行方式的多种后备方案,保证灾情出现时对重点用户的供电。 5.1.3.2对重大危险目标以及送配电线路、杆塔、电气设备(包括主变压器、开关、电缆沟等)、中控室、物资仓库、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等设施的防洪、防滑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整改。 5.1.3.3组织抢险队伍,明确分工,清楚任务,掌握抢救方法和自我防护措施并处于应急状态。 5.1.3.4准备好抢险物资、车辆、生活必需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5.1.4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5.1.4.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5.1.4.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5.1.4.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5

5.1.4.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5.2 灾后应急 5.2.1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电站地质灾害预案开展人员抢救,并指挥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并转移到安全地带;迅速确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电站和地方政府的命令进入灾区“紧急支援”。 5.2.2抢险组进入灾区,首要任务抢救被压埋职工及人员。抢修组开展电力设备、设施抢修和电力供应工作。根据灾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5.2.3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了解灾情发展趋势,确定应急规模。 5.2.4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我站职工安定工作,帮助安置和疏散灾民;平息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5.2.5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5.2.5.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5.2.5.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5.2.5.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5.2.5.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

6.1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防灾预案进行演练,增强职工及家属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6.2 组织职工学习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了解突发事件应急程序。 6.3按《水电站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要求,健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和设备抢修、人员抢救、后勤供给等专业组,明确责任,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 7 附则 7.1本预案如有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7

重大火灾应急预案 1 目的 1.1 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有效的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 定义 2.1 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事故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3 适用范围 3.1 本预案适用于本电站。 4 组织领导及职责 4.1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包括: 组长:站长 成员:值长、值班员 4.2 职责 4.2.1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启动应急系统,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灭火抢险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负责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统一指挥灭火和生产、人员和物资的疏散、撤离、设备的抢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抢险过程、调查处理结果等。 4.2.2 本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组织实施救援工作的 8

指导性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 内容、要求与程序 5.1 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向电站报告并迅速组织灭火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向电站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并打119电话向县消防大队报警。 5.2 当厂部接到火警后根据火灾情况启用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指挥相关人员按职责、任务、分工、统一行动。 5.3 火灾发生后首先组织人力和工具尽快把被困人员救出来同时部署一定的灭火力量救火,原则是先人后物。 5.4 疏散和保护物资减少火灾损失。对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根据火场情况来决定采取可行的保护措施 或对其进行疏散。 5.5 重要设备有烧毁危险时必须设法抢救。 5.6 当易燃易爆物品有爆炸可能时必须首先疏散人员再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5.7 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按照现场紧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同时汇报值班调度采取紧急隔离停电措施。在电气设备灭火时,只准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的人员指挥或带领下进行,并使用干式灭火器,400伏以下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5.8 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体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防止被燃烧物体引起相关设备的爆炸。参加 9

建筑物的灭火人员应迅速了解建筑物是否有倒塌的可能,以保护灭火人员的安全。 5.9 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灭火,指挥人员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备现状、运行设备状况及注意事项,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5.10 当火灾扑灭后或火势基本得到控制,应保护火灾现场。 5.11 当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事故单位的安监部门、生产管理及其他事故相关部门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同时,积极研究制定抢修或抢救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按方案组织实施抢修。 5.12 事故调查及追究 5.12.1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本厂要积极配合由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12.2 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等部门派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火灾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 5.12.3 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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